林老药方怀孕(林老的中药方子)林老药方怀孕(林老的中药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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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老药方怀孕(林老的中药方子)

林老药方怀孕(林老的中药方子) 51. 第五十一章、 宴客、  辛勇准备的这些菜都是在现代席面上很常用的菜。  其实像今天的这个场合, 他们是该准备点海鲜的,然而常县离海还远着呢,辛勇在市场上来回逛了好几圈,拢共就见到了两样海鲜——海带和干虾。  这两样东西辛勇都买了, 不过没派上用场, 原本他还想多准备一到凉拌海带丝的, 不过陈曼一直在旁边念叨着, 菜不能做的太多。  已经有十二个菜了,今天他们请的客人又不多, 拢共就只有李和豫家两口子和一个林远志,菜品已经足够多了。  现在天气热,山下又没有冰箱, 就算是晚上傍晚做好的饭菜,放一晚上大概率也会变质。  像李和豫他们这样的人家,家里是有冰块用的,冬天把冰块堆在冰窖里存起来,夏天的时候用来消暑正好,炎热的夏季,来一碗冰酪, 那才真叫个快活似神仙。  不过冰块这种东西,那是家里有钱的人才会准备的,辛家人虽然有钱, 但也舍不得拿好几两银子去买一大块冰块回家。  对于他们来说, 冰块从来就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 随便弄点凉白开倒进冰格里,等上几个小时就能得到冰块了,花银子去买?不可能的!  市面上的冰块死贵死贵的不说, 偏偏还供不应求,据说好些个冰都是冬天大家直接从河里起上来的,只有极其讲究的人家才会用山泉水或者井水制冰,河水做成的冰块,辛家人也没办法克服心里的障碍,把那不知道冻着多少微生物和细菌的冰块往嘴里放。  现在不比在现代,陈曼他们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浪费粮食了,尤其是现在常县上下,还有好多人都吃不饱饭,他们就更加不可能骄奢淫逸的准备二、三十个菜,最后吃不完,再把剩下大半食物都倒掉。  陈曼和辛勇在饭店待了二十几年,要说起来,他们也早就习惯了浪费。  他们的农家乐还好,因为每天接待的客人不是很多,浪费粮食的情况还不算严重,夸张一点的,比如辛勇和陈曼以前工作的饭店,每天的倒掉的剩饭剩菜都能装满好几个大桶。  现代的生活水平高了,大家越来越看重面子,大部分人去饭店吃饭,不管自己能不能够吃得了,先满满当当的点上一大堆,  那些吃不完的饭菜,最后都浪费了。  也是这几年国家一直提倡光盘行动,这种浪费的情况才稍微好一些,不过就算是这样,华国每一年丢弃的厨余垃圾,也足够两亿人一整年的口粮了。  稍微换算一下,现代每年浪费的粮食,就足够养活几千个丰昌府了。  穿越过后,辛勇他们就没再浪费过粮食,以前在山上的时候,就算偶尔有点剩饭剩菜,也都拿去喂家里的那二十几只鸡了。  说道家里的那些鸡,辛勇他们就发愁,家里养的那些鸡都是才长了两三年的母鸡,每一个都处于产蛋高峰期,杀了吃肉吧,舍不得,养着吧,每天都得消耗半盆子谷子。  这还是田冬秀她们每天只早上喂一次的结果,要是按照一日三餐为,就那二十几只鸡,一天就得消耗掉十几斤稻谷。  那些鸡也整齐,几乎每天都会下蛋,然而辛家就这么几个人,那么多蛋根本就吃不了,家里咸蛋都腌了两坛了,连皮蛋都包了两百多个了,就这样消耗,家里还存着好几十个鸡蛋。  辛勇早就琢磨着要给家里的鸡裁员了,偏偏他们家里养的是白羽鸡和乌骨鸡,和天华国养的芦花鸡还不一样,要就这么杀了吃肉,又觉得太浪费了。  之前田冬秀就念叨过,让辛勇在东山村问问,看村里有没有要买鸡的,他们好把家里的鸡销掉一部分,他们家里就这么几个人,喂个四、五只鸡就够了。  下山的时候,辛勇脑子里还记得这件事的,然而下山后,又是租地又是和周冀见面的,他不知道怎么的,就把这件事情给忘干净了,只能等下次再去东山村的时候再去问了。  这次辛勇宴客,客人加上他们自己,一共也就六个人。  就这么几个人,陈曼也没再麻烦的去弄什么分席,六个人就都围坐在一张桌子前。  眼前的这些菜色对于李和豫他们来说,属实是新奇了一些,虽然对于辛家人来说,今天他们准备的菜都是现代十分普通的宴客菜品,但是对于受邀的客人来说,这桌子上大部分的菜品,他们这都是第一次见到。  而且不止是菜品,就连那装菜用的餐具,也是李和豫他们没有见过稀罕样式。  不过辛家人之前又是卖酒又是送琉璃杯的,李和豫他们都习惯了,就连刘氏,虽然她也多看了几眼碗碟,但也没觉得太奇怪。  刘氏不用问都知道,这些餐具肯定也是辛家的祖辈以前从海外带回来了。  这餐具确实不错,要不是自己藏了私房钱,如今家里明面的掌上十分的拮据,刘氏都要忍不住要开口问问辛家人有没有多余的餐具卖了。  不过刘氏心里明白,像这样的餐具,一套下来怎么也得几百、甚至上千两银子,不是她说买就能买得起的,就算他手里有钱,李和豫也不会允许她花这么多钱去买一套餐具。  李和豫他们都被眼前的菜给震住了,见大家呆坐着一直没有动筷子的意思,陈曼伸手捅了捅丈夫的手臂,暗示他赶紧给客人倒酒,她自己则拿着水壶给刘氏倒茶。  “我在水里放了两片柠檬,喝起来可能会有点酸,夫人您先试试,看喝不喝得惯。”  柠檬的好处多得说不完,但是这到底还是在古代,所以陈曼也不确定刘氏喝不喝得习惯柠檬水,原本她是想泡茶招待他们的,奈何县里买茶叶的铺子被水淹了后,补货的茶叶一直没到,想买都买不到,她只能用柠檬水来招待客人。  辛家的果园就有柠檬树,平常辛勇做菜的时候就会用到柠檬,农家乐免费提供的茶水也是柠檬水和荞麦茶,陈曼是喝惯了柠檬水的,所以下山的时候,她就摘了几个柠檬随手扔到了袋子里,如今倒是正好派上用场。  刘氏端起杯子小小的抿了一口后,再抬起头来的时候,倒是一脸的以外:“这茶略带点微酸,倒是别有一番滋味。”  听刘氏这么说,陈曼也来了兴趣,连忙给她科普着柠檬的种种好处,什么生津解暑,美容养颜,听得清热化痰……把刘氏给听得一愣一愣的,连忙攀着陈曼的手,问她家里有没有多的柠檬,她想要点回去泡茶喝。  陈曼对刘氏许诺到,下次她再来县里的时候,一定会给她带柠檬。三言两语见,两人已经能以姐姐妹妹互相称呼。  对此有着轻微社恐的辛芷表示——我不明白。  不过辛芷不是今天的主角,她明不明白没有关系,陈曼和刘氏交流美容心得的时候,辛勇他们那几个男人已经喝着酒聊了起来。  酒还是剩下的那小半坛子x村长,看着辛勇他们今天的这个架势,今天晚上过后,这坛酒估计就只能剩下个坛子了。  今天的菜色好,李和豫他们倒是不像之前似的,端着酒就喝个不停,今天他们是一边吃菜一边喝的。  这么多菜里,李和豫最喜欢的就是那道夹沙肉,他本来就喜欢甜食,或者说古代人,很少有不喜欢吃甜的,这里的糖价格高昂,并不像后世一样,花几块钱就能买上一斤糖。  辛勇这肉里的豆沙都是他自己煮的,里面还放了适量的白糖,比天华国那些做点心用的豆沙味道好了不知道多少倍。  说起来辛家的白糖一斤没有多少存货了,不过辛家既种了甘蔗,也种了甜菜,倒是不用担心以后会没有糖吃。  安沐县是平原地区,甜菜也是安沐县普遍种植的经济作物,田冬秀喜欢吃甜菜,不管是煎炒还是用甜菜做成的咸菜,她都喜欢,所以辛家一直有种甜菜。  这玩意要种两年才能长成,除了那些专门种甜菜的人,现在安沐县已经没多少人种了,辛家人也是因为田冬秀喜欢,才会种上一些。  制糖的原材料辛家倒是不缺,难就难在他们不知道糖的制作流程,等回头家里的糖吃完了以后,他们还得慢慢研究,看能不能把糖给倒腾出来。  普普通通的一道夹沙肉,吃得李和豫直竖大拇指:“这肉真好吃,甜丝丝的,入口即化,辛兄你真是有巧思,竟然会想到在肉片中间夹豆沙,偏偏味道还这么好,小弟真是佩服你。”  刘氏作为女子,平常吃猪肉的时候就少,不过见丈夫吃的那么香,她也没忍住夹了一块夹沙肉,结果她一吃就爱上了,全然忘记自己以前有多不喜欢这种肥腻的豚肉了。  天华国的猪肉和后世的猪肉不同,因为品种不同,天华国的猪肉远没有现代的猪肉那么精瘦。  现代的猪肉因为品种不同,基本都是瘦肉多,肥肉少,天华国的猪肉膘特别厚,一般的五花肉,光是肥膘,就有两指那么厚了。  不过有一说一,天华国的猪肉,吃起来味道真的要好一些,肉香十足,一口肉下肚,就让人满足得不得了。  不止是夹沙肉,桌子上的每一道菜都好吃,这一顿,大家都是放开了吃的,一共十二个菜,在大家放开肚子吃的情况下,最后包括夹沙肉在内的七道菜是直接光盘了的,其他几道菜剩下的也不多,陈曼准备回头用篮子装了吊到水井里冷藏,要是明天中午没变质的话,就热热当他们的午饭。52. 第五十二章、 ——铺子里来了一位来进……  请李和豫他们吃完饭的第二天, 辛家人就回山上搬酒了。  要是只搬要给刘子真的那二十瓶酒的话,辛芷和陈曼是不用跟着回去的。  也是辛家人同进同出奇怪了,根本没想过要让辛勇自己回去。  而且现在家里多了一头牛和一头驴,来回是他们能够搬运的东西就更多了。  眼下离和周冀约好的日子还有好几天, 他们回去之后还能再山上修整几天。  虽然只在山下待了两天, 但是辛芷已经无比怀念家里的空调和冰箱里那各式各样的冰镇饮料了。  其实天华国的夏季远没有现代的夏季温度高,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时候的南北两极的冰川还十分坚实的原因, 现在已经属于夏季最热的时候,外面的温度也就只有三十来度。  对于土生土长的古代人来说, 这样的夏季可能都算不上难熬,但是像辛芷这种在空调屋里呆习惯了的人,室外三十几度的天气就已经快要要了她半条命了, 更别说古代的衣服布料那么多了,这么热的天气,胳膊腿都裹在棉布衣服里,别提有多闷热了。  当然了,现在也有轻薄凉快的衣服,就像刘氏,穿的就是轻薄的纱衣, 那纱衣是纯蚕丝制成的,轻薄透亮,光看着就舒服。  辛家人原本也想弄几匹纱布做几身衣服穿的, 然而问过刘氏后, 才知道这纱布并不是想买就能买的。  天蜀州那边一种特有的蚕, 吐出的蚕丝细到十几根蚕丝合到一起都没有一根头发粗,唯有用这种特殊的蚕丝,才能织出薄入蝉翼的轻纱。  整个蜀州, 一年产出的轻纱不过超过一万匹,这些轻纱,其中绝大部分作为蜀州的贡品进了皇城,每年世面上流通的轻纱不超过两成。  而这两成,绝大部分都被各大世家收入了囊中,普通人别说买了,寻常连见,都很少见到。  刘氏身上穿的纱衣,还是她出嫁的时候娘家买来压箱底的陪嫁,当时刘父为了买这半匹轻纱,不知道费了多少劲,也是当时宫里的李昭仪,在夏季极喜欢穿着轻薄的纱衣,引得昌都各家的小姐贵女都以穿着纱衣为荣。  当时刘氏嫁给李和豫,也算是一门很好的亲事了,刘父为了给女儿做脸面,托了好多人,许出去了好多人情之后,才以三百两银子的价格,买下了半匹轻纱,替女儿做了一件纱衣。  这些年刘氏一直很珍惜这件纱衣,每年也只会在一年中最炎热的时候把衣服拿出来穿几次,如今都穿了好些年了,看着还有七八分新。  陈曼想买纱衣做衣服穿的时候,刘氏也没多说,只说了这轻纱极其难得,有钱也难买到。  刘氏知道辛家人有钱,几百上千两一匹的轻纱他们确实买得起,不过辛家人都是没什么背景的平民百姓,如今世家贵族们平常穿用的很多物品,都是稀少到只够供给给他们使用的,轻纱就是其中一样。  并不是陈曼拿着银子去买就能买到的。  最后刘氏推荐陈曼去布庄买其他的纱衣,布庄也有普通的纱衣买,大多也是蚕丝制成的,虽然比不上轻纱轻薄,但也比棉衣要凉快一些,价格也比细棉布贵,刘氏和一些富商家的小姐,平常穿得最多的就是这种纱衣。  因为刘氏的话,第二天回去的时候陈曼还特意去布庄看了,布庄里卖得纱衣和刘氏身上穿的确实没法比,说是纱衣,和现代以前的那种土黄色的蚊帐差不多,一点都不轻薄。  最后陈曼也没买这种纱布,而是一口气买了十几匹各种花色的棉布和绸缎。  洪灾过后,布庄的生意也十分的惨淡,如今常县大部分的普通人,每天最烦愁的就是如何填饱肚子了,几乎没有人会来布庄买布。  之前陈曼就在这家布庄买过布,掌柜的对她有印象,这次她一口气又买了这么多布,那掌柜的乐得连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最后结账的时候,十分大方的送了她两个荷包。  两个荷包都是绸布做的,一个粉色,一个玉色,粉色的荷包上面绣的是翠兰,玉色的荷包上绣的的祥云纹,两个荷包上还系着同色的络子,光是从外表上,就和布庄里那些十几文一个的荷包不一样了。  掌柜的给了东西,也想让陈曼记得自己的好,把荷包递给她的时候还不着痕迹的说道:“这荷包是我们绣庄里手艺最好的绣娘绣的,这可是双面绣,平常这么一个荷包,少说也要卖个半两银子的。”  不管怎么说,老板自己主动送赠品,总比陈曼她自己开口要赠品强。  而且辛家人也确实需要荷包,以前大家出门把手机揣上就行了,现在就不行了,那铜板和银子还挺重的,放在衣服的暗兜里还总会掉,用荷包装着既好看又保险。  最后陈曼从布庄出来的时候,不但买了十几匹布,还零零散散的买了好些个荷包和肚兜、贴身穿的中衣,鞋袜什么的。  那些布陈曼也没带回去,而是又出了一笔钱,让布庄的绣娘按照辛家几个人的身形裁制衣服。  田冬秀和郑清芬都没在,所以陈曼、辛芷和辛勇先量了身形,又各自选了几个衣裳的样式和绣花图样后,让绣娘先替他们把衣服做着,田冬秀她们的衣服就等下次量了身后再慢慢做。  夏天的成衣辛家人都有了,所以这次他们买的是秋天的单衣和冬天的棉衣,辛家五个人,秋天的单衣一人两套,冬天的衣服则是四套,三十套衣服,光绣娘的工费,就又是大几十两银子。  当然了,这是因为布庄的绣娘收费本来就贵的原因,按照田氏所说,其实县里有不少帮人做衣服的妇人,她们收费十分的低廉,简单一点的样子,她们帮着做一身衣服只收几十文钱,当然了,那样的衣服是没有什么新奇样式的,都是她们平常做习惯了的寻常样式。  陈曼也是考虑到现在家里不缺银子,没必要在这个上面省钱,尤其是辛芷,好不容易变成了十几岁的样子,真是该好好打扮的时候,她可不愿意让自己的女儿去穿那些连腰线都没收,穿着就臃肿的衣裳。  时隔十几年,陈曼总算是又找回了打扮闺女的乐趣,定好衣裳后,她还又拉着辛芷去了首饰铺子。  和刘氏田氏聊得多了,陈曼对县里的情况已经有些了解了,比如县里的这家名叫水月楼的首饰铺子,就是一家传了好几辈的老银楼,老板一家都是银匠,店里的首饰都是他们自己设计制作的,一直很受欢迎。  辛家女人多,首饰也多,不过辛芷早就说了,陈曼在现代买的那些金首饰能不拿出来就不拿出来,而刘氏送的那两支步摇,也因为太过华丽而不适合平常佩戴,所以现在辛家的几个女人下山的时候都是随手用皮筋把头发扎起来就行了,辛芷一直是麻花辫,陈曼一直是用补巾把头发包得严严实实的。  陈曼的头发,至少还得长上个五六年,新长出来的长发才能赶得上天华国寻常女子的头发长度。  不过陈曼也没不打算一直在脑袋上包块布见人,等她在县里混熟了,她还是要把布巾取下来的,倒是要是有人问她为什么头发是卷的,并且还不是黑色的,她可以用生病了或者祖上有外祖血统当做理由搪塞过去。  陈曼这次到首饰铺子,就是想多给女儿和自己置办些首饰。  她们现在不缺银子,自然是没得亏待自己的道理。  还别说,这水月楼的首饰样式还真不错,老祖宗的手艺还真不是盖的。  辛芷不喜欢黄金首饰,总觉得黄金首饰略有些俗气,所以进到首饰铺子后,她看得一直是那些银饰。  样式简单的银饰,价格也只是在首饰原本的重量上加了一点工费,这一点和现代是一样的,只不过这里的工费是一口价的,简单的的首饰工费就很便宜,样式复杂的首饰工费就略贵一些,要是有那镶嵌的珠宝玉石的首饰,工费就不一定了。  辛芷也没亏待自己,各种头面首饰,她一口气买了四套。  不过她挑的首饰都是也简单雅致的款式,整整四套首饰买下来,也不过才几十两银子。  辛勇还记得之前买林家的布料时让女儿卖掉了自己的手镯,所以今天一直在旁边提醒辛芷多买几只手镯。  陈曼是觉得女儿买的这些首饰都太简单了,最后她坚持给辛芷多买了一套珍珠首饰。  辛芷倒是觉得没有这个必要,不过她一向不会在这种小事上和陈曼唱反调,不过是多买一套首饰罢了,话再说回来,发簪上镶嵌了珍珠和珍珠流苏后,看起来确实要好看不少。  难得来一次首饰铺子,自然是不可能只给辛芷买,陈曼自己挑了不少不说,还给田冬秀和郑清芬也买了一些。  不过她们这个年纪,都喜欢黄灿灿的黄金首饰,所以陈曼买的都是金饰,那价格就贵了,随便一对耳环,就是好几两银子。  好在她们也不需要好几套黄金首饰,一人买个一套就差不多了。  水月楼的黄金首饰也不多,除了十几套完整的黄金首饰外,其他的黄金首饰也都装在两个雕花木托盘上,供客人挑选。  陈曼给自己和田冬秀她们各自选了一套黄金首饰后,又挑了另外挑了几样东西,就是些耳环、金镏子这种不是很重的小东西。  陈曼挑选首饰的时候,首饰铺的掌柜此刻的心理活动和之前布庄的掌柜的如出一辙——铺子里来了一位来进货的客人,开心!53. 第五十三章、 第一更、  最后辛家人离开县城的时候, 不管是牛、骡子、还是驴,背上都驮满了东西。  当然了,辛家人也不是购物狂,他们买的首饰和一些杂物, 只堪堪装满那头骡子背上的两个口袋罢了。  剩下的牛和驴子背上装的都是粮食。  辛家人不缺粮食, 山上有米有面还有晒干了的稻谷, 这些几百斤粮食是辛勇从县里买了准备拉到东山村去的。  这两天东山村和附近几个村子的人都在忙着翻地、烧草木灰给地里追肥。  虽然玉米苗和辣椒苗都还是没影的事情, 但是竞争却已经开始了。  毕竟辛勇早就把话放出来了,这次地里产量最高的人能得到五两银子的奖励呢。  当然了, 玉米和辣椒是分开算的,玉米产量最高的有奖赏,辣椒产量最高的也有奖赏。  南瓜和冬瓜就没有了, 这两样东西本来就好养活,种活之后只用偶尔施点肥就行了,而且南瓜和冬瓜产量都大,一般来说,一根南瓜藤就能结好几个南瓜,一个南瓜小的两三斤,大的能有十来斤, 冬瓜就更多了,平常大家买冬瓜炖汤,别说是买一个了, 就是买半个都嫌多, 大部分人都是只买上一小圈。  偏偏这两样东西还都不是什么卖得上价格的东西, 在安沐县的时候,辛家菜园里的冬瓜和南瓜每年都吃不完,会剩下好多, 都是直接送给村里那些喂了猪的人拿回去喂猪了。  这东西产量大,在村里,家家户户都会种上几棵秧子,这东西又不值钱,放到菜市场都是一块八毛就能买到的东西,村里除了一些特别节俭的老人会把家里吃不完的南瓜和冬瓜拿到县里去买以外,其他人都是直接送人的。  南瓜和冬瓜重载一亩地一两银子的地上,辛勇就已经很心疼了,所以南瓜和冬瓜就没有五两银子的奖赏了,只有二两银子的奖赏,就这二两银子,还是辛勇想着怎么也得给大家点奋斗目标,才愿意拿出来的。  玉米和辣椒的五两银子奖赏,是好多庄户人家一整年的纯收入,一些家里没多少田地的人家,除了日常的开销和各种税银外,要想存够五两银子还得好几年。  就连南瓜和冬瓜的二两银子,也是不少了,二两银子,这要放在前两年,那簇新的被子都能买上好几床了。  把地租给辛家了的人家都想要这个奖赏,所以种子刚撒地里,他们就已经内卷了,一个个的把地翻得松松软软的不说,把家里一直攒着舍不得用的草木灰和农家肥都一股脑的洒到了地里。  等东山村的苗子育好了之后,地里撒的农家肥也稀释得差不多了,不会烧到那些金贵的小嫩苗。  别的村子辛勇顾不上,东山村是他们回山上必须会路过的地方,他顺带捎点粮食过去。  这些粮食在县里买多少钱,辛勇就要多少钱,也不赚大家的钱,就当是方便大家,省了他们往县里跑这么一趟了。  将近四百斤粮食,现在县里的粮食是一天一个价格,昨天的精米是二十二文一斤,今天就是二十文了,足足便宜了两文。  粮食铺子的老板在县城里也是富裕人家,他还有一个在县衙当差的姐夫,所以县令让衙役去附近城镇采买粮食的事情他也是知道的。  这老板也是聪明人,知道等衙役们把粮食带回来后,自己铺子里的生意肯定要大受影响,所以现在已经开始在降价售卖自己店里的粮食了。  县里手里稍微有点钱的人家,都在家里囤了一些粮食,天灾刚过,大家经过这么大一场天灾,深刻的认识到了粮食的重要性,一个个的都恨不得把家里所有的银钱都换成粮食屯着。  考虑到东山村里不是人人都舍得□□米的,所以辛勇只买了五十斤精米,剩下的都是买的粟米,粟米便宜,八个铜板就能买一斤,一斤粟米都够煮半锅浓稠的粟米粥了。  东山村里,辛家人最熟悉的就是林老爹一家了,所以他们进村后,径直去了林老爹家。  之前辛勇来东山村里的时候,大家对他的态度是很防备的,后面来得次数多了,村里的人也不那么防备他了,不过对他也没有多热情就是了。  现在辛家人租了大家的地后,村里的人对他们的态度就又变了一个样,一路走来,但凡是见到了他们的人,都会客客气气的称一声辛老爷、太太、和辛小姐。  对此辛勇他们虽然有些不习惯,但也没有特意的去纠正什么,别人和他们打招呼,他们就笑着回应一下。  辛家人过来的时候也是不巧,这会儿正是正中午,林家只有常氏和一个刚满月的婴儿,其他人都在地里忙活呢。  因为辛家人的信任,林家的上等田里洒满了玉米苗,林向荣家里地多,则是玉米粒和辣椒籽都洒了。  自从种子洒到了地里,林老爹一家人的神经都崩得紧紧的,一天去地里看好几遍不说,林老爹更是一副恨不得住在低头里的样子,生怕地里的种子出点什么差错。  这次辛家租这些地,花了一千多两银子,对于林老爹这样的庄户人家来说,这就已经是个天文数字了。  辛家花了这么多银子种这些粮食,林老爹对待育了苗的那两块地,简直是上心得不能再上心了,地里冒出一根杂草,他都会及时拔掉不说,还让家里的几个孙辈白天没事的时候一人扛着一根长竹竿守在地里,看到鸟靠近就举起竹竿把鸟轰走,免得这地里的种子被那些不开眼的鸟给吃了。  而且还得看着不能让村里那些到处疯跑的小孩子跑到育苗地里去把那些种子给祸害了。  其实林老爹也是多虑了,眼下东山村里,谁都知道那几块洒了种子的地稀罕,村里的大人对自家那些拎不清的孩子那是耳提面命的再三叮嘱了,平常玩只能在村里玩,就算偶尔要山上掏个鸟蛋或者找个野果什么的,也得远着那几块撒了种子的地走,要是谁家的孩子敢去那育了苗的地里瞎蹦跶,回家后他们就直接扒了他们的皮。  在大人的种种威胁下,现在村子里的小孩子们就连山上的时候,走的都是村后那一条小路,别提有多小心谨慎了。  林老爹没在家,辛勇他们也没多留,把几袋子粮食卸到林家的堂屋里后,又和小常氏说了一声,让她转告林老爹一声,村子要是有人买粮食,就麻烦他们帮着买一下,精米二十文、粟米八文,买了粮食的钱林家先收着,他们下次下山的时候再过来拿。  临走时,陈曼从骡子背上的口袋里拿了一块竹青色的细棉布出来。  小常氏看着陈曼手里的绸缎,一脸的茫然。  陈曼把手里的绸缎放到桌子上后,才抬头和小常氏解释道:“这是我先前在县里买的,你拿着给孩子做几身小衣服。”  古代条件不好,小常氏的孩子一个多月了,陈曼已经见过这孩子三次,每次见到,这孩子身上别说是衣服了,就连尿布,都没有穿一块。  当然了,这不代表林老爹家没有给孩子穿的衣服,也可能是现在天气热,孩子还用不着穿衣服。  不过这村里蚊虫那么多,那么小的孩子,身上、脸上的蚊子包就没有消下去过,村里的人对此可能是习惯了,并不觉得有什么,陈曼却有些看不过眼,今天早上买布的时候就特意多买了一匹耐脏的细棉布。  按理说小孩子皮肤嫩,应该用更柔软的布做衣服穿,不过陈曼在女儿一次次的提点下,已经学聪明了,也知道自己不该花好几两银子买匹绸缎送给林家人,所以她送的是细棉布,而且是在问过辛芷后,确定按照两家的关系来看,送一匹棉布既合情又合理后,她才选了这么一匹竹青色的细棉布。  不过就算是一匹细棉布,价格也不便宜了,小常氏心里明白,这么一匹细棉布 ,在县里至少要买到一两银子。  小常氏看着桌子上的那匹布,一脸的纠结,她是真的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收下这匹布。  然而辛家人根本没有给小常氏纠结的时间,放下布和粮食就走了。  在东山村脚下辛勇他们碰到了蹲在田边的林老爹和林家的几个孙辈,看着林小花他们晒得小脸通红,陈曼连忙把刘氏送的点心拿了几块出来分给了他们。  这么好看的点心,林小花他们以前是从来没有吃过的,铁头和铁蛋得了点心后,三两口就塞嘴里吃了,林小花倒是没有直接把整块点心都吃了,而是把点心掰成了两半后,又把看起来最大的那半边递给林老爹后,才捏着剩下的半块点心小口小口的吃了起来。  刘氏送的礼盒里一共是二十四块点心,昨天辛勇他们一人尝了一块,只觉得这点心味道偏淡,吃着略干,不喜欢很喜欢吃,这点心还剩了十几块,原本陈曼是准备带回去让田冬秀她们尝尝的,现在见孩子们这么喜欢,她就一样点心留了一块,剩下的十来块她连着盒子一起送给了林老爹。  主要是见林老爹对地里的事情这么上心,辛家人心里也高兴,所以也不会吝啬这么几块点心。  光是装点心的盒子看着就不便宜,林老爹连声说自己不能要,最后是辛勇板着脸说这点心是他给几个孩子吃的,林老爹才在孙子孙女期盼的眼神中把点心收了下来。  辛勇他们急着赶路,也没和林老的多聊,不过临走的十分,他没忍住又劝了林老爹两句。  “这种子撒地里它自己会长,您也不用整天在这里守着,现在天这么热,要是把您和几个孩子晒中暑了,那不就得不偿失了。”  林老爹不以为然的摆了摆手,道:“这么点太阳,哪里就会热中暑了,我们又不傻,也不是一直都在这里守着的,太阳大的时候我们也知道去树荫下面待着。”  “你是不知道这些鸟儿的利害,这几百斤种子扔到地里,要是没人看着,都等不到这些种子发芽,这些扁毛畜生就把种子翻出来吃了。”  林老爹这么一说,辛勇瞬间就不知道该怎么劝他了,这山里的鸟确实凶,这一点他深有感触,山上果园里的那些果子,套了袋子的还好,没套袋子的那些果子都被鸟给啄得只剩下果核了。  地里的这些种子对辛家人来说确实很重要,林老爹愿意在地里守着,辛勇也不可能硬是把他叫回家。  作为一个厨子,对辛勇来说最能够表示诚意的事情,就是他亲手下厨做一桌子菜,招呼着人好好吃一顿了,所以他想着等玉米苗育出来后,一定要好好的请林老爹他们搓一顿。54. 第五十四章、 终归是他们在天华国扎下……  辛芷他们回到山上的时候, 田冬秀和郑清芬正一人搬了一个小板凳坐在在葡萄架下给一只已经被抹了脖子的鸡扒毛。  辛勇牵着骡子经过时,一脸疑惑的问道:“怎么想起杀鸡了。”  不是辛勇不让田冬秀她们杀鸡,而是他想着现在家里的冰箱里,应该还有不少的肉才对。  本来以前就冻下了不少的肉, 前阵子捉了两头野猪, 又是不少的肉, 那么多肉, 家里就这么几个人,不知道要吃到什么时候去了, 怎么想也不该杀鸡来吃呀。  辛勇不问还好,他一问,田冬秀本来就板着的脸就就更难看了。  郑清芬连忙解释:“你可别说了, 还不是那些个陷阱闹的。”  之前辛勇他们在停车场前面那一片挖了不少的陷阱,最开始的时候还抓到了两头野猪,后面这段时间也不知道是不是那些野猪学聪明了,已经不爱往这边来了,所以那些陷阱也就没有在抓到过什么东西。  没抓到东西是一回事,现在辛家人只要在山上,每天至少都会去挖了陷阱的那边去转一圈, 抓没抓到东西不重要,就是担心山里的其他小动物要是不小心掉到陷阱里去了,没人看到的话会饿死在陷阱里。  不管是野鸡还是野兔子, 要是掉下去的时候正好插在了那些竖着的尖头木桩上, 恐怕当时就得落个一命呜呼, 现在天气这么热,那些动物就那么插在木桩上,用不了两天就得臭。  辛家人每天都去陷阱旁看一看, 就是想着万一有那运气不好的小动物掉进去了,他们也能及时的清理掉。  因为陷阱上搭着的树枝偏粗,所以那些陷阱里很少会有猎物,主要是辛家人不缺肉吃,挖陷阱也只是为了防止野猪,没打算和山里其他的小动物过不去。  然而也是巧了,已经好久没有开过张的陷阱,今天竟然来货了,早上田冬秀和郑清芬她们去陷阱旁看的时候,在一个陷阱里面看到了一只野鸡。  那野鸡看着也不重,也不知道它是怎么弄断了陷阱上的树枝,掉了下去的。  掉下去的时候那野鸡还被木桩刮伤了翅膀,田冬秀她们看到的时候,它还在坑里胡乱的扑腾翅膀呢。  田冬秀拖着自己实际上五十好几,看着却只有四十来岁的老胳膊和腿小心翼翼地避开坑底插着的那些木桩,跳下去把那只倒霉的野鸡捞了出来。  田冬秀可以向天发誓,她心里真的没有半点要吃野鸡的心思,她原本想的就是把野鸡捞出来放生,结果她人刚吭哧吭哧的从坑里趴出来,那野鸡转头就狠狠地叨了她一口。  那野鸡的喙又尖又硬,只一口,就咬下了田冬秀的手背的一小块肉,她在吃疼之下,也把手里抓着的野鸡给甩了出去。  那只野鸡虽然翅膀受了伤,但是动作还是很灵敏的,田冬秀刚一松手,它就扑腾着翅膀扎进灌木从里看不见了,留下田冬秀捧着自己不停流血的手背在原地大骂晦气。  听郑清芬说田冬秀手伤了,辛芷一扫之前的漫不经心,连忙问道:“被野鸡给咬了?严重吗?消毒了没?上药了吗?”  一旁的辛勇虽然没弄懂被野鸡咬了和杀鸡之间有什么关系,但是眼前明显是自己的老母亲受伤了的事情更加重要,所以他也连忙挤过去关心田冬秀的手。  看着孙女和儿子这么紧张自己,田冬秀心里自然是高兴的,她不以为然的摆了摆手后,指着贴着创口贴的手臂道:“没事,就是被咬了一口,已经消毒了,现在都感觉不到疼了。”  辛芷看着创口贴上浸出来的血渍,知道田冬秀是真的没有把这么一点小伤放在心上,她一贯是会忍疼的。  以前田冬秀砍柴时柴刀错手砍到了她自己的手上,直接削掉了手掌上的一块肉,当时辛芷在一旁看着都吓傻了,她连哼都没哼一声,随手脱了外套把伤口包好了后,还能分出心神来轻声安慰被吓到的孙女。  田冬秀自己不把这点小伤当一回事,辛芷却是不能像她一样,她走上前拉起田冬秀的手,仔细观察着的时候,不忘抬头问道:“上药了吗?现在天气这么热,不上药伤口恐怕要发炎。”  孙女的关系田冬秀还是很受用的,她张了张嘴,连忙说自己上过药了,一旁的郑清芬却直接拆穿了她:“没有,你奶这个人犟,非说自己这就是一点小伤,用不着上药。”  辛芷闻言不赞同的皱起了眉。  眼见着孙女已经生气了,田冬秀连忙摆手道:“哎呀,就一个小口子,真的用不着上药,再说了,这创口贴不就是是云南白药的吗,这上面已经有药了。”  怕辛芷不相信,田冬秀还连忙伸出两个手指给她比了一下自己伤口的大小。  田冬秀不是不想上药,是她舍不得上药,家里的药箱里治各种头疼脑热的药丸多,但是这治外伤的就一瓶双氧水、一瓶碘伏和一瓶云南白药,那药一瓶酒只有4g,她这么点小伤,用这药不是浪费了吗?  云南白药的气雾剂倒也有,但是那玩意也没什么止血的效果啊。  别看这些东西在现代不值钱,随便哪个药店都能买得着,可是现在他们已经穿越了,这可是随便一个伤寒就能病死人的古代,像云南白药这种止血效果奇好的外伤药,那必须得好好的收起来以防万一。  要被野鸡咬一口就把这药用了,回头真到那家里有人受重伤的时候又怎么办,干瞪眼吗?  早上田冬秀处理伤口的时候,都不知道看着那一瓶云南白药叹了多少口气了,她懊恼呀,这么好的东西,以前就只卖十几块,她之前拿着一家人的医保卡去药店买药的时候,怎么就没想着多买几瓶备着呢?  一家人一年医保卡几百块钱的额度,她这个完蛋玩意,怎么就把其中大部分的额度拿去刷那些炖汤用的人参、沙参、枸杞、红枣了呢。  可是穿都穿了再悔不当初也没用了,只能好好的计划着家里现有的这么一点药品。  家里的治外伤的药不多,今天早上要不是田冬秀想着这野鸡到底是野生动物,嘴里指不定有些什么细菌,她连那点双氧水和碘伏都不会舍得用。  这可都是有钱都买不到的东西,用一点就少一点呀!  辛芷也想到了这一点,不过她可没心疼这么一点药,当即拉着田冬秀又回去仔仔细细地给伤口消了一遍毒,伤口确实算太大,也早就止血了,所以她也没开那瓶云南白药,只给她喷了点百多邦。  替奶奶处理好伤口后,辛芷不放心的叮嘱道:“现在天气热,伤口捂着更容易发炎,就不贴创口贴了,就这样晾着吧,接下来这几天您这伤口可不能沾水。”  被孙女这么盯着,田冬秀自然不可能说不好,连连点头,表示自己记住了。  伤在手臂,对田冬秀来说其实没多大影响,偏偏家里的其他人都盯着她,不让她做事,好像她不是被野鸡给咬了一口,是被老虎或者熊瞎子咬了一口似的。  之后整整两个小时,田冬秀就只能坐在椅子上,跟个老大爷似的看着辛勇一通忙活后,把那只因为她想出气才被人抹了脖子的可怜鸡清理好塞进砂锅里小火炖着。  辛芷担心她无聊,还让陈曼把她们今天在首饰铺子里买的首饰一股脑摆到了她面前,让她和郑清芬一样一样的欣赏着。  这次陈曼买的金饰远超她前些年一件一件攒下的那些,那么大一堆首饰摆在面前,田冬秀和郑清芬这两个在农村生活了大半辈子的老太太,一下子就被镇住了,她们摸摸这个,又摸摸那个,只觉得这盒子里装着的每一样首饰都好得不得了。  真不是她们大惊小怪,之前在现代的时候,虽然日子也好过了,金饰也没有前几十年那么稀罕了,但是到底也还是值钱的东西,村里的那些个老太太们,但凡是家里的女儿或者是儿媳妇孝顺,给她们买了金手镯,那她们都是要带出来好好炫耀一番的。  说来也是惭愧,这些年陈曼光急着给辛芷攒嫁妆了,也没想过要给田冬秀和郑清芬买个金手镯或者金戒指什么的。  郑清芬还好,手上带着一个陈曼嫂子送的玉镯,玉镯品质虽然不算好,但也是价值千位数的东西,田冬秀浑身上下就只有一个辛芷第一次领到工资时给她买的一个金戒指,除此之外,她再也没有别的首饰了。  如今陈曼倒是一次性都给她们安排到位了,最重要的是:“这么多首饰,只花了四百多两银子,我们随便卖一瓶酒还值一千多两银子呢。”  这加起来好几斤重的首饰,却只花了半瓶酒的钱,这样的好事,也得亏是他们穿越了,要搁以前可没地方找。  陈曼已经想好了,以后就多多的置办首饰了,首饰买回来后,她们能每天不重样的戴不说,这黄金白银放着还能保值呢,以后要是遇到什么事,以后也能派上大用场。  古代人肯定还是觉得银票好,但是他们都是从现代穿越过来的,世界各国的经济危机不知道听过了多少,这银票轻飘飘的,这天华国的皇帝又这么昏庸,指不定哪天就被人给推翻了,等天华国真的改朝换代了,到时候谁知道这些银票还能不能用了?  辛家人手里攥着这么多银票,风险到底还是太大了,必须得想办法变现掉一部分,不管是买房还是买地,终归是他们在天华国扎下的根基。55. 第五十五章、 我觉得你现在这个样子,……  这次运酒下山的时候, 辛勇琢磨着要顺便去找李和豫问问,看看常县周边有没有庄子出售,要是有的话,他准备先买一个庄子。  辛家手里握着一万两银票、二百两黄金, 零零散散的还能凑个三五几百两的银子。  这黄金和现银他们是不准备动了, 用一个大陶罐装了, 埋在小楼后的墙根下。  剩下这一万多两银票, 陈曼想尽量换成实打实的东西。  之前辛家人是没有关注过常县置产的行情,也不知道买一个庄子要多少钱, 不过天华国物价不算高,一个庄子小一点的几十亩地,大一点的也就几百亩地, 想来也不会贵到哪里去。  陈曼已经盘算好了,等买了庄子后,他们就把山上的羊啦、鸡啦,鱼虾什么的,全都弄到庄子上去养,免得每次他们下山的时候还得留人在山上伺候那些畜生的吃喝。  到时候山上就剩下果园和种了红薯和土豆的地,到时候他们农忙的时候上山把庄稼种地里, 再时不时的回来除除草、施施肥就行了,也不用再特意留人在山上守着了。  不过这一片山坳算是辛家人的根据地,放弃是不可能放弃了, 要是以后山下乱了起来, 这片山坳就是他们一家最后的退路, 还是得好好的维护着,就农家乐附近的地,放着两个月不管, 保管地里的草就能长得比庄稼还高。  田冬秀和郑清芬都已经计划好了,等地里的红薯和土豆收上来了,那空出来的地就种油菜。  本来辛家是没有油菜种子的,说起来也是巧了,他们穿越之前,正赶上油菜收获的时候,田冬秀已经有好些年没有种油菜了,这几年都是花钱买现成的油菜籽榨菜籽油吃的。  老年人执拗,坚信自己榨的油比超市买的油香,加上新闻里也说了,这菜籽油的胆固醇含量比其他油低,所以她每年都得买上一、两百斤菜籽榨油吃。  今年因为儿子和儿媳妇都回村里了,田冬秀还特意多买了一些,足足买了五百斤油菜籽,能榨将近两百斤油,足够他们一家人吃的了。  油菜籽作为产油类农作物被大家广泛种植,全靠它自身那优秀的出油率,理论上来说油菜籽的含油量在百分之四十,不过安沐县的油坊榨油的机器比较落后,平均来说,三斤油菜籽才能出一斤的菜籽油。  这古代的榨油技术肯定更落后,到时候估计四斤油菜籽都不一定能够出到一斤油。  这油菜籽是田冬秀在村里买的,人家可不管榨油这一茬,这菜籽买回家后,是要自己运到镇上的榨油坊去榨油的,辛家人穿越时的那个早上田冬秀还在念叨呢,让辛勇下午用三轮车把油菜籽拉到油坊去让油坊的老板收拾了。  结果还没等到下午,他们就穿越了。  穿越后那事情是一件一件的凑到他们面前,忙着忙着的,田冬秀也就把这茬给忘记了。  这不之前辛芷他们下了山,就田冬秀和郑清芬两个人在山上吗。  两个都是种了大半辈子地的庄稼人,聊天的时候就聊到地里的事情了。  这地里的红薯眼见着没多久就能收,在山里这地又不能荒着,所以她们就琢磨着往后地里种点什么,也是做饭的时候,郑清芬见装油的油壶空了,念叨了两句,田冬秀才想到家里好像还有几百斤菜籽。  油菜籽不难种,开春后把苗撒到地里,等油菜苗长到大约十厘米高的时候再移种就行。  田冬秀这些年不种油菜,纯粹这油菜成熟的时候正是天刚热没多久的时候,这收油菜可累人了,不但要顶着大太阳把油菜割下来担回家晾晒,晒干后还得脱壳,家里有没有给油菜脱壳的机器,必须得她扛着连枷一下一下的砸。  这些年田冬秀的腰也不太利索了,那连枷十来斤重,她甩上半天老腰就吃不消了,慢慢的也就放弃了,乖乖的拿着儿子孝敬的钱买现成的菜籽去榨油。  田冬秀也不知道到底是种油菜累还是种稻谷累,只想着稻谷在山下买得到,下山的时候让家里的骡子驮一趟,就够他们吃好长一段时间了,这油菜山下可没有,物以稀为贵嘛,所以她和郑清芬商量了一下,直接敲定了,明年开春把田里的水放掉,就种菜籽了。  家里有钱了之后,辛勇是不想种地的,他之所以十几岁就去饭店给大师傅打杂,就是因为小时候种地种怕了。  要是家里没钱,不种地一家人吃不饱饭就算了,那他作为家里唯一的男人,肯定得撸起袖子加油干,这不是家里有钱,吃穿不愁了嘛,他根本没有必要过得那么累嘛。  所以田冬秀和郑清芬说起明年要种油菜的时候,辛勇压根就没接茬,他在心里打定了主意,这次下山别的事情都可以不办,担这庄子是一定要买的,买它个大庄子,再请几十个人帮着种,到时候随便田冬秀她们种什么,他反正是一心只想过那地主老财的舒坦日子。  不过眼下庄子还是没影子的事情,所以在山上这几天,辛.地主老财.勇同志,还是扛着锄头把红薯地和土豆地的杂草都除了一遍,忙完了之后才和辛芷带着那二十瓶酒下来山。  当然了,下山一趟,除了酒以外,自然不能让驴和牛背上空着,果园里剩下的一点桃子、石榴、脆枣,反正但凡是能摘的果子,辛勇他们都没有放过,七七八八的又摘了两三百斤,末了陈曼还指挥丈夫往骡子背上的布袋子里塞了一副麻将牌。  辛家人在县里就只认识那么几个人,想要尽快和别人处好关系,这个世界上,还有比在一起打麻将更能快速熟络的事情吗?  没有!所以陈曼就想着带副麻将下山,没事的时候她就攒个麻将局,那不分开就融入古代了。  不得不说,陈曼计划得很好,然而要下山的头天晚上,她整个人就有些恹恹的,早上出发的时候还没由来的吐了两回。  见她这样,辛勇和辛芷也不放心让她下山了,必须得在山上好好休息,要是等会儿还不舒服的话,就得考虑是不是胃病犯了,要真是胃病的话,那就得吃胃药了。  辛芷和辛勇走的时候,陈曼还老大地不放心,这次下山可是要买庄子的,她担心自己不在的话,辛勇和辛芷会吃亏。  辛勇是家里的大小事情都拿不准,辛芷是在大小事上都小心谨慎,不过她毕竟刚出社会没多久,平常什么的问题都没有,但是陈曼知道自己这女儿最大的缺点是什么——她买东西不会跟人砍价!  没错,辛芷曾经有在夜市花三百多买了一条裙子的光荣战绩。  陈曼是买根葱都想说服老板给她再搭根辣椒的人,她也不知道女儿为什么会在该和人讨价还价的时候张不开口,这次他们下山要买庄子,她不去真是放不下心。  最后为了让陈曼安心养病,田冬秀主动站了出来,决定跟着一起下山。  田冬秀砍价的技术虽然没有陈曼那么厉害,但是作为老一辈的人,会斤斤计较那是可在骨子里的,有她跟着,陈曼确实也放心了不少。  加上陈曼也想着穿越这么久,她和母亲也好久没有好好聊过了,难得有这种只有她们母女两留在山上的时候,她也想和郑清芬说说体己话。  最后就是辛芷、辛勇和田冬秀三个人下了山,走的时候,辛勇又去果园里捉了四只鸡。  林老爹替他们办事十分尽心,家里又有那么多小孩,正好果园里的鸡多得让辛家人头疼,这几乎每天都下蛋的母鸡,想来林老爹是很愿意掏钱买下来的。  其实对于辛勇来说,送两只鸡给林老爹也不算什么,不过他们之前已经送过林家一匹布了,再送两只鸡就是辛芷说的过犹不及了,所以这两只母鸡辛勇没打算白送,而是打算卖给林老爹,要是他觉得四只鸡太多了,想来林向荣也是会愿意买的。  看着辛勇他们牵着牲口消失在山路上后,郑清芬才扭头招呼着女儿再吃点东西。  早饭是辛勇天没亮就起来做好的,十分简单的南瓜粥和蒸鸡蛋。  山上有水有电就是没有网,现在辛家人已经养成了早睡早起的习惯,平常辛勇晚上九点多睡,早上五点多就醒了,今天是他急着下山,早饭就做得简单了一些,平常不忙的十分,早上他还会做包子、馒头、油条、小馄饨、春卷什么的。  陈曼刚才已经吃过早饭了,但是她不舒服的时候基本把胃里的东西吐空了。  郑清芬心疼女儿,可不就得劝着她多吃一些。  然而陈曼刚坐到餐桌前,闻到鸡蛋羹里面的香油味,又忍不住了,直接冲出去又吐了起来。  看着吐得连腰都直不起来的女儿,郑清芬皱了皱眉,心里没由来的冒出了一个有些荒唐的念头。  郑清芬越看越像,她摇了摇头,心里虽然觉得不可能,但是还是没忍住说道:“小曼……你这、看起来有些不太对呀!”  陈曼吐了一通后,只觉得嘴里发苦,郑清芬适时的把装着水的杯子递到了她手边,她端起杯子漱了漱口后,才赶紧稍微好受了一些。  陈曼把水杯递给母亲后,也没领会到郑清芬话里的意思,她有气无力的摆了摆手:“估计真是胃病犯了,不行,我得吃点药了,再吐两次,苦胆都得吐出来,我昨天吃的和你们一样的,怎么这胃就……”  不等陈曼说完,郑清芬连忙出声阻止道:“等等,这药可不能乱吃,再观察观察,我觉得你现在这个样子,不像是胃病,倒像是……”56. 第五十六章、 之所以今天村里这么的安……  陈曼不是那未经人事的小姑娘, 自然是听懂了母亲话里话外的意思。  她想都没想,直接就摇头否认了:“不可能,我都多大年龄了,要有早就有了。”  陈曼生辛芷的时候, 因为孩子生下后胎盘没能顺利娩出, 从辛芷生下来后, 她就一直血流不止, 医院都下了病危通知了,九十年代的时候, 镇上的医院也没什么先进医疗器械,最后她在医院等了一天,都没等到胎盘自然娩出。  医生检查过断定是胎盘粘连在子宫上了, 估计不太可能自然脱落了。  那会安沐县也落后,辛勇倒是想转到市里的医院,但是当时陈曼因为失血过多,已经快要休克了,当时情况紧急,也是他们运气好,医生征求过辛勇和陈曼的意见后, 直接上手人工脱离粘连的胎盘。  在九几年的时候,妇产科医生在情况紧急的时候,直接手掏胎盘的时候很多。  偏偏陈曼还属于情况最坏的那种, 胎盘剥离得并不彻底, 出了月子后还因为出血量一直没能减少而又去医院做了一次清宫手术。  最后这一通折腾下来, 陈曼不但人遭了这么大的罪,身体也受到了一些不可逆的损伤,后来她又仔细养了好几年, 才慢慢的把亏空严重的身体稍微养好了一些。  当时医生也说了,依照陈曼的身体情况,相当于是直接丧失生育能力了。  九几年的时候,试管婴儿的概率还不普及,辛勇和陈曼慢慢的也就想开了,自己这辈子就只有辛芷这一个女儿了,所以哪怕后来试管婴儿技术推广开了,他们也没有动过再要一个孩子的念头。  陈曼作为一个已经被医生断言了不了能再怀孕了的人,在夫妻生活中,自然是没有想过要做措施的。  再说了,她和辛勇都已经这样过了二十几年了,一直都是无事情发生,她早就已经完全相信医生的诊断了。  以前年轻的时候,要说陈曼和辛勇心里要是真的一点侥幸的想法都没有,那纯粹是骗人,然而以前年轻身体好的时候就没有怀上,现在她都四十几了,就更加不可能再怀上了。  郑清芬也明白女儿心里的想法,说实话,她自己都觉得自己的猜测站不住脚,可是她心里就是莫名的有一种直觉:“我就是觉得不对,反正你先别吃药,要是真的有了,你吃药不是害了孩子吗。”  那药物的副作用那么大,孕妇怀孕的时候连感冒药都不能吃,只能吃一些药性温和的中成药,现在陈曼到底是个什么情况谁都不知道,今天她要是吃了药,回头万一真有了,那不是得后悔一辈子吗。  这里又没有能做B超,要是因为吃了药剩下个发育不正常的孩子,那就真是害人害己了。  当然了,郑清芬也不是一点都不顾及女儿的情况:“你再感受感受,你是只想吐吗?胃疼不疼,要是不疼我们就再忍忍,要是疼就吃药。”  陈曼原本是坚信自己绝对不可能怀上的,但是现在她看着郑清芬那郑重其事的样子,心里也不那么笃定了。  她伸手揉了揉自己的胃部,确实是没有感受到什么疼痛感,而且离开厨房,闻到外面清新的草木味后,她心里那种反胃的感觉已经好多了。  陈曼放在胃上的手不由得往下挪了挪,轻轻的放到了小腹上。  难道真的……  陈曼摇了摇头:不对,这实在是太离谱,太荒唐了。  她满脸恍惚的走到旁边的椅子上坐下,十分认真的回想自己上次亲戚是什么时候来的。  好家伙,这不想还没觉得不对,这一想陈曼才发现,穿越过来后,她的亲戚就一直没有来过!  不过陈曼的亲戚本来就不规律,一两个月不来之前也是有过的,她也去医院看过,还是因为之前的两次手术引起的后遗症。  好在月经不调也不是什么大病,有不影响日常生活,还能省点卫生用品,所以陈曼一直也没当回事儿。  陈曼乱七八糟的想了好一会儿,最后也彻底没了吃药的念头。  她不是特别能确定自己是不是真的怀孕了,不过就她们现在的这个处境,不知道就算了,既然现在心里已经有了这个猜测,小心一点总归是没有错的。  家里也没有验孕棒,陈曼也没地方去验证自己心里的猜测,只能静观其变了,要是有了,慢慢的肚子总会大起来的,要是没有,亲戚再不规律,这个月也该来了。  看着女儿这魂不守舍的样子,郑清芬心里也有些不是滋味。  郑清芬一直都希望女儿能再有个孩子,以前她还动过让女儿去做试管的念头。  郑清芬倒也不是有什么重男轻女的念头,也没想过让女儿一定要有个儿子,心疼女儿罢了。  在现代,独生女又不稀罕,只不过辛芷不但是独生女,大学还是在隔壁的c市,原本她们想着等辛芷毕业后就就能回来了,然而孩子有出息,毕业后直接就留校了。  辛芷当上辅导员后,陈曼她们替她高兴过后,心里也是有些失落了。  女儿有出息,一毕业就有了一份体面的工作,可是那份工作离他们确实远了一些,而且只有辛芷不辞职,以后大概率就得长住c市了。  虽然陈曼和辛勇还没有老到需要女儿照顾的时候,但是他们心里还是希望女儿能离自己近一些的。  这一点从穿越后陈曼和辛勇就连忙决定以后要给女儿招婿这一点就能看出来。  如今陈曼疑似怀孕了,她心里短暂的高兴过后,剩下的就是担心了。  陈曼摸了摸自己的小腹,扭头问郑清芬:“妈,你说我要真的有了,小芷怎么办?她会不会不高兴?”  毕竟辛芷已经当了二十几年的独生女了,这会儿突然告诉她要当姐姐了,她能接受吗?会不会生气?  不是陈曼想得太多,而是这样的新闻她以前实在是没有少看,什么父母瞒着已经上大学的孩子偷偷生孩子,孩子暑假回家后闹得天翻地覆的新闻。  以前这些新闻陈曼就只是看个热闹罢了,如今新闻里发生的事情很可能就要落在她自己身上了,她心里实在是没底。  要是辛芷不高兴话,陈曼觉得自己倒也不是非要再生一个孩子的,毕竟她都这个年纪了,精力方面确实比不上以前了。  听了女儿的担忧,郑清芬瞪了女儿一眼,没好气的说道:“胡说什么呢,咱家小芷是那种孩子吗?”  郑清芬还是有些老旧思想的,在她看来,当妈的生孩子,哪有看女儿脸色的,这怀都怀上了,难道因为孩子不愿意,就不生了?  再说了,女人想生孩子,就连丈夫都不能干涉女人生育的权利,子女就更没有干涉的立场了。  而且郑清芬了解自家的孩子,辛芷是个懂事孩子,再说她也大了,压根不可能接受不了父母生二胎。  陈曼也不是第一次怀孕,不用郑清芬多叮嘱,就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眼见着快八点了,她连忙劝道:“别胡思乱想了,要是不舒服你就回房间歇着吧,我得去把泡在池子里的那些浆糊翻一翻,然后再去地里看看,你不舒服就好好歇着,我等会儿回来做午饭。”  之前辛芷琢磨着要造纸,辛家人去山上剥了不少的树皮,山上杂草也多,但是辛芷这是第一次尝试造纸,也拿不准杂草能不能用来造纸,所以决定还是先用树皮试,成功率要大一些。  也是他们现在是在古代,而且还是在山上,到处都是树木,随便砍点树枝剥了皮就能泡一池子了,这要是在现代,想找这么多树皮还不容易呢。  那树皮刮掉表面的青皮在水池子里泡了一个星期后,辛芷又捞起来煮熟了,现在池子里泡着的是砍得碎碎的木纤维,辛芷叫它纸浆,再泡几天就能用了。  郑清芬作为外行,看着外孙女把一堆树皮慢慢变成一池子浆水的,如今是坚信辛芷一定能够造出纸的,所以她对那一池子纸浆也是格外的上心。  辛芷他们对山上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下山后直接去了育苗地,几天过去了,地里的玉米苗和辣椒苗都冒出了浅浅一根苗。  为了地里的这些苗,林老爹和林向荣两家人这几天可可谓是劳心费力,怕苗子干死,他们每天早晚都要给地里浇一遍水。  幼苗金贵,地干了幼苗会干死,水浇多了苗会旱死,也是他们都是侍弄了大半辈子庄稼的人,才能把握好那个度,把地里的水分控制着泥土湿润,但却不会太过湿润的程度。  看着地里那一片一片的幼苗,辛勇这段时间一直忐忑的心总算是落到了实处。  田冬秀也是种过地的人,她估摸着,就地里的这些苗子,再长上半个月就差不多能移栽了。  这要是春天,还能早几天移栽,不过现在天气热,让苗子多长几天,等苗子长壮实了再移栽,这样存活率能高一些。  关心过地里的幼苗后,辛勇才有功夫关心其他事情。  按照他之前的了解,这个时候村里大部分的人都应该在地里忙活才对,今天也是怪了,他们不但没在地里看到林老爹,也没看到其他人。  从山脚到东山村,这一路走来,竟然一个人都没有碰到。  等到了林老爹家,见到小常氏后,辛家人心里的疑问才得到了答案。  之所以今天村里这么的安静,只因为一个人……57. 第五十七章、 第二更、  小常氏拉着田冬秀, 满脸激动的说:“你是不知道,这两天县里发生了一件多大的事!”  “就咱们县的县令,就是之前到村里来过的那个李大人,他买了四、五船的粮食, 说要免费发给大家呢。”  “那可是四五船的粮食, 听远志兄弟说, 那些粮食堆在一起, 足有一座大山那么高呢,县里的粮仓都塞不下。”  “现在这个年头, 像李大人那么好的人可不多的,竟然舍得自掏腰包给大家发粮食,那可是好几船的粮食, 得烧掉他多少银子啊!”  李和豫卖酒买粮食免费发放给大家的行为,那真是让他得尽了民心。  天华国贪官污吏横行,大家常听县官老爷搜刮民脂民膏供自己奢靡享乐,猛地一下冒出个自掏腰包给大家发粮食的好官,可不就是被人称颂了嘛。  今天李和豫在县里放粮,为了避免冒领,今天的粮食按到场的人头发放的。  简单的来说, 就是想领粮食,必须得亲自去县衙一趟,按一个指印, 就领走一个人的粮食。  昨天县里的衙役就已经通知到各村了, 大家心心念念的想领粮食, 很多人是天还没亮就拖家带口的等在县城外了,就想着城门一开,他们就赶紧去县衙排队。  虽然衙役也说了, 县里的粮食充足,但是大家没有亲眼看到所谓的粮食山,心里都还是悬着的,都唯恐自己去慢了,粮食被别人临走了,毕竟常县有一万多人呢。  虽说这一万多人里还有些家境富裕,不缺这点粮食的,但事关粮食,大家都争抢着想要早点领到粮食,只有那真的把粮食拿在手里了,他们的心才能够放的下来。  李和豫要买粮食的是,之前在辛家吃饭的时候,他也提过的。  不过辛芷他们以外他买了粮食回来是要卖给大家的,毕竟他买粮食也要花钱,粮食运过来后,他不加价卖,只按以往的市价卖给大家,也算是在做好事了。  辛芷真是没有想到,李和豫这么大方,竟然舍得把好几船的粮食都白送给大家。  想来他们卖给李和豫的那些酒,真是让他大挣了一笔,不过有一说一,李和豫确实是个好官,所谓的父母官说的也就是这样了。  他手里有钱,既没有贪图享乐,也没有为富不仁,而是愿意拿着真金白银出来做好事,光是这一点,就足够让辛芷高看他一眼了。  之前见东山村的人过得这么艰辛的时候,辛芷也想过要帮助他们,不过她的那点私心最后还是战胜了她心里的感性,为了保全自家人的安全,她选择不做任何事情,辛勇他们提出要租大家的地种粮食,变相的给大家增添一些进项的时候,她心里还担心会因此引火烧身。  现在再李和豫,他作为县令,自掏腰包买粮食发给大家,也不是一点隐患都没有的,毕竟光是他能拿出这么大一笔银子买这些粮食,就够让一些有心之人钻空子了,但是他还是做了。  之前和李和豫相处的时候,辛芷确定了他是个好人,如今又确定了她是个好官,她决定了,等会儿得空了,她要在给刘子真的第二封信上好好地提一下他做的这些好事,等玉米收获的时候,也让他得点功劳。  听完小常氏的解释,田冬秀不由得问道:“那你怎么没去?不是按人头领粮食吗?你不去不就少一份粮食了吗?”  小常氏摆了摆手,笑着解释道:“这不是我阿爹说的嘛,他猜到这两天你们应该是要过来了,担心我们都去县里了,你们来村里的时候找不到人,就让我留在家里了。”  原本林老爹是要自己留在家里的,不过小常氏怀孕生产的时候身体亏得狠了一些,如今出了月子好一阵子了,那腰还总是一阵一阵的疼,索性就让她在家里歇着了,常氏把孩子也带去县里了,虽然那孩子只有一个多月,但是也算一个人,也能领到一份粮食。  不管怎么说,林老爹还记挂着他们,这一点还是很让辛家人高兴的。  小常氏先给辛芷他们一人倒了一杯热茶,说了一句稍等后她就起身回房间了,再出来的时候她手里就多了一个荷包。  不用说,这荷包里装的肯定是卖粮食的钱。  拢共就三、四两银子,按理说东山村的人买粮食应该给的大部分都是铜板才对,现在小常氏给的荷包里装的却全部都是碎银子,想来是林老爹特意装的。  辛勇接过荷包也没清点,直接就揣到了怀里,依照林老爹那老实巴交的性格,肯定是不会短缺他银钱的,这点信任他还是有的。  林老爹不再家里,辛勇他们只能先去县里,等回山上的时候再来村里找他商量后面玉米苗和辣椒苗移栽的事情。  临走的时候,除了水果和那四只母鸡外,辛芷还格外留了两块香皂。  辛芷做了半箱的香皂,经过这么长一段时间的皂化后,已经成型了,香皂是乳白中略微带点淡粉色,闻起来味道也不错,有淡淡的玫瑰花味,之前在山上的时候她已经试过了,去污能力很不错,虽然赶不上后世的肥皂,但是去除普通的油渍还是很有效果。  足足半箱香皂,最后辛芷用刀子切割好了后有二十四块,每一块都有x牌肥皂那么大。  这么大一块香皂不好拿,所以辛芷又对半切了一刀,最后耗费了两只野猪的荤油后,她得到了四十八块香皂,每块都比较超市里买的香皂大一些,约莫一块至少有三百克了。  这次下山的时候辛芷装了十块香皂,预计的就是林老爹、李和豫、林远志和他父亲林向荣家里,每家都送一份。  一家送两块,那就是八块,剩下的两块香皂留一块在县里的宅子里,剩下的一块辛芷准备和那二十瓶酒一起给刘子真送去。  辛芷在李和豫家见过古代的胰子,古代的胰子好像是用猪的胰腺做的,之前辛芷只在家里看到过,林远志家里就没有,那胰子价格可不便宜,铺子里最便宜的胰子都要几十文一块,因为里面加了草木灰,样子还不好看,灰扑扑的一块,闻着只有火碱的味道,带香味的胰子也有,不过价格就更贵了。  穿越后,辛芷一直想替自家找个既没有风险,又能长期受益的生意做,她倒腾香皂和纸,就是想在香皂和纸上做文章。  然而不管是香皂还是纸,这其中的利益都太大了,依照辛家目前的情况,辛芷只不敢直接拿纸和香皂出来买的,理由还是和之前一样,担心要被别人惦记上,自家最后不但赚不到钱,说不定还会因此家破人亡。  之前辛芷做香皂和纸的时候,也只是想要试下自己能不能做成,要是没有刘子真,这香皂做出来后她也不会往外拿,只会留着自家用。  现在冒出个同为穿越者的刘子真,虽然给辛芷带了了无尽的烦恼,但也不是一点好处都没有的。  刘子真那显赫的家世就是个王炸,要是能够搭上他这条线,和他成为生意上合作伙伴,那辛芷做很多事的时候,也就不用再像以前一样畏首畏尾了。  这香皂辛芷送给刘子真,就是想要和他一起做香皂生意,她有做香皂的方子,刘子真的大本营在边关,边关多牛羊,荤油也比她这边便宜,要是能把这生意谈妥,以后可以她出技术,刘子真出材料,他们一起弄个专门做香皂的作坊,这样一来的话,他们双方都能得利。  借着大将军府的名气,想来也不用担心别人的谋害和设计了,到时候辛芷出了房子拿分成,在家躺着就把钱给赚了,那不是美滋滋吗?  而且辛芷心里也笃定了,自己这个提议,刘子真一定不会拒绝,毕竟只要不是傻子,都能知道这小小的一块香皂里,蕴含着多大的商机。  依照辛芷从李和豫那里听到的信息,刘子真绝对不是那种淡泊名利的人,不然他也不会办邮局,开粮店了。  这香皂生意的赚头可比办快递公司要大的多,辛芷实在是想不到刘子真能有什么理由,拒绝这么一个送到他面前的财路。  因为要借刘子真的势,所以辛芷已经想好了,在分成上她可以让步一些,要是刘子真愿意负责香皂工坊后续的一切事宜,让辛芷只出个方子就能领分红的话,那分成她能够接受三七分,要再低一点的话,二八分她都是可以接受的。  要是合作得愉快的话,回头等辛芷要是把纸也给捣腾出来了,也能按照相同的方法和刘子真合作。  当然了,先把香皂作为敲门砖扔出去就行了,至于这纸嘛,就算真的做出来了,辛芷也不打算这么早就拿出去,少说也得再观察个几年,确定一下刘子真这个人的秉性,然后再做决定。  辛芷摸索着做出来的香皂去污能力好不说,光是卖相和味道,就甩了市面上普通的胰子一大截(那些世家贵族自己找人研制的不算)。  这样香皂,要是能够大规模生产,想来是不愁销路的。  要是刘子真能够在边关低价采购到荤油,那香皂的定价还能低一些,到时候说不定这香皂还能够成为普通老百姓家里的必需品。  小常氏就很喜欢辛芷送的这两块肥皂,一直说这东西自己还是以前在娘家的时候,见村子家的儿媳妇用过,没想到辛芷竟然自己就会做。  之前下山的时候,辛芷在外人面前话一直不多,小常氏对她的影响就是话少,人长得好看,再有就是辛家人对她这个闺女,十分的宠爱。  还记得当时辛勇第一次下山,就是为了买布给辛芷做新衣服呢。  之前小常氏对辛芷是羡慕,羡慕大家都是女孩子,就她这么得父母家里人的看重,现在她心里就只剩下敬佩了。  不敬佩不行啊,人家会做胰子,做出来的胰子比铺子里买的都好看,别的不说,就靠着这一手,辛家这闺女以后就吃穿不愁了。  有着这门手艺傍身,以后就是辛家姑娘嫁出去了,想来也是极得婆家看重的。  辛家人走了以后,小常氏捧着那两块香皂看了许久,一边看,她一边咂舌:真不知道辛家姑娘那脑袋是怎么长的,做出来的胰子不但好看,还好闻,  这个叫香皂的胰子要是拿出去,少说也能买个一百文一块吧?  这么值钱的东西,辛家人一送就是两块,辛家人真是大方这句话,小常氏在心里都已经说腻了。58. 第五十八章、 说不定此时他的回信都已……  李和豫发的粮食, 辛家人自然是不会去领的,家里不缺粮食,他们也没有必要去占这点便宜。  一进县城,辛芷他们直奔悦来客栈。  今天正好是他们和周冀约好的七日之期, 说好的二十瓶酒, 他们已经带下山了, 只要今天周冀能把约定好的一万两银子给他们, 那这酒他就能够搬走。  说起周冀,这几天他为了凑齐那一万两银子, 过得也是很不容易。  主要是他们这次离开昌都是为了调查贪墨案的,出门的时候,大家身上都没带多少钱。  周冀就算是银子带的多的了, 身上不但带了两千多两银票,还带了些散碎银子。  之前周冀问李和豫买酒的时候,就花掉了两千两银票,后来刘子真拿走了一瓶酒,补了他一千两银子,加上这段时间的花销过后,他身上只能勉强凑出两千两银子。  原本周冀想着自己到府城, 找到留在府城打探消息的同伴后,应该能凑齐辛家要的一万两银子。  然而真到了府城后,周冀才发现自己还是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  周冀怎么都没有想到, 他的那几个同伴, 一个个的都是穷鬼。  几个人里, 手头最宽裕的人身上就只有一张五百两的银票,和半荷包的碎银子,最穷的那位, 周冀摸遍了他的周身上下,就只搜到了二、三十两银子。  最气人的是那人是怎么说的来着?家里的婆娘平常管得严,这次出门拢共就只给了他十两银子,剩下的还是他这些年偷偷攒下的私房钱:“兄弟,还是你好呀,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手里的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也没人管你。”  听完这番话后,周冀那真是气得一佛升天,二佛出世。  周冀的人生之路十分的坎坷,他年少时就父母双亡,在他投身戌边军前,一直是吃百家饭长大的,最落魄的时候,他还当过乞儿,他十四岁的时候入伍,那时候他年纪不大,力气又小,每次打仗都是被安排在队伍最前面当肉盾的。  熬到十八岁的时候,周冀总算是靠着自己的能力拿到了一点小功劳,并因此得了当时百夫长的看重。  娶了百夫长家的小闺女后,周冀总算是过上了还算安定的生活。  然而这样的好日子周冀也没过多久,温柔贤惠的妻子死于难产,孩子也没能活下来。依依向物华 定定住天涯  想他今年实岁二十六、虚岁二十七,晃二十八,毛二十九的人了,一辈子都活了一半了,还孑然一身,任谁看了都得说声惨吧,还羡慕他?他还羡慕他们家里又人知冷知热,有人管呢。  在周冀看了,他的这些同伴,就是那身在福中不知福的人,关键额的时候还排不上用场。  最后周冀的几个同伴身上的银子凑到一起,都只有一千多两,这一千多两他还不能全部拿走,因为得给他们留下吃饭和住宿的钱,  周冀拿了一千两银子,加上自己身上的勉强凑够了三千两。  之后周冀又去了府城的邮局,刘子真走的时候,给他留下了信物,不管他在哪里,只要出示这个信物,就能从刘子真名下的任何一家邮局、粮食铺子里支钱出来应急,这信物一共五枚,除了刘家的三个主子以外,剩下的两枚由刘子真的四个心腹手轮流使用  一般来说,就是四个人了,谁要出任务就谁拿着。  这次周冀奉命留在常县打探消息,所以这信物就留了一枚给他,如今正好派上用场。  凭着手里的信物,周冀取走了府城邮局账户上所有的现银,拢共五千余两银子。  丰昌府的邮局规模不算特别大,在职的员工加起来刚刚破百。  五千两银子乍一看不算多,但确实已经是邮局账户上所有的现银了。  当然了,也不是说府城的邮局今年大半年的营业额就只有这么五千两,外面还有些没有结清的货款,一些信誉好的长期客户,那运输费都是一年一结的。  平常的收入扣除员工的月钱,马车、货船的养护费,能剩下五千两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就算是昌都一些生意很红火的铺子,大半年的净利润也不一定能有五千两银子。  周冀在府城只凑到了八千两银子,离一万两还差着两千两银子。  周冀也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总不能因为这两千两银子而耽搁少将军的大事,那可是整整二十瓶酒。  最后周冀让邮局的掌柜出面牵线,把他手里的那瓶酒给卖掉了。  他一千两买回来的酒,转手就买了六千两。  这中间的差价打得周冀自己都有些不敢相信。  其实周冀是没想要坑那个买酒的富商的,交易之前,他心里的预期价位就是两千两。  就这个价格,周冀心里还有些没底,这酒是他一千两银子买回来的,转手就要翻倍卖,他也拿不准别人会不会愿意掏钱买。  然而对方看过周冀手里的酒后,那叫一个两眼发光,当即就开出五千两银子的高价。  虽然周冀之前就知道这酒很值钱,但是他也是真没有想到这东西竟然这么值钱。  周冀心中暗喜:还好之前他好几次馋酒的时候都忍住了,不然这价值好几千两银子的酒早就被他牛饮掉了。  对方给出的价格远超周冀的预期,他当时想都没想就要答应下来,在那关键的时候,邮局的掌柜在桌子下面狠狠的掐了他一把,然后对他一个劲的使眼色。  周冀明白掌柜的这是让他稍安勿躁的意思。  最后掌柜的出面替周冀抬了几番价格,最后这瓶酒以六千两的价格被那富商收入囊中。  一千两银子买的酒,转手就买了六千两银子,周冀觉得自己是赚了,那富商老爷更是觉得自己赚了,他买下了酒后,还在府城的食味楼里订了一座上好的筵席,请周冀和掌柜的好好的吃了一顿。  整整六千两银子,去掉要给辛家的两千两银子,还剩下四千两银子,饶是周冀自从跟了少将军之后就没缺过银钱用,此时也有点被这突然落到手里的一笔巨款给砸得慌了神。  不管怎么说,一万两银子总算是凑够了,第二天一早,周冀就带着银票坐船回了常县。  回去的路上,周冀那叫一个心潮澎湃。  这酒他只是随便找了一个卖家,就赚了这么多,少将军这次可是一次买下了二十瓶酒,回头拿到昌都待价而沽,那不得赚翻了去?  就算是一瓶酒只赚五千两,那也是十万两银子,这可比所有邮局加起来一整年的进项还要多。  刘子真对手下也很大方,到时候他在前面吃肉,周冀他们跟在他后面,怎么着也能混上两口肉汤。  好处那是大大滴!  周冀昨天就到常县了,虽然之前和辛家人约的就是七天,但是他心里着急,昨天就去甜水巷那边看过了,确定辛家人还没回县里,失望之余,也只能回客栈慢慢的等。  辛芷他们到悦来客栈的时候,一进客栈就见周冀撑着脑袋坐在离门口最近的那张桌子前等着了。  这可是价值一万两银子的生意,自然是不可能在客栈的大堂里谈了。  辛芷他们赶了一上午的路,早就累了,索性就要了一个包间,又让掌柜的随便上了几个菜。  客栈的饭菜味道比不上辛勇的手艺,不过现在都快一点了,他们都饿得前胸贴后背了,也就顾不上挑剔了,就想赶紧随便吃点东西垫垫肚子。  再一个,客栈的饭菜虽然味道略微清淡了一些,不是重油重盐的那一挂,但是味道也还不错,至少不难吃。  食材都是后厨一早就备下的,虽然天华国的人中午一般都不吃中午饭,但是厨师就在后院住着,辛勇他们点了单后,没一会儿店里的伙计就端着菜过来了。  周冀虽然奇怪辛家人在这个时候吃饭,但也没有多问,一进包厢就从怀里掏出了厚厚的一叠银票:“你点点,这是一万两银票。”  辛勇并不了解周冀的为人,所以也没像之前和李和豫交易时那样,接过银票,数都不数地就揣进怀里,而是大概的清点了一遍,确定对方给够了数后,才起身领着他去外面搬酒  二十瓶酒,害怕下山的时候撞碎酒瓶,昨天晚上田冬秀她们用稻草把每一瓶酒都严严实实的裹了一层。  如今这个只算是简陋的伪装正好方便周冀,免得他直接拿着二十瓶这么打眼的酒进客栈,会被有心之人给惦记上。  除了酒以外,辛芷又给了周冀一个小木盒,让他一并给刘子真送去,盒子里是一块肥皂和一封信。  说起来这已经是她给刘子真写的第二封信了,也不知道现在刘子真收到他们之前让周冀捎过去的可乐和信没,也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才能收到他的回信。  整整二十瓶酒,周冀可不会像辛家人一样,随便用点稻草裹一下就完事了,他清点完酒后,赶忙让随从去外面买了一个大木箱子。  箱子买回来后,周冀先在箱底塞了厚厚一层木棉絮,然后再把酒一瓶一瓶的往里面填,酒瓶外缠着的稻草也不拆,就原样放进箱子了,填一瓶酒塞几把木棉,等二十瓶酒装完后,再在箱子的四周和上面塞上厚厚一层木棉,既防震,又防摔。  周冀作为刘子真的心腹之一,也不可能一直留在常县,所以这次他要亲自带着这一箱子酒回昌都。  算算时间,刘子真应该已经收到辛家人上次给的东西了,说不定此时他的回信都已经在路上了。59. 第五十九章、 到底是什么好东西?……  周冀预想的没有错, 身在昌都的刘子真确实昨日就已经送到了从丰昌府加急送来的包裹。  作为邮局的大老板,兼戌边军的少将军和背后的大财神,他自然拥有单独为他开一条运输线的特权。  也是周冀足够精打细算,没让邮局的几个兄弟, 为了一小木箱的东西, 空着一艘小货船单独往昌都来个来回。  那多耽搁时间, 再说了, 那成本也上去了不是。  最后周冀让几个同伴在丰昌府内搜罗了几千斤的干蘑菇,随着货船一起送到昌都去。  丰昌府山多, 山上物产丰富,这个时候虽然已经没有多少鲜蘑菇了,但是晒干的蘑菇还是很多的。  这玩意在丰昌府买不上价格, 十几、二十几文钱就能买上一斤,集市上也有很多售卖干蘑菇的农户,周冀他们出去走一趟,很快就买够了上千斤的蘑菇。  在丰昌府不值钱的干蘑菇,运到昌都后,那身价至少翻倍。  对于周冀来说,采买点干蘑菇只不过耽搁半天货船出发的事情, 这一船的蘑菇运到昌都后,那就是几百上千两的生意。  别看这点钱听起来不多,担责就是捎带手的事情, 这些蘑菇运到昌都后, 也不用他们操心, 将军府下有好些个挂靠着的富商,这么点蘑菇,他们动动手指就能销掉, 蚊子再小它不也是肉嘛。  说起来,这还是周冀跟着刘子真学来的,刚穿越的时候,刘子真天天都担心府里破产,或者那么大一群戌边军会饿肚子,邮局刚办起来的时候,但凡是货船或者运货的马还剩下一点东西,他就得让人弄点货物把缝隙塞上,多挣点差价,哪怕那差价只有几十文银子,那也能积少成多不是。  大老板都这么精打细算了,周冀他们这些打工人那不就慢慢地进化得有过之而无不及了。  这次的丰昌府之行,刘子真把自己的差事完成得很漂亮,漂亮到对刘家一心打压的良帝都没有可操作的地方。  原本良帝是想借着贪墨案让刘子真吃点苦头的,在丰昌府的时候,刘子真一共遇到了两次刺杀,一次是被逼到绝境的府尹及其同党的反扑,还有一次就是良帝授意下的刺杀行动。  良帝不想要刘子真的命,毕竟刘子真是因为他的旨意才留在昌都,并且也是他下旨才去丰昌府的,要是他真的丧命,刘荣不可能一点动作都没有,所以他想的是让刺客费了刘子真的手、当然了,腿或者眼睛也行。  只要刘子真成了废人,那他就不可能再回军中担任要务,这两年他锋芒太胜,甚至于超过了兄长刘子行,之前良帝还找人接触过刘子行,想要挑拨他们兄弟反目。  但凡刘子行是个正常人,那他作为长子,眼见着弟弟在军中的美名盖过了自己,心里总归是要不高兴的吧?  然而良帝怎么都没想到,这刘子行竟然真不是一般人。  细作告诉他:“你弟弟这两年小动作不多,又是安抚伤兵残将,又是让好好的士兵没事的时候种田耕地,怕是想要发展自己实力了。”  那细作各种内涵刘子真狼子野心,其心可诛。  按理说话都说到了这个份上,刘子行不说立即就和刘子真翻脸,至少心里也得生出点芥蒂吧?  可是他没有,反而笑眯眯的跟着细作夸了自己的弟弟一大通,在他嘴里,刘子真做的事情都是为了刘家、为了戌边军好。  他们是亲兄弟 ,刘子真好,那刘家就好,刘家好了,他刘子行也就跟着好了。  再说了,自己的弟弟刘子行还不了解嘛,那就是个懒得连窝都不想挪的主,这几年要不是府里的财务状况实在是紧张,他才不会去折腾那些生意上的事情呢,早就躺平了。  刘子行是这么个憨憨,良帝想离间都离间不了,最后想破了脑袋,也只能暂时把刘子真扣在昌都,不然他在边关继续发展。  良帝没想到刘子真身边竟然藏着这么多的高手,他连身边的一队暗卫都派出去了,竟然都没能伤到他,只伤到了了几个无足轻重的随从。  偏偏刘子真还把贪污案给办实了,丰昌县的府尹和其背后的几个大官都被他顺藤摸瓜的扯了出来。  这几位也是大贪,禁卫军抄家的时候,光是现银,就查抄到了一百多万之多,其他的铺子、庄子,古玩字画,珍宝奇玩就更不用说了。  最后的结果就是空虚了许久的国库一下子就充足了,良帝自己的私库也新添了不少的宝贝。  至于那几位官员的家眷,那自然是全家流放渤海。  这要是刚穿越的时候,刘子真心里肯定是不落忍的,毕竟按照现代人的思想,一人犯错,怎么也罪不至家人。  然而在古代生活了这么几年后,他的观念已经发生了改变,那些官员的家眷,并不无辜。  就说这次丰昌府的洪灾,贪官们动动手指,就吞掉了一半的赈灾银子,为此多死了多少人,又有多少人因为没有粮食而卖儿卖女,易子而食。  而那些官员的家眷呢?用这些贪来的赈灾银子,穿金戴银,奢靡享受,事发的时候,他们自然就不是无辜的。  天华国未设教廷司,所以犯官家的女眷不用沦落为官妓,所有犯官的家眷,不论男女老幼,罪名严重的,全家抄斩,罪名不那么严重的,全家流放,渤海、岭南,这些都是苦寒之地,十分的熬人,这些都是朝廷对他们的惩罚。  刘子真办成了差事,赏赐自然也不能少,毕竟良帝心里再不喜欢刘家,面子上的工夫还是要做的。  然而刘子真面圣的时候直接拒了良帝的赏赐,转而说起了自己前段时间在丰昌府的所见所闻。  刘子真的话术是经过将军府的几个幕僚连夜润色过的,听他说完灾区老百姓的种种惨状和处境后,朝堂好多官员都不由得红了眼睛。  在这样的情况下,刘子真恳求良帝再次拨发赈灾银子的时候,除了和良帝穿一条裤子的秦崇外,几乎没有人反对。  最后刘子真又对着良帝吹了好一通的彩虹屁,良帝作为他话里爱民如子的明君,也不好当着文武百官的面说不给。  想用国库空虚的理由搪塞过去也不行,毕竟都知道查抄来的一百多万两银子进了国库,最后被刘子真和朝臣架在高处的良帝只能再次下旨,给丰昌府追加了二十万两赈灾银子。  良帝心里倒是只愿意给十万两,毕竟他一贯是觉得整个天华国的银子都是他自家的银子,他那避暑行宫还没有建好,他还想多追加一点钱,多招些民工,让行宫早日竣工,明年夏天,他就能带着妃嫔们去行宫避暑了呢。  不过良帝也知道,十万两银子对于现在的丰昌府来说,还是有着很大的短缺的,所以他咬着牙批了二十万两。  丰昌府的府尹落马后,秦崇立马推举了自己的心腹顶上,不过出了之前的贪墨案后,现在大家的眼睛都盯在这笔赈灾银子上,想来秦崇和良帝也不敢在赈灾银子上搞什么大动作。  散朝后,大家都夸刘子真仁义,为了丰昌府的灾民,竟然舍弃了自己的那份赏赐。  对此刘子真笑而不语,看起来他这次确实亏大了,然而以他对良帝的了解,良帝就算赏赐他,那是既不会给他什么好东西,也不会给他升官,最多只会赏赐一大堆华而不实的摆设给他。  御赐的东西都是登记在册的,那些东西他拿回来又换不了钱,现在这样多好,他既让良帝出了血,又替自己博得了个好名声,有这个好名声在,就算以后良帝往他身上泼脏水了,文武百官和百姓们想着发生的事情,也不会轻易的相信他的那些抹黑。  在发现良帝对自家怀着的那些恶意后,刘子真就有意识地在替自家对外经营形象。  刘子真是穿越过来的,说句不好听的,他对皇室和良帝可没有多少的敬畏之心,也是良帝这几年只是明里暗里的做些小动作恶心他们,并没有真的伤害到他们。  不然依照他们的权势,真要到了危难之际,良帝不是整日担心他刘家要反嘛,到时候就是真的反了他又怎么样,刘家握着四十万戌边军,真要反了,不说立马就能让天华国改朝换代,占据天华国大半的国土终归是没有问题的。  刘子真现在替刘家经营形象,未尝不是存着以后反了之后,自家在文武百官和百姓心里的形象能够好一些,至少不至于落个乱臣贼子的罪名。  以前刘子真手里虽然有人,但真要成事的话,还是少点能量的,但是这个能量,辛家给他送来了。  那是一个大晴天,昌都邮局的掌柜亲自给刘子真送来了一个箱子。  刘子真早就收到了周冀的飞鸽传书,知道他已经确认过了辛家人的身份,辛家人也同意和他一起买酒,并且还让他帮忙稍了东西给自己。  刘子真不知道辛家人给自己捎的是什么东西,因为周冀也不知道,辛家人说了,东西要让他自己看。  为此周冀不但把这些东西全都用一个箱子装了起来,还在箱子上戳了封漆,最后这东西也是原封不动的到了刘子真手里。  打开箱子之前,刘子真心里是既激动,又忐忑。  同为穿越者的辛家人专门让人带给他,并且再三叮嘱一定要让他亲自打开的东西,到底是什么了不得的好东西?60. 第六十章、 “你!这!是!什!么!意……  为了不引人注意, 周冀用来装东西的木箱子外表看着简单到了朴素的地步。  柳木打造成的木箱,上面既没有雕花也没特意上过漆,看起来就是一口十分平平无奇的木箱,谁也不会觉得这口箱子里装着的会是什么了不得的好东西。  然而对于刘子真来说, 箱子里装着的东西确实是好得不得了的东西。  好得他根本没顾上放在包袱皮上面的小盒子, 一眼就从已经被颠开的包袱皮缝隙中看到了熟悉的可乐。  刘子真几乎是满脸急切的伸手扯开了包袱, 看清楚包袱里装着的满满一件可乐后, 他先是不敢置信的上手摸了摸,确认过手里的触感是真实的后, 他连忙对门外守着的心腹元年吩咐道:“赶紧给我送点冰来,要最干净的,然后再拿个大碗过来。”  虽然将军府的几位主子几乎常年都不在府里, 但是将军府有四口大冰窖,每一年冬天,府里的管家都会把四口冰窖都存上冰。  这冰冬日是唾手可得,但是一旦到了炎热的夏季,冬日里十来文钱就能买上一大块的冰,那叫一个供不应求,身价随便翻个十来倍是没有问题的。  将军府前些年的财政一直不算理想, 府里的管家也是别出心裁,每一年冬日存上的冰块,到夏季再高价买出去, 虽然不能转个盆满钵满, 但是总能赚个几百两银子, 多少也算是一个进项了。  将军府里的冰分为两种,一种是价格相对比较便宜的河冰,冬日里河里的冰那是随便人凿, 价格也不贵,多用于夏季放置在冰盆种纳凉所用,还有一种就是用山泉水制成的冰块,这冰块干净不说,细品还带有一丝甜味,这山泉冰造价贵,可以直接入口,一般都是用来制作冰饮直接食用。  昌都的世家贵族,一到夏日,除了那些实在畏凉的老年人外,其他人都贪凉,这各式各样的冰饮就成了夏日里最受人欢迎的解暑之物。  今年因为刘子真留在了昌都,所以府里的冰块并未往外买,但是因为刘子真不是个怕热的人,平日里也鲜少在屋里放置冰盆,所以府里的冰块还存着许多。  刘子真现在是将军府唯一的主子,他说要用冰,元年作为他心腹只要随口对院子里的管事说一声,管事的很快就端了满满一盆子冰块过来。  刘子真十分注意隐私,他的书房除了他自己和几个心腹外,平常是不让其他人靠近的。  没办法,他们平常不在昌都,这昌都的将军府就像个筛子一样,各方势力都在将军府安插了眼线,作为一个在现代没少看权谋电视剧的人,刘子真一向都很小心谨慎,一点栽赃嫁祸的机会都不会给别人。  往他书房或者卧房里塞通敌信件或者谋反物证这种事情,刘子真是绝对不会允许发生的。  因为刘子真也没说要冰做什么,所以元年送冰块进来的时候还十分贴心的拿了一把干净的匕首(沾过血)的匕首,准备在必要的时候动手给他削冰。  刘子真指挥元年用匕首砍了两块冰块后,一脸虔诚的把冰块放进了大碗里,之后他就像是对待什么稀世珍宝一样,小心的划开那箱可乐外面的塑料包装。  刘子真小心翼翼的拿起一瓶可乐,随着拧开盖子时那一声刻入骨子里的‘滋’,他激动得几乎要当着元年的面来段花手摇。  元年很懵逼,从他看到刘子真从箱子里拿出一个长相奇怪的小圆瓶瓶开始,他脑子里的问号就一直没有消失过。  公子手里的圆瓶瓶是个啥?  公子看起来为什么那么激动?好像他手里拿着的是什么了不得的稀世珍宝一样。  那个怪瓶瓶既然能打开?  打开后竟然还会发出奇怪的身影?  作为刘子真的心腹兼贴身保镖,在声音发出来的那一瞬间,元年的第一反应就是想要伸手打掉他手里的危险品。  也多亏刘子真足够了解自己这位心腹的行事风格,在元年的巴掌拍下去之前,他眼疾手快的把可乐瓶往上抬了抬。  担心元年一击不中,会再次动手,刘子真赶在他开口之前连忙解释道:“别紧张,这东西没有危险,只是一种可以喝的甜水。”  这可是他心心念念的可乐,多少次午夜梦回时都会惦念的‘生命之水’可不能让元年给他糟蹋了。  对于现代人来说,可乐或许只是无数种饮料的其中一种。  近些年因为可乐的含糖量和其一看就十分不友好的高热量,很多年轻人都会有意识的戒可乐。  在现代,多得是想辛芷这样一听可乐这两个字就先想到它种种不健康的标签,从而对其避之不及的年轻人。  当然了,也有像刘子真这样,视可乐为肥宅快乐水的小年轻。  穿越之前,刘子真的二十来岁的人生种,他一共就只喝过三种水,白水、可乐和极其少量的其他饮料。  没有人能比刘子真更清楚,顶着大太阳跑完五公里后,一瓶冰冰凉凉的可乐下肚,全身的毛孔都仿佛在欢呼的感觉有多过瘾。  穿越后,刘子真在心里排了一个最遗憾的排行榜,其中喝不到可乐的排名仅次于玩不了游戏,稳坐榜单的第二位。  如今他可乐在手,人生马上就要迎来大圆满了,可不能被元年给破坏了。  刘子真一手拿着可乐,一手指着元年,命令道:“你退后两步。”  “再退两步。”  “对,就这样,别动了。”  确定元年已经退到一个再也干扰不到自己的地方后,刘子真才重新收回心神,握着可乐瓶,小心翼翼的往装了冰块的碗里一口气倒了整整大半瓶可乐。  见公子显然是准备要喝下碗里这颜色奇怪,并且还在不停冒着泡泡的不明液体,元年双腿一软,直接就跪在了刘子真面前。  “公子,不可呀,”  真不是元年反应大,实在是碗里这不断冒着泡泡的玩意儿看起来就像是剧毒之物。  这剧毒的砒霜都没有这玩意儿能冒泡泡。  公子这就是想不开了吧,因为被良帝软禁了,所以一下子就要走极端了,准备毒死自己?  虽然元年一直不觉得自家公子是个心里这么脆弱的人,然而现在事实就摆在他面前,他想不这么想都不行。  看着自家公子端着碗那一脸热切,手直抖的样子,元年十分心疼的想:公子这个样子,明显是已经疯魔了(其实只是见到可乐太兴奋了而已)。  元年觉得眼下这个情况,靠着自己这张笨嘴已然是不能劝得公子回心转意了,他心里一横,狠狠的闭了闭眼睛,然后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快的从地上窜了起来,然后再刘子真震惊、诧异,以及懵逼的眼神里,猛地伸手夺过了刘子真手里的碗,仰头一通‘吨吨吨’把碗里的东西一滴不剩的全都喝下了肚。  “嗝!”  元年不受控制的“嗝”了一声后,狠狠的把手里装可乐的碗摔到了地上。  可乐喝急了会打嗝,这一点在现代算是常识,然而元年不知道呀,他只是暗自在心里想到:这玩意儿喝起来味道倒是不错,甜甜的,味道倒是和它那一看就很毒的外表截然不同。  喝完可乐后,元年顶着刘子真几乎称得上是惊怒的眼神,不慌不忙的走到一旁的墙边,然后抱着膝盖坐下,准备静静地等待着失望到来的那一刻。  元年胡乱的想:也不知道这玩意儿的毒性有多大,毒发的时候自己会不会七窍流血,会不会肠穿肚烂。  其实这毒要真是剧毒还好一些,这样公子看到过自己毒发后的样子后,说不定就想开了,不会再做这样的事情了。  现在想想,自己也算是忠心吧,毕竟也不是人人都同他一样,会像现在这样抢着替主子喝毒药的。  公子对下面的人一向宽厚,等他去了,想来公子也会厚待他的家人。  元年在这边快被自己的预想给感动哭了,那边的刘子真却是气得快跳脚了。  所以现在是个什么情况?他一向老实稳重的心腹,突然冲了过来,把他的冰阔落抢去喝了?  喝了还不算?毕竟眼下他有着整整一箱的可乐,给属下尝尝味道也没什么。  不过元年问都不问一声,直接把他手里的可乐抢去喝了这一点还是很不像话的。  按理说他应该狠狠的骂他一顿,都是跟着他从血水里蹚过来的心腹,他也不可能就为了几口可乐上军法。  可是元年还吃了熊心豹子胆,竟然敢当着他的面摔碗给他看?  碗都摔了还不算完?之后他竟然连看都没有再看他一眼?自顾自地就跑到墙边窝着了,一副看穿了红尘的丧气样子。  这是在对他甩脸子吧?这绝逼是在对他甩脸子吧?  刘子真此时简直是出离的愤怒了,他伸手撸起了自己的袖子,一边往墙边走,一边想:果然还是他对手下的人的太宽容了吧?现在他们都敢爬到他头上作威作福了?  这边元年正在自怜自爱呢,虽然他不后悔自己之前的决定,再重来一次他依然会这么做,但是这毒发的速度实在是太慢了,好像不是什么见血封喉的剧毒之物,等着毒发的这个过程实在是难熬,他都快在脑子里脑补出自己的第十种毒发的凄惨样子了,身上都还没有一点异样。  然而元年预想中的毒发并没有发生,因为在那之前,刘子真已经抓着的衣领,一把把他给扯了一起来。  刘子真拽着元年的衣领,一字一顿的问:“你!这!是!什!么!意!思?想!造!反!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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