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问答】
Q:华律师,您好,请问:我们单位一位女员工合同即将到期,但她现在怀孕了,我们不知道如何续签?如果不续签,我们怎么处理?还用跟她再签定个正式续延的劳动合同吗?
A:第一,女职工第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如用人单位经过考量,同意与该女职工续签劳动合同,建议可参照其他员工正常续签即可,并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如经过用人单位经过评估,不同意在女职工第一次固定期到期后续签合同,单位可直接发出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通知书,但由于女职工处于法定顺延情形,建议通知书明确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顺延至其法定情形消失,此时并不需要单位额外签订需延劳动合同;
第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例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管理提示】
如单位与女职工已经签订了两次(含本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原则上,单位无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权利,此情况下,如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则属于违法终止,女职工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提示用人单位要分清具体劳动合同签订状况综合做好合法决定。
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