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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启七年(1627)十一月初七,地点,北直隶河间府阜城县那天深夜,在那间阴森的小屋里,在黑暗和寒冷中,伟大的,无与伦比的,不可一世的九千九百岁蜷缩在那张简陋的床上,回忆着过往的一切。

  隆庆年间出生的无业游民,文盲,万历年间进宫的小杂役,天启年间的东厂提督,朝廷的掌控者,无数孙子的爷爷,生祠的主人,堪与孔子相比的圣人。

到而今,只剩破屋、冷床,孤身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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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舔我的脚趾头。把我舔舒服了,我就答应你。”

俄倾,我握着的拳头渐渐放松了,然后慢慢跪了下去,去舔赖财的脚趾。就在我的舌头接触到他又咸又湿的脚面时,卧房门忽然开了,我抬起头瞥了一眼,顿时,冲到头顶上的血一下子凝固了。


我叫李进忠,北直隶的一个小生意人。

我带着未婚妻阿青参加了一个赌局,组局的人是大通钱庄的老板赖财。

席间,赖财邀请我来“赌”两把。

我本来不怎么会玩,但赖财是个资深玩家,他非张罗着约我玩几把。我在他手下工作,为了巴结这份关系,我也只有勉为其难。

规则并不复杂,我熟悉了一下就可以上桌了。那天晚上,我发挥出奇的好,七八圈下来,竟然赢了二十多两银子。赖财他们都夸我聪明,一点就透,我则谦虚地说:”哪里哪里,一般初学者都手气好,运气而已。”

那是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我的手气像是受到了某种诅咒,一直在输,几圈下来,我竟然输了近一百两银子。

因为身上带的银子、银票都已经输光了,我就现场写了字据,把家产当筹码押了进去。

那天晚上,我已经忘了是怎么度过的。当我失魂落魄的走出来时,后知后觉的恐惧才如大山一般压来,让我喘不上气。仅仅一个晚上,我输光了全部的家产,就连和阿青结婚的新房都输了进去。

我一下子成了个穷光蛋。

回到家后,我和阿青大吵了一架。气急败坏的我骂了她几句,结果她夺门而逃。冷静下来之后,我满世界地找她,音信全无。

只有成功,才能重新挽回阿青的心。于是,我又去找了赖财,在他住的那所豪宅里,我乞求他能看在以往合作的份上,借我一点资金,让我东山再起。赖财坐在紫檀木椅上,用睥睨的眼神看着我:”阿忠,钱是你自己输的,我可没有逼你。”

“我知道,我知道,”我谦恭地说着:”赖老板,我还有人脉,有路子,你只要借我一点资金,我就能重新把生意做起来。”

赖财突然狂笑起来,脸上的横肉都在颤抖,“舔我的脚趾头。把我舔舒服了,我就答应你。”

我浑身的血一下子冲到了头顶,因为屈辱,我的眼皮都在颤抖。赖财还在那里晃动着脚趾,”只要舔舔脚趾头,就能东山再起,怎么样,这个买卖很划算吧?”

俄倾,我握着的拳头渐渐放松了,然后慢慢跪了下去,去舔赖财的脚趾。就在我的舌头接触到他又咸又湿的脚面时,卧房门忽然开了,我抬起头瞥了一眼,顿时,冲到头顶上的血一下子凝固了。

是阿青。她穿着单薄的衣服,玲珑的曲线纤毫毕现,跟正在舔脚趾的我对视了一眼,又急忙扭过了头去。

“不得不说,这女人真是出水芙蓉啊,跟她睡一夜,让人骨头都酥了。”赖财俯下身子,凑在我耳边低声说道:”实话告诉你,我从见到她的第一眼,就有了反应。不管用什么方法,我一定要把她弄到自己手里。”

赖财是有意这么做的。他从一开始,就计划好了让我在阿青面前表演这一幕!

赖财把脚伸到我的脸上,”别愣着啊,你还没把我给舔舒服呢。”

我几乎是疯跑着冲出了赖财的豪宅,站在路边一阵干呕。我使劲捶打着墙壁,直到双手鲜血淋漓。我不仅中了别人的圈套,竟然还去舔他的脚趾,而这一切,都被阿青看在了眼里。

我大口喘息着,把眼泪和鼻涕全都吞进嘴里,在心里嘶吼着:”赖财,我一定要让你血债血偿! “


2

债主逼上了门,原本只有家,现在连家都没了,我再次陷入了困境。
家,我已经没有家了。

我该去哪里呢?

我已经走投无路了。

我不甘心就这样死去,我还要复仇,我必须活着。

此时我才发现,原来自己并非一无所有,事实上,还多了件东西。

直隶省河间府,一向盛产太监,由于此地距离京城很近,且比较穷,从来都是宫中太监的主要产地,并形成了固定产业,也算是当地创收的一种主要方式。

只要丢掉这件东西,就能找一份好工作——太监。  

这并非只是我的个人想法,事实上在本地,这是许多人的共识。

“混都混不下去,人生失败到这个程度,只能豁出去了。”经过激烈思想斗争,太监于是成了我的理想,然而当我决心在太监的大道上奋勇前进的时候,才惊奇地发现,原来要当一名太监,是很难的。

  唯一的问题在于,没钱。

到地方一问,才知道人家服务好,收费也高,割一个得几十两银子。

  我身上要有这么多钱,早拿去翻本啦,哪犯得着干这个?

  割还是不割,这不是一个问题,问题是,没钱。

但现实摆在眼前,不找工作是不行了。那么俗话说的好——自己动手,前程无忧。


3

浓稠的血腥气瞬间弥漫开——淌下的血还带着温度。

“兄弟,你够狠,下手真利落。“

手术最后成了,但一直血流不止,一位路过的金疮医帮我止了血。

“由于老婆太多,忙不过来,为保证皇帝陛下不戴绿帽子,宫里不能进男人。可问题是,宫里太大,上千人吃喝拉撒,重活累活得有人干,女的干不了,男的不能进,只好不男不女了。又因为咱们这里离京城近,所以入宫当太监可是大热门”

“这…我当然知道”,我喘了一口气。

“但是,单独你没有这个机会”

“???”

“招聘规定是公开的,只要小孩,进宫好管,也好教,你今年得有二十岁了吧?”

到嘴的鸭子又飞了,我难过得差点哭了。

“你受到重创,身体虚弱,保暖很重要,记得回家后不可见风。”


4

我现在做工的这户人家的家主,孙暹,是宫中的太监,准确地说是太监首领,他的职务,是司礼监秉笔太监。这个职务,是帮助皇帝批改奏章的,据说权力很大。


手术留下了十分严重的后遗症,但是没有任何意外,我没能有机会入宫。

  可事到如今,割也割了,又没法找回来,去当混混,没指望了,要知道,混混虽然很混,也瞧不起人妖。

  万历十六年(1588),穷困至极的我来到了一户人家的府上,这户人家给了我一份用工的工作。

  一般说来,寻常人家找佣人,是不会找阉人的,我之所以成功应聘,是因为这户人家的主人,也是个阉人。

  我起早贪黑,日干夜干,终于有一天,孙暹找我谈话,“看在你比较老实,我愿意保举你入宫,你的房子已经修缮好了,你就搬过来住吧。"
我没想到,竟然有这样的待遇,心中激动不已,连忙跪拜谢恩。
"好好表现,别丢脸,知道吗?"孙暹说。
"奴才一定不负大人厚爱,奴才必将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我说道。
孙暹点了点头,转身离去。

万历十七年(1589),在经历了无数波折之后,我终于圆了梦,进宫当了一名太监。


5

  确切的说,是火者。

  “听好了,这些事我跟你们说一遍!”负责接应所有新阉人的太监说,“在刚入宫的时候,你们只是宦官,并不是太监,某些人甚至一辈子也不是太监。

  因为太监,是很难当上的。

  宫里,能被称为‘太监‘的,都是宦官的最高领导,太监以下,是少监,少监以下,是监丞,监丞以下,还有长随、当差。

  当差以下,就是你们——火者了“。

  火者的主要工作是什么呢?大致包括以下几项:扫地、打水、洗马桶、开大门等等。

很明显这不是一份很有前途的工作

  所以在宫里的十几年里,我暗中结交了很多朋友,其中一个叫做魏朝。

  这位魏朝,也是宫里的太监,对我十分欣赏,还帮我找了份工作。这份工作的名字,叫做典膳。

所谓典膳,就是后宫管伙食的,听起来似乎不怎么样,除了混吃混喝,没啥油水。

“管伙食固然没什么,可关键在于管谁的伙食。”

“你的服务对象,恰好就是后宫的王才人。这位王才人的名头虽然不响,但她儿子的名气很大——朱由校。”

魏朝他个子高,我一向得仰头看他。


6

泰昌皇帝朱常洛,朱常洛是万历皇帝朱翊钧偶然临幸宫女所生,长子。

但是万历皇帝一点也不喜欢他。

万历皇帝正宫皇后没有子嗣,众多嫔妃中对郑氏尤为宠爱。产下皇二子朱常溆(夭折),皇三子朱常洵。传闻万历皇帝企图立皇三子朱常洵为太子,郑贵妃做皇后。

朝中大臣纷纷猜疑,担心郑贵妃谋立皇三子,损害国本。他们争相提及皇储问题,奏折累计成百上千。万历皇帝搁置不管,仍旧宠爱郑氏。

于是,惊动了意想不到的人。

那天,李太后召见万历皇帝,问他为什么不立长子。

“因为他是宫女的儿子。“

太后当场大怒:“你也是宫女的儿子!”

万历皇帝吓得跪在地上不敢起来,也正是因为这件事,他才下决心立泰昌皇帝朱常洛为太子。此时,泰昌皇帝朱常洛已经二十岁了。

然而令天下人没有想到的是,泰昌帝仅仅存在了一个月,登基大典举行十天后,泰昌皇帝就染上重疾,噩耗随之再次传出,新帝驾崩而去,震惊朝野。短短一个月的时间,新帝就病逝了,难免会让人想入非非,暗杀、阴谋、篡位的流言四起,京城里的大街小巷都流传着泰昌皇帝的死亡谜底。

太子朱由校在他父亲即位一个月后,定年号天启,即位了。

朱由校的母亲王氏(后来由才人晋升为选侍)早逝。念及皇孙朱由校幼小,万历帝让皇太子朱常洛的选侍李氏抚育朱由校。

李选侍可不是省油的灯!

弥留之际,泰昌皇帝对大臣们说,自己的后妃李选侍,现在只有一个女儿,伺候自己那么多年,太不容易,考虑给她升官,封皇贵妃。

此外,他还把皇长子朱由校领了出来,告诉诸位大人,这孩子的母亲也没了,李选侍一直照料他。

然而就在此时,一件令人震惊的事情发生了。

一个人突然闯了进来,公然打断了会议,并在皇帝、内阁、六部尚书的面前,拉走了皇长子朱由校。

这个人,就是李选侍。

所有人都懵了,没有人去阻拦,也没有人去制止。原因很简单,这位李选侍毕竟是皇帝的老婆,皇帝大人都不管,谁去管。

而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很快,他们就听见了严厉的斥责声,李选侍的斥责声,她斥责的,是皇帝的长子。

于是,一个空前绝后的场面出现了。

 大明帝国未来的继承人,被一个女人公然拉走,当众责骂,而皇帝,首辅、各部尚书,全部毫无反应,放任这一切的发生。

所有的人静静地站在那里,听着那个女人的责骂,直到骂声结束为止。

然后,尚未成年的朱由校走了出来,他带着极不情愿的表情,走到了父亲的身边,说出了这样一句话:

“要封皇后!”

精明、自私、无耻。

这个女人将大有作为!

但是大臣怀疑她想要借机垂帘听政,于是刘一燝、周嘉谟、杨涟、左光斗等大臣上疏,要求她移居别宫,因此爆发移宫案。

真是一笔糊涂账,对吧。

一场权力争夺展开,太监王安迎皇长子朱由校即位。李选侍派人阻拦,数次让人叫朱由校回来,不准他去文华殿。


7

李选侍派去阻拦的那个人,就是我。

此时,我已改名魏忠贤

王才人死后,经过无数极为复杂的人事更替,我成了李选侍的太监。

最终朱由校还是登上了皇位。

当李选侍不知所措之时,我拜见了她。

“其实您无需失望,因为一个更大的机会,就在您的眼前:只要紧紧抓住年幼的朱由校,成为幕后的操纵者,您得到的,将不仅仅是皇后甚至太后的头衔,而是整个天下。”

精明、自私、无耻,这么多年,我早就学会了。

这是一个很好的想法,可惜朝廷里文官集团的老滑头们,也明白这一点。

  于是在东林党人的奋力拼杀下,朱由校又被抢了回去,李选侍就此彻底歇菜,我最终也没逃脱下岗的命运。



8

天启二年(1622),天启结婚了,皇帝嘛,娶个老婆很正常,谁也没话说。

可是一个女人不高兴了,天启非但没有“不悦”,还亲自跑到她家,说了半天好话,并当即表示,今后我临幸的事情,就交给你负责了,你安排哪个妃子,我就上哪过夜,绝对服从指挥。

这个女人姓客,原名客印月,史称“客氏”。

按照惯例,天启出生,必须挑选合适的乳母去喂养,经过层层选拔,客印月战胜众多竞争对手,成功入宫。

刚进宫时,客印月极为勤奋,随叫随到,两年后,她的丈夫不幸病逝,但客印月表现了充分的职业道德,依然兢兢业业完成工作,在宫里混得相当不错。

因为这个看似普通的乳母,一点也不普通。

按说乳母这份活,也就是个临时工,孩子长大了就得走人,该干嘛干嘛去,可是客小姐是个例外,天启断奶,她没走,天启长大了,她也没走,天启十六岁,当了皇帝,她还是没走。

由于天启幼时丧母,所以客氏和他朝夕相伴,以至于让客氏顺水推舟扮演了母亲的角色。因此,天启对客氏百般依恋,就连她剪下的指甲及脱落的头发都用心珍藏,其他饮食方面更不用说。如果客氏离宫几人,天启便不吃饭。

不但不让走,还封了个“奉圣夫人”,这位夫人的架子还很大,在宫中可以乘坐轿子,还有专人负责接送。要知道,内阁大学士刘一璟,二品大员,都六十多了,在朝廷混了一辈子,进出皇宫也得步行。

客氏就是这么个人物,皇帝捧,大臣让,就连当时的东厂提督太监和内阁大臣都要给她几分面子。

这个女人,是我成功的唯一机会,也是最后的机会。

  我一定要争取这个人。

  而争取这个人的最好方法,就是让她成为自己的老婆——对食。

  但要跟客氏“对食”,还有一个极大的障碍:客氏已经有对象了。

  而客氏的那位对食,恰好就是魏朝。

魏朝是我的老朋友,还帮我介绍过工作,关系相当好,所谓“朋友妻,不可欺”,实在是个问题。

但我是喜欢客氏,又不是喜欢魏朝。

作为曾经的赌徒,我唯一的优点就是相当敢赌,敢花钱,敢拼命花。

另外一点,也是魏朝无论如何比不上的,我是自己动手的,再搭配上从进贡使者那里讨来的秘药,就基本能够行使用。

  能说话,敢花钱,加上还有太监所不及的特长,我顺利地打败了魏朝,成为了客氏的新对食。

  说穿了,对食就是谈恋爱,谈恋爱是讲规则的,你情我愿,谈崩了,女朋友没了,回头再找就是了。

  但魏朝比较惨,他找不到第二个女朋友。

  因为我把他做掉了,与王安配合。

作为三朝元老太监,王安已经走到了人生的顶点,

前面说过,太监王安迎皇长子朱由校即位。

事实上,乃至于皇帝他爹,都是他扶上去的,加上当权大臣都是他的好兄弟,那真是天下无敌,比东方不败猛了去了。

  可是王安也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喜欢高帽子。

高帽子,就是拍马屁。所谓“千穿万穿,马屁不穿”,真可谓是至理名言,无论这人多聪明,多精明,只要找得准,拍得狠,都不堪一击。

“这个爱好已经成为您生活的一部分了。这事儿,只有您,换成我早垮了。想不到替皇上整日操劳的您,在闲暇下来时还能够泼墨作画。”

我不来虚的,逢年过节送东西,还是猛送,礼物一车车往家里拉。

于是当魏朝和魏忠贤发生争斗的时候,他全力支持了我,赶走了魏朝。

  但他并不知道,我的目标并不是魏朝,而是他自己。

  此时的我已经站在了门槛上,只要再走一步,他就能获取至高无上的权力。

  但是王安,就站在我的面前。必须铲除此人,才能继续前进。

  朋友既然是可以出卖的,上级自然可以出卖

  可是怎么办呢?

  王安不是魏朝,这人不但地位高,资格老,跟皇帝关系好,路子也猛,东林党的杨涟、左光斗都经常去他家串门。

  要除掉他,似乎绝无可能。


9

天启二年,王安接任秉笔太监。

他打点好一切,并接受了任命。按照以往的惯例,写了一封给皇帝的上疏。主要意思无非是我无才无能,干不了,希望皇上另找贤能之类的话。

  几天后,他得到了皇帝的回复:同意,换人。

王安自幼入宫,从倒马桶干起,熬到了司礼监,一向是现实主义者,从不相信什么神话。但这次,他亲眼看见了神话。

没过多久,他就被勒令退休,彻底赶出了朝廷。

你要走,我批准,实在是再自然不过。

但这个创意的先决条件是,皇帝必须批准,这是有难度的。因为皇帝大人虽说喜欢当木工,也没啥文化,但要他下手坑捧过他的王公公,实在需要一个理由。

  我帮他找到了这个理由:客氏。

  “皇上,移宫时,对外传递消息,说李选侍挟持太子的,是王安;东林党来抢人,把太子拉走的,是王安;和东林党串通,逼李选侍迁出乾清宫的,还是王安。此人不可用!”

皇帝大人比较厚道,他固然不用王安,却绝不会下旨杀他。

但在我那里,就不难办了。很快,王安就在做苦工的时候,发生了意外,夜里突然就死掉了,后来报了个自然死亡,也就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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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魏忠贤通过不懈的无耻和卑劣,终于掌握了东厂的控制权,成为了最大的特务。皇帝的往来公文,都要经过他的审阅,才能通过,最少也是一言八鼎了。

  然而,每次有公文送到时,他都不看,因为他不识字。

  在文盲这一点上,魏忠贤是认账且诚实的,但他并没有因此耽误国家大事,总是把公文带回家,给他的狗头军师们研究,有用的用,没用的擦屁股垫桌脚,做到物尽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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