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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拘留孕妇(公安局拘留孕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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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一则“孕妇向他人泼麻辣烫”的视频在网上热传。12日,项城市公安局对此事通报称,6月11日18时40分许,违法行为人任某(孕妇,28岁,无业)及其丈夫在正泰路张亮麻辣烫餐馆与杨某乐因杨某乐之女(11个月)用勺子敲桌子发生口角,任某被其丈夫劝离餐馆。18时51分,任某返回将麻辣烫汤汁泼倒在杨某乐和其女儿身上,致其女儿背部、臀部烫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公安局于当晚对任某做出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因怀孕依法暂不执行行政拘留。

目前,经当事双方协商,加害方已向受害方先行支付医疗费用。公安局已指派法医对杨某乐母女的伤情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依法作出进一步处理。

(北青报记者 郭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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