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找不到孩子的生母,小杰只能一直"黑户"下去......
如果我当初不领养,生母也不要,是不是丢掉了就死掉了?但如今领养了,孩子活下来了,又不给上户口,那孩子今后上学读书该怎么办?
可惜世界上没有那么多如果......
按照收养法规定,收养关系的成立必须符合收养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对于欠缺法定要件的收养关系称为民间收养。
民间私自送养和私自收养并不具备法律认可,但中国的国情和实际情况造成了民间私自收送养的客观存在,1992开始执行的收养法和1998年的修订收养法,虽然让收养有法可依。
2002年7月与2007年3月也两次针对事实收养的孩子出台了相关意见,但现实中还是存留有很多因为私自收送养而无法获得合法身份的弃婴。
第一、因为私自收养,无法做出生登记上户,孩子没有合法户口和身份
第二、没有户口不能享受正常的义务教育,一般孩子都是黑户读了几年小学就外出打工了
第三、没有户口无法正常合法就业,一般以打黑工和散工为主,无法签订劳动合同和享受公平的就业待遇
第四、没有户口无法享受医疗保障报销,看病以建立临时档案为大多数,费用一般是自费为主
第五、没有户口不能享有正常人享有的其他权益,开银行卡,考驾驶证,购买社保、购置房产、自主创业、结婚登记等等涉及到民生的合法权益
小邦评论:民间私自收送养容易,但如何才能给孩子一个公平的成长环境和享有正常的民事权益不易,私自收送养之路踏上不难,走下去不易,一定要好好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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