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户口婴儿上户(上户口 新生儿)居民户口婴儿上户(上户口 新生儿)

关注健康
关注真实体验

居民户口婴儿上户(上户口 新生儿)

居民户口婴儿上户(上户口 新生儿)

重庆市公安局已于10月18日在全市启动新生儿落户“市内通办”工作,选择在市内落户的新生儿可以在市内任一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了,不用再回户籍地派出所啦!




1




办理情形


新生儿父母可在市内任一户籍派出所申请,受理地和户籍地公安机关协同办理落户。



2




适用对象



满足下列条件的新生儿落户:


01


婚内生育小孩;

02


具有《出生医学证明》;

03


未满1周岁;

04


父母同民族;

05


随具有重庆市户籍的父亲或母亲申报落户。



3




必备材料

| 父母签字的书面申请书;

|《出生医学证明》;

| 父母《结婚证》;

| 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

| 随父或母入户一方《居民户口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九月健康网» 居民户口婴儿上户(上户口 新生儿)
分享到: 更多 (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