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孕妇新冠(陕西有新冠)陕西孕妇新冠(陕西有新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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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孕妇新冠(陕西有新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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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抗疫,是为了救命啊!


来源:医脉通

作者:苏沐

本文为医脉通编辑撰写,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西安“孕妇流产”事件的结果终于来了:

认定该事件是一起责任事故!

责成医院向社会公开道歉!

多名事件相关责任人被处理!

图源:微博截图

自1月4日事件被曝出之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全网一片愤怒。

那么,造成孕妇胎死腹中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在这等待的2个小时内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们有必要搞清楚——


“孕妇流产”事件真相如何?

整个事件最初来源于一个1月4日的微博:

西安一名产妇家属称,1月1日,自家小姨肚子疼打不通120,随后打110将小姨送往医院。晚上8点多到达西安高新医院,在门口由于核酸问题无法入院,一直等到晚上10点多。在门口等待期间小姨大出血,8个月的婴儿流产。

目前,内容已被博主自行删除。

图源:微博截图

对于这两个多小时的详细经过,据知情人透露,我们做了一个梳理:

21:05——孕妇到达医院,因轻微腹痛且48小时核酸过期,预检分诊处按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按平诊患者进行分诊、流调,并立即安排核酸检测。

22:30——等待核酸检测过程中,孕妇突然出现腹痛加剧,并伴有阴道出血,预检分诊护士立即联系急诊科,将孕妇按危重产妇绿色通道,平车转移至急诊科。

22:40——急诊立即给予必要紧急检查处置,超声检查发现已无胎心跳动。

23:38——孕妇离开急救室,进入手术室行剖宫取胎术,经全力抢救,母亲平安,孩子没保住。

医院经检查发现,此患者系重度子痫前期,考虑并发了HELLP综合征,表现为入院时血压升高、全身水肿、凝血重度异常、尿蛋白+++,B超显示胎儿胎盘早剥、胎心消失、胎死宫内。

今天(1月6日)下午,西安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了西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在会上西安卫健委主任向流产孕妇鞠躬道歉,并且要求高新医院向患者表达诚挚的道歉,补偿损失,并向社会公开道歉。



涉事医院到底冤不冤?

此事一出,大众都将所有的矛头指向了医院:

“高新医院明天要凉凉”;

“抵制无良医院,从你我做起”;

“必须停业关门整顿”。

至于,涉事医院到底冤不冤,我们应该从两个方面客观分析:

第一,有无违反防疫规定?

2021年12月底,涉事医院就被西安市确定为孕产妇风险人员省级定点医院,并且具备了接诊风险孕产妇的条件。但是医院有所规定:所有孕产妇门诊就诊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结果,住院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阴性结果。

当事孕妇由于核酸问题无法入院,在轻微腹痛期间,医院工作人员严格按照防疫规定执行。

第二,有无医疗过失行为?

据知情者介绍,医院经检查发现,孕妇患有重度子痫前期和并发的HELLP综合征。

子痫前期,是指妊娠20周以后,出现血压升高和蛋白尿,并可出现头痛、眼花、恶心、呕吐、上腹不适等症状。

HELLP综合征,是以溶血、肝酶升高和血小板减少为特点,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严重并发症。

这两者都可引起非常严重的后果,孕妇在入院前6小时就出现了腹痛,医院考虑当时已发生胎盘早剥。也就是意味着,胎盘早剥后会在短时间内出现胎儿死亡。

并且最重要的一点,此产妇在孕期未按时正规产检。

图源:摄图网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问题都是“谜”:

1.孕妇在孕期为什么没有按时正规产检?

2.孕妇真实的身体情况,她自己和家属是否清楚?

3.如果不是因核酸问题造成事故,医院还有没有责任?

4.面对两难选择,医院工作人员到底该怎么做才正确?

从目前来看,医院工作人员自始至终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能说有问题,但的确出了医疗事故,也不能说没有问题。

大概,医院就是一个具有争议的地方,大家都觉得老百姓是弱者,其实有时候医务人员才是那个弱者。

相信,我们任何人都不愿意看到这场悲剧,但到底是医院的过错,还是管理制度的疏漏,涉事医院到底冤不冤,我们不言而喻。


涉事医院到底是什么“来头”?

随着事件的热度不断上涨,涉事医院的背景也被“扒”了出来。

根据该医院官网介绍,西安高新医院成立于2002年6月9日,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股份制综合医院,2009年8月通过原陕西省卫生厅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成为中国第一家社会办医三级甲等医院。

在2011年,西安高新医院经营性质由非营利性变更为营利性。

图源:西安卫健委官网

据天眼查显示,西安高新医院有限公司是A股上市公司“国际医学”的全资子公司,并且是上市公司的重要收入来源。

在历史法律诉讼中,涉及案件共有30条,总金额达76万余,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占有17条,绝大多数显示“达成和解”。

图源:天眼查官网截图

虽是一所民营医院,但是在西安疫情爆发之际同样毫不退缩,在接到市卫健委要求后,医院在一夜之间收到了上百封“请战书”。

最终,名单确认了132名医护人员,分两批次前往战场。

图源:“西安高新医院”微信公众号

即使出现了医疗事故,但也不能对涉事医院全盘否定,更不建议对所有的民营医院产生偏见。

疫情面前,哪还分公立和民营,都是站在抗疫一线的白衣战士啊!


危急重症患者该如何正确处理?

同时,在近两天,网上接连不断地有同样经历的亲历者曝出来:

晚期尿毒症患者透析,疫情防控点不让过!

西安男子父亲心绞痛被拒诊,耽误后离世!

女子姥姥突然昏迷,辗转多家医院后去世!


图源:微博截图

这些患者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危急重症!

在疫情面前,大家仿佛把大部分的精力都放在了抗疫这件事上,而忽略了那些特殊患者,导致这类患者的管理成为了薄弱环节。

其实早在2020年2月8日,国务院就发过《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疾病救治与安全助产工作的通知》,对于孕产妇看病及分娩有一系列具体的要求。为什么执行不到位呢?

疫情发生至今已经过去两年时间了,各大医院理应都有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应急预案,这次西安“孕妇流产”事件之所以如此引起民愤,大部分原因大概也是在于此。

对于这个事件,有人再次提起了“过渡病房”,这个词也是在疫情期间出现的新概念。

过渡病房是指,医疗机构在急诊抢救室、手术室、病区设置一定数量的隔离区域,用于收治暂无核酸检测结果的急诊患者或者隔离排查可疑的住院患者,并实行单间安置,有条件的医院对待排查的产妇可设置过渡待产室。

也就是,同时满足以下3个“指征”即可入住:

1.“基本”排除新冠病毒感染者;

2.来不及等待核酸结果;

3.确实需要入住的“危急重”患者。

但同样最大的难点也是,过渡病房的指征难以把握。

一个新的概念和提法对不对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所重视,有所改进,有所完善。

昨日,西安要求不得以防疫为由影响患者就诊:对于急危重症、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等患者和孕产妇,开通服务电话、绿色通道,提供诊疗服务。

就在今天下午,西安又有新要求:


高血压,冠心病患者如果出现下列情况必须立即就医,呼叫120:各大医院的急救通道24小时待命。


一是突发胸痛,憋闷,大汗,持续10分钟不能缓解,考虑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立即拨打120,紧急就医;

二是出现呼吸困难、夜间不能平卧、下肢水肿等心衰表现的需要立即就医;

三是头疼头昏,烦躁不安,伴有血压显著升高(高压高达180mmHg以上),考虑高血压急症,如果伴有一侧肢体麻木、无力,考虑脑血管意外,需立即就医;

四是出现黑蒙、晕厥,心跳过快或过慢,低于50次,高于120次,需立即就医:正常心率在 60~100 次/分。


希望通过这个悲剧,通过一个还未见世的小生命,能够让各大相关部门和医院对危急重症患者足够重视起来,保护患者,更是保护自己。

目前,西安已经有小区开始统计孕妇信息。


责编 苏沐 敬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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