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异地生产如何报销(孕妇在异地生产怎么报销)孕妇异地生产如何报销(孕妇在异地生产怎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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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异地生产如何报销(孕妇在异地生产怎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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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异地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怎样的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在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

  生育险异地报销,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代为申领,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结婚证及复印件;

  4、门诊病历、处方、检查报告、费用清单、医疗费用收据等;

  5、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6、实施复通手术的必须出具区县(自治县、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给的再生育服务证。

二、待遇如何申领或支付

  1、生育生活津贴

  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2、产前检查费

  由职工个人全额垫付,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3、门(急)诊、异地及在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或在异地及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并将相关凭证妥善保存。手术或治疗结束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4、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在其规定的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分娩、终止妊娠以及治疗并发症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由职工个人与医院直接结算,应由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协议服务机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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