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引起的故意伤害(婚外情故意伤害罪)婚外情引起的故意伤害(婚外情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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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引起的故意伤害(婚外情故意伤害罪)

婚外情引起的故意伤害(婚外情故意伤害罪)

1998年6月初,在运城市富源小区一房屋内,何某与情人闫某因房产归属问题起了冲突,何某打死闫某后逃走。

案发现场,何某留下了四页手写的书信,称对方太没良心了,自己实在受不了才这么做。

潜逃21年,何某改了名字在多个城市反复辗转,从未回过老家与亲友见面。2019年,何某在运城芮城县一便利店认出了女儿,他在老板的帮助下与女儿相认,又在女儿的劝说下,决定自首。

日前,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

杀死情人后留下4页手写信

1998年6月初,在运城市富源小区单元房内,何某与情人闫某因分手纠纷发生冲突,何某用擀面杖多次击打闫某头部和身体,然后将其压在双人床下之后逃离。因为害怕警察追捕,何某先后来到西安、杭州、长沙,在长沙躲避时得知情人最终死亡,赶紧坐火车逃到北京,从此开启了21年的潜逃。

据何某供诉,他与闫某在理发店相识,很快就确定了情人关系。为了方便,1997年何某在富源小区买了一套2室1厅的房子,房本上写了闫某的名字,两人经常在此发生性关系。在这段婚外情被妻子发现后,何某选择了离婚,但是闫某一直都没有离婚。后来,两人感情出现破裂,因为分手时该房的归属问题产生纠纷。案发当天,两人先是吵架,后来开始发生肢体冲突,何某一时气不过就将情人闫某杀害。

发生冲突时,闫某对何某进行言语辱骂,何某顺手在厨房里的桌子上拿起一根擀面杖朝闫某头部和身体击打十几次。擀面杖打断之后,为阻止闫某反抗喊救命,何某把闫某按趴在地上用被子蒙头,折断了她的双臂……在闫某没有反应后,何某将她压在双人床下逃离现场。

1998年6月11日,因为单元住户们多次反映楼层有异味,物业管理员进入房间后发现尸体,随即报了警。

现场留有四页何某手书的信纸,通过文字文字陈述了他与闫某的交往过程感情经历与矛盾,结尾说“闫某太没有良心,心肠太毒恶,我实在受不了,才这么做。”

逃亡21年,与女儿相认后自首

1998年,带着身上的九千多元,何某坐上了逃亡的火车,从西安到杭州再到长沙,他从富源小区门卫口中得知了闫某死亡的消息。此后,他改了名字在多个城市反复辗转,他在河南长葛市贩卖过7、8年凉面,在山东栖霞市一果库打了7、8年工,他还在山西芮城县做过洗碗工、厨师、售货员等,长达21年从未回过老家与亲友见面。

让何某下定决心自首的是他的女儿。一次,何某在芮城县某便利店看到了一个女子,看上去像是他的女儿。何某向便利店老板打听后,拿到了女子的电话。这个女子正是何某的女儿,她嫁到了芮城县。何某给女儿打了电话,“我说我年龄大了,身体得了病,一个人在外面扛不住了。”在女儿的劝说下,何某想了几天后决定自首。

经警方查明,1997年8月份,何某为谋取非法权益,还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杏花村”商品,涉案金额较大。2019年7月5日,何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与其故意杀人案并案侦查移送至盐湖公安分局。

经审查,何某对杀害闫某和销售假酒事件供认不讳,何某家属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调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并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何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实习生喻志雪 长沙报道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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