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质调查中心的潘伟,有着近40年的地质灾害防治从业经验。据他介绍,一些工程建设活动在短期内使地质环境恶化,造成了突发性的地质灾害险情、灾情。而有些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则是由于相关单位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中的对策建议执行不到位、不规范,埋下风险隐患导致的。
潘伟强调,要做好工程建设领域地质灾害的防御工作,首要的是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加强建设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工程建设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可能性、工程建设中(后)引发和加重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作出科学评价,并及时采取必要的防御和治理措施。筑牢工程建设防灾基础,才能有效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据了解,陕西省结合本省实际,从2018年开始施行的《陕西省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防治办法》,明确规定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依据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制定工程建设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地质灾害防治专家还特别强调,在进行工程建设前期选址时要尽量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段,如果无法避免一定要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留足工程选址安全距离,不在可能遭受、加剧或者引发地质灾害的区段设立工作区、生活区及施工人员驻地、临时工棚。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要求,经评估论证需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在主体工程建设的同时,实施地质灾害防护工程。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对此补充说,根据有关规定,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魏云杰告诉记者,如果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和主体工程设计不同步,工程设计缺陷会产生相应的安全隐患,后期可能出现场地不足或设施不能满足需要等情况,导致无法修正补救。“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体现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为的是把地质灾害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魏云杰说。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还明确,坚持谁引发、谁治理,对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明确防灾责任单位,切实落实防范治理责任。此外,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建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单位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工作,针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从事工程建设、矿山开采等活动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针对作业人员开展必要的应急避险演练。
三峡工程库区作为滑坡、崩塌易发多发地段,是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地区之一。
2001年以来,在三峡工程主体及相关工程建设施工的同时,有关部门和省市投入大量资金,组织实施了三峡工程库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先后针对1000余处滑坡崩塌隐患实施工程治理、对250多千米不稳定库岸地段实施工程加固维护,同时针对1.3万余处地质灾害隐患建立覆盖全库区的专业监测、普适型监测和群测群防监测体系,并结合移民搬迁和临灾避险等措施,有效保护了库区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百万群众生命安全,以及航运、公路、港口、码头和其他设施的运行安全。通过上述工程治理和综合防灾措施的实施,三峡工程库区不仅经受住了135米、156米、175米试验性蓄水和季节性水位变化的检验,还实现了库区连续19年地质灾害“零死亡”的奇迹。
三峡工程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实践表明,相关责任部门和建设单位建立科学精准、常态化、长效化的动态调查、监测、治理、搬迁、避险机制,并严格执行、落地落细,可以有效防范、及时应对工程建设面临的地质灾害风险。
专家们指出,“平时”要对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内的各类灾害隐患进行监测,并采取必要的工程处理措施,随时消除诱发灾害发生的各种可能因素,防患于未然;“战时”要临灾预警、快速响应、科学决策、高效处置,果断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化解重大风险,加强危机全面管控。工程建设领域地质灾害防治部门要具备如临深渊的风险意识、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和充分完备的预案对策。
近年来,受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叠加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影响,地质灾害的复杂性、隐蔽性、突发性、动态变化性和时空不确定性更加凸显,防范区域、防范时长、防范难度进一步加大,给工程建设领域防灾减灾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地质灾害防治专家提醒大家,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也受防护等级和防灾限度制约,在遭遇破坏性地震和极端天气的时候,相关部门不能掉以轻心;要时刻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防范意识,把防灾体系建得更严密一些,把准备工作做得更充分一些,既要做好工程规划建设期间的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也要做好运营维护期间的防灾预案制定实施,实现全生命周期的地质灾害隐患风险管控,尽最大努力防止工程建设引发或遭受地质灾害。
审 核:程秀娟
审 签:汤小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