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被硫酸(婴儿被硫酸烧伤一案)婴儿被硫酸(婴儿被硫酸烧伤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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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被硫酸(婴儿被硫酸烧伤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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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浙江省政法英模事迹报告会在省人民大会堂举行,围绕“弘扬英模精神,筑牢政治忠诚”主题,宣讲团先后报告了全省公、检、法、司、国安和党委政法委系统6名英模的感人事迹,其中,浙江省杭州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桑涛作事迹报告。


执着坚守 初心不忘

匠心守护公平正义

讲述者:浙江省杭州市检察院 桑 涛

我们办的不是案子

而是别人的人生

我们政法干警都熟悉这样一句话:“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30多年的公诉生涯,3000多件刑事案件的深入办理 ,让我深刻理解到,作为一名国家公诉人,办案中,必须严审细查,讲事实、讲证据、讲法律、讲责任,守护公平正义。


2006年8月,一名10个月大的无辜婴儿被姨父邓某因家庭纠纷迁怒加害,用浓硫酸顺头泼下,造成孩子全身45%皮肤三度烧伤,成焦炭状,不治身亡。

邓某在外逃亡十余年,终被抓获归案,侦查机关以故意伤害罪移送审查起诉。以往,使用泼硫酸毁人容貌的方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确实有定性为故意伤害罪的,但在这个案件的审查办理中,我不这样认为。邓某的行为,不仅严重残害了孩子的身体健康,更重要的是,对于一个10个月大的婴儿,在他洗澡时兜头淋下硫酸,足以造成孩子严重烧伤而死的后果,邓某是完全明知的,而他却决意下手,这个行为用故意伤害罪不能准确评价,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经过反复论证并与侦查机关充分沟通,我最终将案件改变为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法院采纳了公诉意见,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邓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当幼小的生命被极端残忍地夺去,必须厘清是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精准适用法律,实现罚当其罪,才是还逝者以公正,予来者以正义。

“大案”关乎生死,“小案”连接民生,发生于群众身边的“小案子”,于当事人也是“天大事”。2020年7月,一段9秒钟的偷拍视频、一场子虚乌有的对话,让仅仅去楼下取了个快递的吴女士成了“出轨快递员”的主角。“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事件在网络上数亿次的传播,不仅让吴女士“社会性死亡”,也给广大公众造成不安全感,严重扰乱网络社会公共秩序。

在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被害人自诉等救济手段之外,整治网络暴力是否有更加有效的做法?公众的不安全感该如何化解?司法机关又当如何积极履职?


一系列问题摆在了我们面前。在最高检的高度重视和省公检法的全力支持下,作为案件指导部门,我第一时间指导余杭区检察院成立专案组,在法律无明确规定、全国无先例可循的情况下,建议公安机关以公诉案件立案侦查,推动诽谤案件自诉转公诉。我们专案组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剖析证据、研读法理,经过充分论证提起公诉后,法院以诽谤罪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这一次,司法机关堂堂正正把“保护”打上了网络公屏,使“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的法治意识深入人心,群众、学者、媒体纷纷点赞。庭后,被害人激动地说:“有了检察院的帮助,我的案子由自诉转成了公诉;因为有法律,有司法机关为我撑腰,我终于不再无能为力!”自诉转公诉,给无辜者撑腰,让无力者有力!


能动履职,改革创新

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检察办案对象大都是已发案件,被认为是“消极司法”,但新时代检察,更多时候需要能动履职,通过个案办理溯源问题,改革创新,促进和推动社会源头之治,交出时代满意的答卷。


2018年初,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强奸、猥亵幼女案时发现,被告人杨某奸淫幼女导致被害人下体撕裂、流血不止。随后在带女孩就医过程中,被某医院发现并及时报警,落入法网。

经查,在案发过程中,被告人已带着昏迷的女孩先后求医于两家正规医院。但两医院的医务人员在完全可以判断出女孩可能遭受不法侵害的情况下,没有报警,导致犯罪分子险些逃脱法网。这一现象,集中暴露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现难、报告难的现实问题。

据此,时任未成年人检察处处长的我指导基层院联合公安、卫生等部门出台了全国首个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进而建立起全国第一个市级层面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这一举措迅速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全面推广,在2020年10月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中,“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被全国人大写进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检察机关以自己的改革实践,推动了国家立法。

2020年初,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司法办案遭遇了瓶颈。看守所因疫情防控无法收押。我意识到这是一个解决当前我国审前羁押率偏高的契机,借鉴“健康码”理念,率先提出了利用数字监控手段降低审前羁押率的创新思路,联合市公安局科研攻关,研发出了刑事诉讼非羁押人员数字监控系统“非羁码”。“非羁码”的使用,大大缩减了羁押人群,降低了诉讼对抗,节约了司法成本,也为服务“六稳”“六保”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这项创新被评为2020年度全省改革创新最佳实践案例,专家、学者们将其誉为世界范围内刑事强制措施的一场革命。


给检察新人们趟出一条路

让他们少走弯路


检察事业走到今天,凝聚了一代代检察人的传承与奉献。在我成长道路上,也深深得益于组织的关爱培养、良师益友的帮助扶持。多年来,我一直有一个朴素的愿望,把自己的所学所获倾囊传授给年轻人,不负关爱与重托。

为此,我几乎牺牲了所有业余时间:白天,处理堆积如山的案件,夜晚,在灯下梳理总结经验,每天写作到子夜之后。记得在写《公诉语言艺术与运用》过程中,由于长时间伏案写作,我患上了颈椎病,手脚麻木,我就跪在沙发垫上昂头坚持写作;记得在2016年,双休日经常连续写作18个小时以上,因用眼过度,双眼经常一肿就是一个星期,最终用两年时间完成共5册近300万字的《公诉技能传习录》。

2012年以来,我先后写作出版个人专著4部8本,终于兑现了曾经许下的诺言:给检察新人们趟出一条路,让他们少走弯路。当一代又一代检察新人把这些书当作“案头书”“枕边书”和疑惑时的“指路灯”时,我觉得一切辛苦都那么值得。除此之外,我还担任全国检察教育讲师团成员,巡讲足迹遍布全国;作为首届全国优秀公诉人,我担任教练,在全国检察机关最强业务竞赛——全国优秀公诉人竞赛中,先后参与为浙江培养出5名全国优秀公诉人,擦亮了浙江检察公诉品牌,实现了检察事业的薪火相传。


习近平总书记说,无论我们走得多远,都不能忘记来时的路。回首过往,是组织的关爱培养了我,是团队的信任成就了我,多么有幸身处法治浙江浪潮中,引领检察“后浪”奔涌向前。我会认真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执着坚守、不忘初心,书写好属于自己的答卷,走好新时代赶考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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