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正常差价(药品差价率)药品正常差价(药品差价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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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正常差价(药品差价率)

药品正常差价(药品差价率)

一地政府公开药价监测表,同品规的龙牡壮骨颗粒在不同药店最高相差33元,药价进入“裸奔”时代。


药价“裸奔”


近日,陕西铜川一区政府公开了50个药品在当地7家企业和工商联医药咨询服务部(以下简称“8家企业”)之间的价格对比,涉及阿卡波糖片、阿托伐他汀钙片、龙牡壮骨颗粒等常用药(文末附完整对比名单)。




在50款常用药品中,有12款药品在不同企业的最大差价超过10元,武汉健民药业生产的龙牡壮骨颗粒差价最大,达到33元;西安金花制药生产的开塞露差价最小,在8家企业的售价仅相差0.1元。


(文末附完整名单)


据赛柏蓝-药店经理人统计,50款药品在8家企业的最大差价平均值为7.5元,其中,中成药的最大差价平均值为8.53元,西药的最大差价平均值为6.96元。


药店今年首次“涨多降少”


上述监测表公开的同一天(2月23日),陕西铜川市政府发布当地药价监测分析报告。既公布了药店内部药品价格增减幅度,还将药店与医疗机构间的药品价格进行了对比。




该市医保局以当地两家连锁药店和一家医疗机构为监测点,对454个品规的药品进行了监测。


报告提到,药店中西成药的平均价格呈现今年首次涨多降少态势,这主要是由于进货价格上涨导致的。



与上一年同期有数据的154个品规(西药112个,中成药42个)相比,29个西药品规出现价格上涨,涨幅0.60%-100.00%不等;18个中成药品规出现上涨,涨幅1.85%-115.75%不等。


在价格出现下降的品规中,国家集采及相关药品降幅居前。112个西药品规中,同比下降的品规24个,降幅0.41%-55.38%不等;42个中成药品规中,同比下降的品规4个,降幅0.19%-9.33%不等。


其余的59个西药和20个中成药价格没有变化。


另外,当地还对22个医疗机构和药店重合的监测品规价格进行了比较。



其中,医疗机构销售价格低于药店销售价格的品规16个,价差幅度在1.19%-636.43%之间;医疗机构销售价格高于药店销售价格的品规6个,价差幅度在4.37%-19.35%之间。


药价被“无形的手”限制


相比“药店加价不得超过15%”等有形的政策之手,越来越多的医保、药监部门选择结合市场这一“无形的手”来限制药价。


不论是这次陕西铜川公开药价监测表,还是去年11月广东深圳上线“医保药价通”,再或者是上海去年10月实行“红黄线”机制,都是借助信息手段,将辖区内药价公开、透明化,使得药店之间相互制约,以打破长期存在于医药行业的数据壁垒,迎接一个药价“裸奔”时代。


用“无形的手”限制药价其实早有预兆。


2019年12月中旬,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在尊重市场规律、尊重经营者自主定价权的基础上,综合运用监测预警、函询约谈、提醒告诫、成本调查、信用评价、信息披露等手段,建立健全药品价格常态化监管机制,促进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


那时候的药价监测主要针对短缺药和谈判药等,并未覆盖药店和医疗机构的所有品种,但目前的趋势来看,药价监测的品种范围将进一步扩大。


同时,药价监测也不是只针对零售药店,还包括生产和流通环节。


《意见》提到,针对成本的调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价格异常变动、与同品种价格差异过大、流通环节加价明显超出合理水平,以及竞争不充分的品种”,“成本调查结果可以作为判定经营者是否以不公平价格销售药品的依据”。


也就是说,不仅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以及代理商都要面对更加全方位、更透明的价格监测,整个医药行业都会受到长远的影响。


药品差价对比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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