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诉:8月30日末次月经,9月15日同房,9月17至24日女方服用盐酸米诺环素片治痤疮。10月6日确认怀孕。
提问:对孩子有影响吗?要做“人流”吗?
回答:建议:1.怀孕的药物高度敏感期是确切受精之日后的21-35天(民间说法是末次月经后的个月,称之为孕早期),9.15日同房,9.17-9.24日未进入高度敏感期,所以可以稍稍放心。2.米诺环素属于孕妇慎用药物,是权衡利弊后使用的品种,并非禁用的抗菌药物。3.为了7天的慎用抗菌药物治疗,而过分担心对于胎儿的影响是大可不必的,如还考虑要不要孩子那就更加不应该了,因为一次用药而“人流”无论从药理还是从伦理而言都是不应该的。4.应该做的是规范定期的产检,且应该至正规的大型专科医院或者综合性医院,药物对于胎儿的影响是“有或无”,有即导致流产,无即没有影响,所以贯穿整个孕期正规的产检至关重要,可以排除绝大多数畸胎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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