酵母软糖怀孕(酵母酵素软糖)酵母软糖怀孕(酵母酵素软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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酵母软糖怀孕(酵母酵素软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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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首例在食品中用匹克硫酸钠当作酵素进行添加的行政处罚案件有了进展,据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上诉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的厦门宏泽平商贸有限公司(下称“宏泽公司”)被驳回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诉讼请求。南都记者尝试通过多种途径联系宏泽平公司,但截至发稿前,未联系到相关负责人置评。

食品中非法添加缓泻药 罚款销证后不服上诉

据悉,宏泽平公司此前生产经营的酵素梅、水晶酵素冻、益生菌酵母软糖中,被查出非法添加缓泻药的成分。经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就地取证并进行相关检验工作后,确认上述产品含有匹克硫酸钠(药品)。

因此,厦门市市场监管局认定,宏泽平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故依法处罚没收其390余万人民币,包括违法所得及处货值金额在内。同时吊销宏泽平公司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即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对于市场监管局的上述处罚决定,宏泽平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刘某某表示不服,认为其量罚过重,过罚不当,随后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

全国首例类案开庭 宏泽平诉讼被驳

据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其审理案件时,原告宏泽平公司提出案涉抽样检测的程序违法、被告认定匹克酸钠为药品缺乏依据及认为本案量罚过重,过罚不当等诉称。

对于上述诉称,思明法院审理过后,最终认定案涉匹克硫酸钠的检验报告系基于现场查处A公司和B公司的产品和原料后进行的相关检验程序,检验报告送达A公司和B公司后,该两公司对检验结果没有异议,案涉检测报告合法有效,被告以此作为证据查处原告的违法行为程序合法。

同时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案涉匹克硫酸钠系纯度达100%的原料药,被告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此认定为药品,系有法可依。而《中国药典》只是对药品的规格标准的技术性规范,不是药品认定的依据。

对于厦门市市场监管局作出的量罚决定,思明法院当庭认定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量罚适当,故驳回原告宏泽平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刘祖满的诉讼请求。

南都记者了解到,该案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挂牌督办查处的“食品中涉嫌非法添加匹克硫酸钠”案件,亦是全国首例在食品中用匹克硫酸钠当作酵素进行添加的行政处罚案件。

匹克硫酸钠不良反应明显 须凭处方、遵医嘱才能使用

据悉,作为案涉成分的匹克硫酸钠,其实是一种具有润肠通便功效的药品,但由于其具有明显的不良反应和副作用,患者必须凭处方、遵医嘱才能使用。

然而有不良商家为了实现产品宣传中的减肥、瘦身等效果,利用匹克硫酸钠的润肠通便功效,将其添加至食品中,从而牟利。对于上述行为,厦门市市场监管局认为,此举严重违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规定,应依法予以严惩。

据悉,食品非法添加行为,是危害食品安全的最突出原因之一,也是恶性事故常发、多发的主要因素。思明法院称,法院判决支持行政机关对案涉违法行为予以顶格处罚,有力保障行政机关整顿市场,对违法行为零容忍、下重拳,引导企业持续合规、高质量发展。

实习生余佩掀

南都记者 钱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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