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土地确权是怎么回事(土地确权意味着拆迁吗)被拆迁土地确权是怎么回事(土地确权意味着拆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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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迁土地确权是怎么回事(土地确权意味着拆迁吗)

被拆迁土地确权是怎么回事(土地确权意味着拆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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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大部分地区已经完成土地确权,相信不少农民已经拿到了崭新的土地确权证。确权证是未来征地拆迁的依据和凭证,那么是不是拿到证书,以后就高枕无忧了呢?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提醒大家事实并非如此。

证书最重要的是户主及其共有人这栏,关系到以后一家人的利益,具体如何填写?下面与你细细道来:

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被“城镇”消化,农村的土地以各种的用途被征用已是一件常事。

对于大多数农民来说,遇上征地,那是又喜又忧,喜的是可以拿到一笔补偿款,缓解经济压力(不少人甚至因为土地被征用而一夜暴富,特别是城中村、城市周边的农村);而忧的是,自家的地被征后到底该拿多少钱?给的是否合理?总感觉被人牵着鼻子走,合法权益也得不到保障!

农民只注意钱款多少,但是却没有注意到补偿费赔偿的人口数。补偿费(安置)是按人头计算的,所以,为了避免有可能造成的损失,建议大家确权的时候把家里的这5类人一起登记/申报进去:

1.新生儿。

以前97年后出生的新生儿按照“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是没有土地分的,但现在在二轮承包期之内出生的新生儿,且是本村户口的,是可以登记在土地共有人一栏,遇上征地,一样可以领取征地补偿款;

2.外嫁女。

外嫁但是户口没迁出去,也可以作为土地共有人登记在册,也可享受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权,但是注意婆家和娘家只能选择一方登记(若是娘家人全亡,可登记在外嫁女名下);

3.在读大学生。

许多大学生把户口迁到了学校所在地,但是这类人群没有收入,只能依靠父母,在土地确权时依旧按农村户口处理,可作为共有人一并登记。(毕业后,在城市的体制内,如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国企工作的不能作为土地共有人,此外可以作为共有人登记);

4.现役军人。

农村义务兵、初级士官,复员后政府是不负责安置的,按照法律的规定,他们仍然具有原集体组织成员的资格,所以是可登记在册,并享受征地补偿的;

5.除了这些之外,列为征地补偿安置对象后死亡的人员,一样具有征地的补偿权,征地时也可申报,收益由当事人的继承人领取。

文中所述的五类人在征地补偿时最容易被忽略,同时也存在较大争议。但是不管怎么样,希望农民朋友们在遇到征地时能够尽最大的努力,去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这笔补偿费关系到全家未来的安置,以后失去土地的日子并不好过。

史律师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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