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下午4点42分,新化县消防大队接到报警称:位于温州商业广场二楼南韩窗帘店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大队立即调动中队出动三台水罐车,一台抢险救灾车,20名指战员赶赴现场处置。
消防指战员距现场500米左右,只见现场浓烟滚滚,经现场侦查及询问业主得知:着火部位为二层(制作经营窗帘),由于起火时间是营业时间,人员疏散迅速,无人员被困,燃烧面积约为120平方米,火势借着风势迅速蔓延,如不及时扑救,后果将不堪设想。
了解现场情况后现场指挥员立即下达作战命令:灭火组出单干线两支水枪灭火,一支水枪从二层直击火点,另一支水枪从着火建筑物后窗户口堵截火势蔓延,供水组占据就近消火栓负责不间断向主战消防车供水,保证持续战斗;警戒组协助交警部门负责警戒控制来往的车辆和群众,防止出现意外。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战斗,在全体指战员的共同努力下终于将明火扑灭。为防止火场复燃,现场指挥员命令灭火组利用开花水流对火场进行冷却,在确定不会发生复燃的情况后,收检器材撤离现场。
由于着火建筑物结果封闭,起火产生的大量烟雾久久不散,并向左右两侧门店蔓延,大队利用排烟机进行排烟,直至晚上7点30分烟雾才逐渐散去。
目前,起火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潇湘晨报记者骆一歌 通讯员叶建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