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的小花梅是怎么回事丢失的小花梅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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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的小花梅是怎么回事

丢失的小花梅是怎么回事()

来源 | 微信公号“半月谈”


2月23日,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关于“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发布。通报就这一事件中的诸多疑点问题作出了说明,有关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被严肃处理,回应了舆论和社会的关切。


这一事件教训十分深刻,再次暴露出基层治理屡遭诟病的四大顽疾,尤具警示意义。


顽疾一:做足形式、浮在上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屡难禁。


在通报有关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失职渎职行为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一个高频词。


从县委书记娄海、县长郑春伟,到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寸贤、徐州市妇联副主席高伟,再到丰县欢口镇党委书记徐善修、欢口镇镇长邵红振,都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囊括县、镇两级主要领导,可见问题不一般。


针对基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这几年中央治理力度不可谓不大,但是屡禁不绝。其突出表现就是,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布置任务,以材料和台账显示“成绩”,形式做得很足,浮在上面作指示、听汇报、看材料,但落实情况如何、实际效果怎样,又是另一回事。


具体到丰县,不管是在县一级,还是在乡镇一级,有关增进群众福祉、提升群众幸福感的会议和文件应该不会少,出台的措施也会有。不能说这些措施都是花架子,但“生育八孩女子”这样的极端事件长期存在也是事实,这不正暴露平时工作中的不严不实吗?


通报指出,丰县县委书记娄海、县长郑春伟、欢口镇党委书记徐善修、镇长邵红振都存在“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不力,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这些问题就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直接后果。


出事的是丰县,其他地方呢?


顽疾二:纪律丢脑后、责任放一边,基层治理陷空转。


通报中,“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不负责任”也是被通报处理的丰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通病。


县委书记娄海“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不负责任”,县长郑春伟也是这样;欢口镇党委书记徐善修“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欢口镇镇长邵红振也是如此;欢口镇李庄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李劲松同样存在“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不负责任”……县、镇、村三级,几乎所有被通报点名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都存在这一问题。


层层“违反工作纪律”,个个“工作不负责任”,平时看似相安无事,实际上矛盾不断积累、问题不断放大,最终不可收拾。不管是“未认真组织核查事实,批准发布信息不实的情况通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还是“对严重超生和虐待行为放任不管”,这些失职渎职行为,实际上就是办事程序走走过场,基本规范丢弃一旁,纪律要求不当回事,履职尽责挂在嘴上,基层治理陷空转。


“看似人人经手,其实个个不管”“圈阅一大堆,意见没一条”“个个都是‘二传手’,没有主攻手”……基层治理空转表现形式多样,但说到底,都是对问题视而不见,做事情避重就轻,要么文件转一转,要么空洞表态“按规定办”,其结果往往就是会议有传达、工作有布置、事后有督查,但工作没进展,事情没解决。


“只要有一个环节负责,‘八孩女子’的问题就可能得到制止和纠正。”江苏省徐州市纪委书记李文飙说。“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警示我们,基层治理空转现象不容忽视。


顽疾三:走村不入户、“不见面指挥”,脱离群众酿风险。


通报中,有6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存在“失管失察”问题。


如,丰县县委统战部三级主任科员陈修峰,在担任欢口镇党委组织委员期间,对分管的计划生育工作不负责任,失管失察;丰县欢口镇综治办史瑞红,对管辖范围内存在的虐待行为失管失察……


这些干部都是县乡干部,理应对“生育八孩”这样不同寻常的事情早有了解,对生育这么多孩子的家庭和女子进行实地探访,对虐待行为进行管教和处理,然而最终都“失管失察”了。这暴露出基层干部脱离群众的危险倾向。


乡镇干部是名副其实的基层干部,走村串户当是工作常态。然而,在欢口镇先后任镇长、镇党委书记的徐善修,自称“之前没听到过此事”,任职5年没去过一次董集村,只有一次在村边地头“站过”;欢口镇镇长邵红振虽然到过董集村,但“只进村未入户”。


这种只在“村头站站”的基层干部,其实在很多地方并不鲜见。有的工作岗位在村镇,生活重心在城里;有的坐在办公室里看报表,用电话、微信群遥控,习惯“不见面指挥”……基层干部本该身在一线,成为群众的“身边人”,却似乎在交通愈发便利、联系渠道愈发多元的当下,离群众越来越远了。


基层干部脱离基层,这一新苗头需要特别重视。


顽疾四:乡村自治成了相互包庇,法治落伍、德治缺位,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严重滞后。


通报中,镇村一级多名干部还存在违规提供便利、包庇、放任等问题。


如,丰县欢口镇原民政助理于法贞,在担任欢口镇民政助理期间,违规办理婚姻登记、变更结婚证登记时间;丰县欢口镇计生站于秀娟,对严重超生问题隐瞒不报、放任不管;丰县欢口镇李庄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李劲松,对严重超生和虐待行为放任不管……


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乡土熟人社会的特点。乡里乡亲的,抬头不见低头见,拐弯抹角都能扯上关系,于是能行个方便就行个方便,能闭一只眼就闭一只眼。殊不知,这是在为严重的违法行为打掩护、开绿灯。


中央提出,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三治融合”,三方面缺一不可。自治不是搞你好我好的相互包庇,村里的任何规约和行为,都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坚守道德底线和社会正义。


“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提醒我们,乡村法治意识的提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消除麻木的看客心态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健全“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关于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已有政策文件出台,这是一项庞大、繁杂、艰巨的基础工程,难题多、任务重,“政绩”未必明显,费心未必“讨好”,但等不得、拖不起,亟须下定决心办好、下足力气干成。



新华社:丰县女子事件暴露出一些党员干部对群众疾苦熟视无睹

来源 | 新华社

23日,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发布“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对女子身份认定等情况作出说明,对失职渎职的17名有关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问责。这一事件教训深刻,警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危害巨大,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底线不容失守。

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必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暴露出一些党员干部漠视群众利益,对群众疾苦熟视无睹,对存在问题麻木不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重,导致基层服务管理长期缺位,群众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无小事。党员干部要心怀“国之大者”、站稳人民立场,树立群众观点,用心用情做好群众工作,坚决防止不负责、不作为,坚决反对不担当、乱作为,用落细落实的行动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依靠法治才能有效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在“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调查处理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还原事实真相,对有关违纪违法行为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对有关责任人员严肃追责,彰显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一事件也凸显了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紧迫性。必须大力加强基层普法宣传,让更多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推动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法律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化、便利化,让人民群众有渠道、有办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必须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这一事件暴露出有的地方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力,在基层组织建设、人口管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特殊群体救助关爱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和明显短板,必须痛定思痛、举一反三、切实整改。目前,江苏省已统一部署,开展侵害妇女儿童、精神障碍患者、残疾人等群体权益问题专项排查整治,依法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基层距离群众最近、困难矛盾最集中,更应把功夫下在平时、把工作做在前面,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让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在基层生根发芽、有效运行,切实有效维护好、保障好群众合法权益。



根治极端个案背后的现实之痛,必须刮骨疗毒!


来源 | 微信公号“半月谈”


2月23日,江苏省调查组就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发布通报,依法严惩有关违法犯罪行为,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一段时间以来,江苏“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和广泛热议,人们对拐卖妇女这种与当今时代格格不入的恶行感到震惊和悲愤。“丰县生育八孩女子”长期遭遇的身心摧残和扑朔迷离的真相,深深刺痛了社会良心、道德认知。这一事件已经从一起极端个案,发酵成一起全社会关注的公共舆情事件,进而引发整个社会的沉重反思。


江苏省调查组的通报迈出了解决问题的第一步。而全社会关注的目光,并不仅限于“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更大的期待是,各级政府以此为契机,以刮骨疗毒的勇气,一扫残留在朗朗乾坤下的“古老的罪恶”——拐卖人口,尤其是拐卖妇女儿童!


虽然,拐卖妇女犯罪行为的发生多数都是在上世纪的少数贫困地区,在脱贫攻坚胜利后的今天,许多人将之视为一段被遗忘的历史,但我们必须看到,这样的历史并不久远,伤疤远未消除,受害者家庭的创痛还未治愈。对相关地方基层来说,解决这样时间跨度长、牵扯范围广、处理难度大的问题,可以说是“烫手山芋”,但面对民心所望,必须迎难而上。我们还要看到,中央对于此类问题的态度始终是鲜明的,那就是对那些历史遗留却仍然危害现实的问题,必须一查到底。比如,内蒙古“纸面服刑”案的曝光引发中央启动“倒查二十年”,发生在多年前的违法犯罪行为被彻查,最终带来社会清明,推动了法治建设的进步,赢得了全社会的赞誉。


下决心刮骨疗毒,才能从根子上消除拐卖妇女问题的现实之痛。拐卖人口本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在个别重灾区却成了司空见惯的“风气”,相当数量的涉事者甚至认为是迫不得已的“办法”。在一些地方,拐卖人口现象可能发生在不少人身边,除去违法犯罪的人贩子、买家,还有不少麻木不仁包括“同情”的知情者睁只眼闭只眼,甚至充当“帮凶”。如果不彻底斩断这条罪恶的产业链,如果容忍“不买媳妇这个村子就会消失”的功利性逻辑存在,如果不在全社会筑起牢不可破的法治防线和高度一致的道德底线,真正让拐卖人口的恶行无处遁迹潜形,我们就难以彻底铲除这一“古老的罪恶”的生存土壤,就会让全社会的安全感幸福感大打折扣。对各级地方尤其是基层来说,到了该痛下狠手的时候。正如一些基层干部所言,在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今天,我们基本具备了解决这一问题的能力、条件。


某种程度上,历史在通过“丰县生育八孩女子”无法回避的目光逼问我们,我们必须做出对得起良知和未来的回答。面对刺眼的历史欠账,要以“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为起点,在全国范围内深层次全方位治理拐卖人口问题,同时推进立法、严格执法,回应社会提高量刑标准、买卖同罪的呼声。应切实落实《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完善集预防、打击、救助、安置、康复于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加强使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彻底铲除“买方市场”,在全社会形成反拐、打拐、举报的共识,让拐卖妇女儿童在中国大地任何一个角落都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对一些“重灾区”而言,以人民群众的急苦愁盼为出发点,善用历史的眼光剖析根源、拿准措施,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和决心把问题解决在当下,分类施策,妥善处置,是考验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的一块试金石。


一如网友所说,推动问题解决才是“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的时代意义。要让“丰县生育八孩女子”知道,董某民遮蔽不住她的天空,有党和政府的高度关注,还有全社会在乎她、关爱她。正迈向共同富裕的中国,不会让一个人掉队,更不会让一个人无名无姓!



全民关切小花梅,也是在维护所有人的权利


撰文 | 澎湃首席评论员 沈彬


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关于“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于2月23日公布,调查组查明被锁的八孩母亲就是云南的“小花梅”,查清了小花梅之前被一再拐卖的犯罪链条,一长串曾经伤害过她的人已经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同时,丰县县委书记娄海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丰县县委副书记、县长郑春伟被免去党内职务,责令辞去县长职务,共计6名公职人员受到严厉问责。


“丰县八孩母亲”事件在舆论场上炎烧近一个月时间,背后是无数人对真相的渴求,是对一位母亲悲惨境遇的感同身受,是对拐卖这种古老犯罪的切齿痛恨。2月17日,江苏省委和省政府成立调查组,进行全面深入调查核查,被公众寄予了“以看得见的方式抵达真相”的期待。


据通报,调查组共走访群众4600余人次、调阅档案材料1000余份,并且动用了DNA检验比对等技术手段。江苏省调查组查明,综合DNA检验比对、查阅小花梅云南户籍底册和调查走访,认定杨某侠即小花梅;经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的鉴定,再次排除杨某侠与公众热议的李莹是同一人。针对公众关心的结婚证上的信息矛盾问题,调查组查明,是欢口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在按董某民自报的信息违规办理结婚登记。


要相信真相的力量,法治的力量,以及公众目光的力量。本案也从调查阶段进入刑事诉讼阶段。


从丰县最早的情况通报开始,第一份、第二份、第三份、第四份,直到这次江苏省委和省政府成立调查组,真相被一步步发掘,阳光一丝一缕地开始照向幽黑的土坯房,那些躲在铁锁背后的“坏人”被一个个找出、被追究责任,包括丰县县委书记、县长以降的6名公职人员受到包括撤职在内的严厉问责。


在江苏省的调查报告中,我们看到小花梅的悲惨境遇,在经历云南的第一次婚姻之后出现“行为异常”,之后被桑某妞、时某忠拐卖至徐某东处,不久小花梅走失,被谭某庆、李某玲收留之后,被再次转卖给霍某渠、霍某得,两人又将其转卖给刘某柱,刘某柱再将其转卖给董某民之父董某更!一卖,再卖,三卖,虽然罪恶发生在20多年前,人们仍然痛惜于小花梅的遭遇,愤恨于人贩子的惨无人道。


好在“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从桑某妞到董某民这一长串伤害过小花梅的人,目前都已经被公安机关立案,并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等待他们的必然是法律的严惩。天不容奸,法不藏奸!


还要看到,从最早通报里的“收留”到这次彻底查清她被一再拐卖的凄惨身世,是无数网友的参与、追问、质疑,推动了案情向纵深发展,推动真相浮出水面。大家一起为小花梅讨回了真相,讨回了公道。


虽然,小花梅被拐卖案件发生在20多年前,但这种罪恶不是“过去完成式”,她脖子上的锁链就在上个月还闪烁着狰狞的寒光,对她的伤害在过去20年里一直保持着“现在进行式”。对于小花梅的全民关切,也是在维护所有人当下的权利,是以事件推动人民至上原则的落实。


小花梅事件不是雷霆打拐的终点,而应该是新起点。对个案背后的“现象问题”必须保持高压,惩奸治顽,刮骨疗毒,彻底铲除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罪恶土壤;同时立法机关还需积极回应社会提高量刑标准、买卖同罪的呼声,对历史积案进一步倒查,以正义慰藉民心。不是我们在帮助小花梅,是小花梅帮助了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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