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退出一般都是什么原因(股东退出的原因一般有哪些)股东退出一般都是什么原因(股东退出的原因一般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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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退出一般都是什么原因(股东退出的原因一般有哪些)

股东退出一般都是什么原因(股东退出的原因一般有哪些)


在我国公司法规定采用认缴制而不用花一分钱就能设立公司,然而设立公司之后由于种种原因,公司没有正常经营,或者股东之间发生了纠纷,那么股东怎么才能退出公司呢?下面就探讨一下股东退出公司的几种方式。

一、股权转让

股东可以把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这只要在双方之间达成协议即可。股东也可以把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这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情况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减资

减资缩股,股东也可以通过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方式退出公司,即减少的数额为将该股东投资款额,进行工商登记后退出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三、请求公司回购股权

股东还可以通过股权回购方式退出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法司法解释五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重大分歧案件时,应当注重调解。当事人协商一致以下列方式解决分歧,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公司回购部分股东股份;


(二)其他股东受让部分股东股份;

(三)他人受让部分股东股份;(四)公司减资;

(五)公司分立;

(六)其他能够解决分歧,恢复公司正常经营,避免公司解散的方式。

四、解散

解散也是股东退出公司经营的一种方式,但是,股东退出时能够获得多少价款要视清算情况而定。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这里第5项是解散中的特殊情况,即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股东可以提起僵局诉讼。根据公司法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公司解散时要先进行清算。

5、名为出资实为借款

1、名为投资,但实际并不参与经营管理。从出资主体的地位上看,投资关系中的出资主体享有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权利,主要包括参与决策权、知情权、选择管理者的权利等。但如若出资人与当事人签订投资协议中,不仅没有对于投资人实际参与或者管理被投资企业事务进行约定,投资人事实上也并不参与上任何管理的,不享有任何股东利益,不承担任何股东义务,一般会被认定为借贷关系,形式股东可以通过民间借贷返还退回投资款。

2、投资协议中约定收益或回报,但并不承担经营风险。投资者同时享有企业的利益分配权、重大事项决策权并承担企业的经营风险。也就是说,在投资关系中,出资主体需要承担企业亏损造成的损失。如投资协议约定由一方定期收取固定的回报或收益,但是并不承担经营风险,这与投资中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特点相背,也没有进行股东登记,实际上更符合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通过借贷返还诉求退出投资款。

综上,股东可以通过以上几种方式,通过法定程序退出公司,如果股东没有实缴出资,公司在清算解散时还要先缴纳出资再清算退出,如果公司欠债不还,并且丧失清偿能力情况下,股东通过转让股权退出公司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还可能要与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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