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要面临职业生涯断层、
事件经过
2019年2月,
朱女士应聘成为
某科技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入职后不久怀孕,
并于2020年1月因羊水过少等原因住院治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明文规定,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规定孕期女性不得被辞退,
正是考虑到女性在职场的困难。
这一规定,
也早已成为众所周知的常识。
然而,
一些企业仍然将孕期女性视为公司的累赘,
企图使用各种手段
来让怀孕员工主动提出走人,
规避劳动法的约束。
面对此类侵权现象,
女性劳动者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
维护自己的权益。
而那些女性劳动者权益被侵犯得最严重地方,
公力救济、劳动监察,
也必须在场,必须给力。
来源/央视网(ID:cctvcomweixin)综合时间视频、北京晨报、封面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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