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剩余存款被退回是什么原因(看守所存钱被退回是什么原因?)看守所剩余存款被退回是什么原因(看守所存钱被退回是什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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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剩余存款被退回是什么原因(看守所存钱被退回是什么原因?)

看守所剩余存款被退回是什么原因(看守所存钱被退回是什么原因?)

为了讨回被涉嫌侵占的78.2元“人犯给养费”,浙江省男子黄志霄跟永嘉县看守所打了四年官司。2021年10月28日,新黄河客户端以《为讨要78.2元,浙江一男子跟看守所打了4年官司,浙江省高院立案》为题,独家报道了此事,引发舆论广泛关注。2022年3月29日,黄志霄收到了永嘉县看守所给的78.2元“补偿款”,这也意味着此案总算告一段落。

据新黄河此前报道:2017年,黄志霄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在永嘉县看守所羁押四个月期间,自己78.2元的日用品费被无端扣除。对于这78.2元的“人犯给养费”支出,永嘉县公安局辩称,永嘉县看守所收费合理合法。黄志霄先向永嘉县信访部门进行反映,在得到“不予受理”的回应后,2019年1月起,他多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永嘉县看守所承认错误,退还侵占的78.2元。令人没想到的是,这起官司一打就是四年多,黄志霄曾先后提起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民事赔偿,均被当地法院一一驳回。之后,黄志霄又申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再审申请被驳回后,黄志霄又提起了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再审申请。去年8月,浙江省高院分别受理这两起申诉。

“今年年初,公安部门相关人士就多次托熟人找我,跟我郑重表达歉意,希望我能够撤诉。”黄志霄告诉新黄河记者,最终在多方人士劝说下,自己写了撤诉申请。不过,虽然黄志霄选择撤诉,却也担心日后被他人说成是滥诉行为,浪费行政、司法资源,于是向永嘉县看守所提出相关要求,让对方出具了《申诉人撤诉原由证明》,里面包含“看守所与黄志霄多次沟通,取得黄志霄理解,且已通过微信转账补偿”等内容。3月29日,黄志霄收到了看守所相关负责人给予的78.2元的“补偿款”。

“当初打这起官司,就不是为自己而打,是为了彰显法治精神、推动法治社会进步而打。不过,我真没想到官司一打就是五年多,搞得自己早已精疲力竭。如今,看守所相关领导口头跟我道歉,已经达到了以司法手段推动行政执法改进的目的。只可惜,无法看到法院对此案的最终判决。我觉得,只有老百姓的维权意识、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才能促进行政机关执法更加规范化、透明化。”黄志霄同时表示,虽然自己已经选择向法院撤诉,但对于永嘉县看守所涉嫌侵占在押人员日用品费的信访举报,自己还会继续进行下去,直到此事件真相水落石出。

新黄河记者:郭吉刚 编辑:赵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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