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可吃的优质蛋白(孕妇能吃的优质蛋白)孕妇可吃的优质蛋白(孕妇能吃的优质蛋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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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可吃的优质蛋白(孕妇能吃的优质蛋白)

孕妇可吃的优质蛋白(孕妇能吃的优质蛋白)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是针对我国孕妇及乳母存在的优质蛋白质和多种微量营养素摄入不足等营养相关问题,生产加工而成的一种特殊膳食用食品。大量研究表明孕期充足、均衡的营养可以满足孕妇及乳母自身以及胎儿的营养需求,促进胎儿正常发育,预防和减少孕期并发症和低出生体重儿等问题的发生。《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旨在规范该类产品的研发、生产和使用,以保障产品使用人群的营养需求和食用安全。

产品概念

添加优质蛋白质和多种微量营养素(维生素和矿物质等)制成的适宜孕妇及乳母补充营养素的特殊膳食用食品,可以为孕妇及乳母补充优质蛋白质和多种微量营养素。技术指标应符合GB 316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的要求,其标签应符合GB 1343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的要求。常容易混淆的是孕产妇乳粉,该产品属于调制乳粉,要符合GB 19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的要求。企业可以根据GB 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的要求,自愿在产品中强化某些营养素,其标签应符合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要求。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作为一种高密度的营养补充食品,产品中微量营养素含量要求显著高于强化的孕产妇奶粉。

相关限量内容

每日份推荐量: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的最大每日份推荐量为50g。

原料要求:优质蛋白质应来源于大豆、大豆制品、乳类、乳制品中的一种,其含量占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质量的18%~35%,旨在为目标人群提供蛋白质补充。所使用原料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或有关规定:大豆类及其加工制品应经过高温等工艺处理以消除抗营养因子,如胰蛋白酶抑制剂等;不应使用氢化油脂。

必需成分:产品中必需添加或标签标示含有标准中表1一种或多种成分,其营养素含量折算成每日份计,每日份含量制定依据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结合我国目标人群的营养素摄入及营养状况,必需成分包括铁、维生素A、维生素D、叶酸、维生素B12,特别是叶酸、维生素B12能协同降低高同型半胱氨酸血症,降低出生缺陷;必需成分表中还规定了对应营养素的检测方法为GB 5009和GB 5417。

可选择性成分:相对于标准中规定的必需成分而言,可选择性成分并不要求所有配方一定添加,企业可选择性添加这些物质。可选择性成分包括15种:钙、镁、锌、硒、维生素D、维生素E、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烟酸、泛酸、胆碱、生物素、维生素C、DHA。其中烟酸不包括前体形式;多不饱和脂肪酸可促进胎儿和婴幼儿神经发育及视力发育。

污染物限量:污染物规定了铅、总砷、硝酸盐、亚硝酸盐等指标限量,其中硝酸盐不适用于添加蔬菜和水果的产品,亚硝酸盐不适用于添加豆类的产品。

真菌毒素限量:真菌毒素规定了黄曲霉毒素M1和黄曲霉毒素B1,其中黄曲霉毒素M1仅适用于含乳类的产品,黄曲霉毒素B1仅适用于含谷类、坚果和豆类的产品。

微生物限量: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涉及大肠菌群和沙门氏菌。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使用

GB 2760-2014食品分类中,膳食营养补充品属于13.05“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标准规定。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 14880的规定,允许使用的营养强化剂及化合物来源应符合GB 14880的附录C和(或)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在产品保质期以内,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应不低于标示值的80%,并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这在我们抽检中要合理判定。

标签标识要求

产品标签应符合GB13432的规定,食品名称应根据适宜人群标注“孕妇营养补充食品”或“乳母营养补充食品”或“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标签上还应标注“本品不能代替正常膳食”“本品添加多种微量营养素,与其他同类产品同时食用应注意用量”。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是一种以补充蛋白质和微量营养素为目的食品,其产品中营养素含量是根据《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结合目标人群的膳食营养素摄入量数据等确定的。当目标人群同时食用其他营养素类补充品时(如营养素补充剂等),可能会带来微量营养素摄入过多的风险。为了充分保证使用安全性,要求产品必须在标签上标示“本品添加多种微量营养素,与其他同类产品同时食用时应注意用量”。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风险情况

收集近年来不合格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公布情况,有个别涉及维生素K1,主要原因可能为企业添加量不足,也可能未充分考虑加工过程和货架期内营养素的损耗、稳定及检验方法带来的偏差影响;也可能企业标签标注含量较高,实际含量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但不满足明示质量要求,即含量不低于标签标示值80%的要求。同时,也要做好原辅料质量控制和货架期间营养素的稳定性监控。

为加强对GB 31601标准的理解,可多关注市面批准产品情况。同时,可借鉴标准问答复函、标准跟踪情况等,还要和其他标准关联理解,包括GB 7718、GB 28050、GB 14880、GB 13432、GB 2760、GB 2761、GB 2762等,以及相关通告等内容,充分掌握原辅料的依据、营养成分、标签标识等规定要求。

□余晓琴 陈小泉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来源: 中国市场监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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