酥瓜孕妇(酥瓜孕妇可以吃吗)酥瓜孕妇(酥瓜孕妇可以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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酥瓜孕妇(酥瓜孕妇可以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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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最美三月天,世间最美巾帼红。为讲好淮南女性的奋斗故事,彰显巾帼力量,致敬最美的她,在第111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淮南市妇联推出巾帼先进事迹展播活动,她们中有抗疫一线的淮南女医务人员;投身公益诉讼、法援一线的基层妇联干部、执委、巾帼志愿者、优秀妇女以及脱贫致富带头人的新型女农民、女企业家以及各行各业爱岗敬业的女性。让我们一起来聆听她们的故事,向她们致敬!


抗击疫情巾帼美 “疫”线玫瑰绽芳华


她用精湛的医术和良好的医德迎接了一个个新生命的诞生,护佑了一个个家庭的安宁,将浓浓的爱意洒向前来就诊的每一位患者。在新冠疫情蔓延之际,她又挺身而出,积极应对,保证了来院孕产妇的母婴健康和安全,被大家亲切地誉为守护生命的天使、抗击新冠的尖兵,她就是新华医院副院长、妇产科专家郑晓红。

疫情期间,大量外地尤其是高风险地区的孕产妇返淮,同时,因为凤台县出现新冠肺炎疫情,周边两县三区的孕产妇尤其是危急重症患者也是大量转诊过来,医院面临的风险和压力可想而知,郑晓红敢于担当,所有的转诊病人全部接收,从年初一就坚守在医院,忙碌在手术室、产房、病房之间,保证这些急诊孕产妇能够第一时间得到及时的处理救治。


患者之中,有一位孕妇在武汉某大医院产检后,因当地疫情开始趋向严重,医院床位非常紧张,无法及时住院临产,在元月20号返回淮南,由于该孕妇是从高风险区返回,且是凶险性前置胎盘,一般医院不敢接收。来到新华医院后,郑晓红毫不犹豫地收治下来,按照事先制定的防范管理流程,带领产科危急重症救治团队,在相关业务科室的大力配合下,圆满完成了手术,最终母子平安。疫情期间,产科高负荷安全运转,所有孕产妇均无异常,受到患者和家属的高度赞誉。


但他们不知道的是,整整三个月没有回家的郑晓红在背后付出了多少。母亲刚做完结肠癌手术,需要看顾;年逾八旬的父亲瘫痪在床无人照料,只好将其送至养老院;年少的孩子刚上初一,学习无人关心辅导。这一切,身为人子人母,郑晓红痛在心里,却从未提出任何要求。关键时期,郑晓红不忘入党誓言,不惧病毒施虐,舍小家顾大家,一心扑在医院工作和患者健康上,展现了一名共产党员崇高品质和无私无畏的大爱情怀。今年三八节,郑晓红被安徽省妇联评为安徽省三八红旗手。



法律援助贴心人 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


她手捧党和政府的阳光温暖人心,用法的雨露助弱扶困,滋润人心;她用法律援助服务平台,架起了党和政府与群众连心桥,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书写着最美法律援助者的梦想——她就是李梅,一名普通的法律援助律师。不普通的是,她用实际行动担当起了法律援助的社会责任,为弱势群体代言,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演绎着法援民生的别样风景。


2012年,李梅来到八公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担任专职援助律师。从那一天起,就把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作为自己的理念,对每一位来访群众都热情接待,尽最大努力为当事人争取利益。除了穷尽所有的法律途径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外,还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用心去感受他们维权的艰难,用情去抚慰他们的伤痛。


2016年7月,法援中心来了一位外地口音的妇女,她的女儿蒯某某嫁在本地,生有三个孩子,经常遭受家暴,这次被打到脾脏摘除,在医院抢救。李梅当天即陪同这位母亲到医院看望了蒯某某,并受理了蒯某某的法律援助申请,为其代理了离婚诉讼和刑事被害人代理。


蒯某某的伤情经鉴定为重伤二级,其夫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因其拒不认罪,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李某某坚决不同意离婚,并拒绝支付任何赔偿。最终法院判决双方离婚,三个孩子归蒯某某,并支持了精神抚慰金。由于李某某服刑,无法给付抚养费,蒯某某一人带着三个孩子也无法工作,李梅在案件结束后,又多次联系妇联、民政、村委会等,为蒯某某及三个孩子争取了低保待遇,解了母子四人的燃眉之急。


别人都说,你帮她把案件办好就行了,办低保的事也不归你管,还操这么多心干嘛。但李梅却认为,做为法律援助工作者,帮助老百姓不是一个案件的庭审结束了,工作就算结束了,能否真正为当事人解决问题,才是援助工作的实质。


工作八年来,李梅承办了各类案件400余起,接待来访群众2000多人次,为400多名申请人提供了法律服务,挽回各类经济损失600余万元。面对当事人送来的红包和心意,她婉言谢绝;对她来说,最大的欣慰,是那一面面“人民好律师 百姓贴心人”的锦旗。今年三八节,李梅被安徽省妇联评为安徽省三八红旗手。



公益诉讼惠民生 检察官为民护绿



“公益诉讼是承载公益大爱的载体,是宣示爱国之情的出口,是践行初心使命的路径,心向往之,素履以往,我真心为能从事这样一份事业而感到骄傲和自豪。”这是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郑明明说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感言。


2017年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之初,社会各界对这项工作都不甚了解,尤其是行政公益诉讼工作,一些行政单位支持和配合不够,直接影响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郑明明检察官通过多次走访、座谈、汇报,介绍公益诉讼的性质,强调公益诉讼最终目的是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而非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并且对于法治政府建设也具有重大意义,从而转变一些人的观念。

在此基础上,她摸着石头过河,深入钻研相关法律,收集案件证据,成功办理了潘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怠于履职行政公益诉讼案,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法院判决支持。案件在全市形成重大影响,成为一支破冰锥,让公益诉讼被公众熟知和接受。


“理念一新,天地宽”,深入的宣传和第一案的成功办理,不仅化解了公益诉讼工作的潜在阻力,而且赢得区区委、人大、区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在潘集区检察院的推动和郑明明同志的努力下,潘集区在全市率先印发《关于支持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和《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支持公益诉讼工作,为后续工作的开展打开局面,使公益诉讼与地方发展深度融合在一起。


随着公益诉讼的氛围越来越浓厚,工作越深入,案件数量越来越多,案件类型也越来越复杂。三年间,郑明明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4件,办理3件全省典型案例,5件全市典型案例,她通过办理案件,督促复垦土地37亩,扣押非法处置的污染废物400余吨,挽回流失的国有资产400余万元,促成预缴生态修复费用400余万元,上缴财政110余万元,冻结410余万元。今年三八节,郑明明被淮南市妇联评为淮南市三八红旗手。


巾帼致富女能手 脱贫致富显身手


潘集区高皇镇光明村的陈翠红曾经是一名普通农家妇女,高中毕业后回到家乡务农,面对当时年收入不到千元的家庭境况,她暗暗下定决心要改变贫穷的现状。近20年的时间里,她不等不靠,积极发展家庭农场,不但实现自身脱贫,更成了发展产业的“新农人”和带动乡亲共同致富的“带头人”。今年三八节,陈翠红被淮南市妇联评为淮南市巾帼脱贫带头人。


在采访中,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了解到,陈翠红一手打造的陆湾家庭农场的主要从事设施蔬菜、露地蔬菜生产和生猪规模养殖。目前农场通过土地流转建成设施蔬菜基地210亩、露地蔬菜230亩、生猪存栏680头。


蔬菜生产拥有自动喷灌和沼液自动喷灌设施设备、旋耕齐拢铺膜机械2套。生猪养殖有自动饮水、自动采食设备、产床20套、保育床30套、定位栏120个、200立方米沼气池一座。农场成立以来经营状况良好,主要种植酥瓜、西兰花、苦瓜、甘蓝等十多个品种,年产蔬菜2000吨,注册了汤鱼湖牌商标,酥瓜、辣椒两个品种通过了NY/T《绿色食品瓜类蔬菜》检测。蔬菜产品已进入省内外各大超市,年度销售收入700.25万元,净利润70.9万元。


一人富了不算富,众人富了才真富。陈翠红在用工上优先安排贫困人口,她的农场常年从业人员有36人,其中有6人是贫困户。特别是贫困户陈婷,爱人因意外离世,家中老的老,小的小,五口人的生活全压在她身上。


2017年陈婷家被评为建档立卡贫困户,陈翠红得知情况后,向她伸出了援助之手,让她到自己的农场务工,现在陈婷一年收入达到3万元,加上低保救助,总算走出了困境,对生活也重燃希望,她现在逢人就讲是陈翠红给了我生存下去的勇气,她是我的大恩人。


来源:淮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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