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睢宁婴儿事件(徐州睢宁两个小孩)徐州睢宁婴儿事件(徐州睢宁两个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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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睢宁婴儿事件(徐州睢宁两个小孩)

徐州睢宁婴儿事件(徐州睢宁两个小孩)

罗志华

4月29日夜,江苏睢宁县患儿石某远因气管内异物,由家人送至睢宁县人民医院就诊,后经睢宁县急救医疗站转诊至徐州新健康医院救治,4月30日晨经抢救无效死亡。事件发生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徐州市委、市政府及睢宁县委、县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市县纪委监委、卫健、公安等相关部门及医疗专家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患儿诊疗情况开展深入调查。

根据调查组初步调查,坊间关于“患儿无核酸被拒诊死亡”的传言不属实,但这起婴儿病亡事件反映出,涉事医院在管理方面的确存在一些问题和漏洞。比如,首诊负责制落实不严格,未及时采取相关检查进一步明确诊断,与亲属沟通交流不充分,对患儿病情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告知不到位,以及在转诊过程中衔接不到位、未及时向接诊医院充分告知患儿的详细病情等等。

当前,信息技术突飞猛进,互联网诊疗、远程会诊等信息化诊疗方式已得到广泛运用。而在睢宁婴儿病亡事件中,相邻不远的两家医院在患儿转诊时,除了一张转诊单之外,竟然再无其他交流与联系。如此原始的转诊方式,与信息时代、网络时代的语境格格不入,也是相关医疗机构及管理人员、医务人员缺乏互联网思维的体现。

除了管理层面外,在技术层面也需作深刻反思。睢宁县人民医院早在1995年就被评定为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于2014年被国家卫计委确定为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第一阶段县医院,2019年被国家卫健委认定达到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在当时是全国300家达到这一标准的县级医院之一。2020年,这家医院更是升级成为三级综合医院。从这些方面来看,睢宁县人民医院的综合能力并不算弱。

该患儿的家人自述患儿误咽异物,且家人从其口中抠出半粒带壳南瓜子,从主诉、现病史等来看,患儿气管内存在异物的可能性很大。为了避免气管痉挛导致呼吸窘迫等现象,需尽快取出异物。睢宁县人民医院官网信息显示,该院建成了徐州市第一家集宣教、诊断、治疗于一体的呼吸综合诊疗中心,并且在提升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要求的多项技术指标中,就包括纤维支气管镜镜下取异物术。可以看出,该院应该具备通过纤维支气管镜取出患儿气管或支气管内异物的技术能力。

然而,当事医生有没有考虑到这一点?是否请过呼吸科等科室进行紧急会诊?有没有尝试过实施相关医疗操作?目前的调查尚未就这些问题给出明确答案,下一步有必要对此做深入调查。

近年来,很多基层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焕然一新,设备器材也配备齐全,但技术力量仍难以提升。即使一些技术能力有所提升,也仍属“技术孤岛”,学科和科室之间缺乏配合,技术联合开发与综合运用、院内外诊疗协作网建设等都还存在梗阻,缺乏必要的架构设计。这些问题在睢宁婴儿病亡事件中有不同程度的反映,需要引起足够的警惕。

这起事件警示基层医疗单位,要提升基层综合医疗实力,完备的基础设施、先进的医疗设备、不断改进的医疗技术、科学的管理、现代化的医疗协作体系等等,一样都不能少。只要哪怕在一个方面存在短板或漏洞,基层医疗机构就很难真正得到强化,类似的悲剧也难以有效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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