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妇婴医院有扔婴儿的吗(辽源妇婴医院图片)辽源妇婴医院有扔婴儿的吗(辽源妇婴医院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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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妇婴医院有扔婴儿的吗(辽源妇婴医院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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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也见不到我的孩子了!”

“管子插到什么位置孩子会肿成气球的样子?”

2022年1月2日,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吉林省帮办热线13080025631)接到辽源市的匡女士求助,称她的孩子因吐奶到辽源市妇婴医院就医,医生给插管后孩子出现不良反应,随后死亡。

孩子抢救时腹胀严重

匡女士介绍,她的孩子出生才83天,事发前两天孩子有吐奶、厌奶的情况,于2021年12月25日上午9点多,她带着孩子到辽源市妇婴医院看病。由于当时医院里人多,就直接去了急诊科,没想到医生见到孩子后说孩子情况不好,随后医护人员对孩子展开救治,但据匡女士回忆,采取措施后孩子状态更加危急。

(图为孩子生前照片)

“现在回想当时医院整套的流程都是不正常的,首先没有做心电图之类的检查就给孩子用药,打完药孩子都有点翻白眼了,我就要求转院。9点40分我要求转院到长春,联系上长春那边的医院后,妇婴医院的医生开始给孩子下管,没想到孩子迅速开始肿胀,肿得像气球一样,全身都是青紫色。这个时候有医生开始轮流给我的孩子做心肺复苏,但是那时候孩子已经不动了。长春120急救下午1点45分才到达,他们告诉我孩子当时已经没有自主心跳了,后来医生宣布孩子死亡,让我们接受现实。”

1月2日,匡女士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提供了她在事发当天拍摄的一些视频。视频里的孩子面目呈青紫色,病床上摆放着许多医疗用具,几位医护人员围着孩子在进行抢救措施。

(图为匡女士提供视频截图)

(图为匡女士提供孩子抢救时的照片)

(图为匡女士抱着已经离开的孩子哭泣不已)

家长多次联系医院和相关部门

匡女士对于孩子的离去十分悲痛,回想起就医的过程她心中仍有许多疑惑,于是她到医院找当日插管的医生,但对方没有进行解释,而是让匡女士找医院协调。匡女士也联系了院领导以及相关部门,但是目前未接到具体回应。

“孩子进医院之前还好好的只是有些吐奶,没想到送医后就没了,我要追究医院责任。我觉得这就是一场医疗事故,医院却让我等两个月出尸检结果,我现在度日如年!”

随后,匡女士提供了医院发布的出院诊断书和24小时入院死亡记录,诊断书显示:“患儿因声音嘶哑10余天,咳嗽、呕吐3天,呻吟、吐沫、面色发青、哺乳差、尿少2天入院......”24小时入院死亡记录显示:“吉大老师指示先行气管插管,请手术室副主任乔月英行气管插管,患儿面色发青加重,腹胀明显,口鼻见溢出物,家长要求立即停止气管插管...”

但匡女士表示,诊断书上多处与实际情况不符。“诊断上面写孩子去的时候又吐又脱水,还说孩子在家服药十多天,根本没有这些事。我们去的时候医院没下诊断,诊断是后补的,把孩子的病写得很严重。”

医院:家长主张和医院诊断不同

尸检出来后会明确责任

针对匡女士反映的情况,1月2日,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联系到了辽源市妇婴医院相关负责人随院长。

随院长表示:“我们和吉大医院的老师初步诊断孩子是爆发性心肌炎,当时来的时候基本上没有就诊,就开始抢救了。家长质疑是由于医生插管导致孩子肿胀、死亡,这和我们的诊断结果是不一致的。现在已经在走正常的法定程序了,医院也在等待尸检结果,结果出来会明确,该我们负什么责任我们负什么责任,一切以法律为准。”

卫健委:需要第三方鉴定确定责任

1月5日,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联系到辽源市卫健委万科长。万科长表示:“这位家长确实来过,但是我们没见到人,据了解现在已经在走鉴定程序了。她对抢救过程有异议,医院讨论后认为没有责任,这种情况下就需要通过第三方鉴定来确定责任,这样才能谈赔偿的事宜。她还有什么想法可以来找我们,我们也正常接待。”

律师:医院所承担责任以鉴定结论为准

针对匡女士反映的情况,1月5日,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咨询了律师。

吉林省吉天行律师事务所王文武律师:“按照《民法典侵权篇》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医疗纠纷确实需要通过有资质的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鉴定的内容一般为三项,一是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错;二是如果存在医疗过错,医疗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三是如果存在医疗过错且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则医疗过错的参与度为多少?医院应否承担责任以及承担什么样的责任都要以上述鉴定结论为准。目前患方应要求院方共同封存病历,并共同找有资质的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尸检并进行上述司法鉴定,如果协商不成建议患方到法院进行诉讼,由法院按照司法程序选定司法鉴定部门,并根据司法鉴定结论作出相应判决!”

后续情况,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将持续关注。

(华商报记者 刘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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