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婴儿奶粉的安全性(国内奶粉安全性)国家对婴儿奶粉的安全性(国内奶粉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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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婴儿奶粉的安全性(国内奶粉安全性)

国家对婴儿奶粉的安全性(国内奶粉安全性)

家中第二个小生命诞生了,因为母乳量不够,需要喝奶粉补充不足的分量,所以特别关心婴儿配方食品等标准。而标准都是比较执拗/较难理解的,以下是笔者对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的理解,普及/分享给大家。

一.我国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有三份:

1. 《婴儿配方食品标准》(GB 10765-2021):0-6个月

2. 《较大婴儿配方食品标准》(GB 10766-2021):6-12个月

3. 《幼儿配方食品标准》(GB 10767-2021):12-36个月

二.婴幼儿配方食品分类:

分为乳基配方食品和豆基配方食品。

1.乳基配方食品(动物蛋白):以动物奶作为作为主要蛋白来源。

2.豆基配方食品(植物蛋白):以植物(如大豆)作为主要蛋白来源。

三.配方食品适用年龄段:

1.在《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的动物蛋白与植物蛋白两者是不可混合使用。

2.在《幼儿配方食品》中,动物蛋白与植物蛋白可以单独或同时使用。

四.对果糖和蔗糖的使用限制:

婴儿和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不应使用果糖、蔗糖作为主要碳水化合物来源。据美国研究限制果糖摄入可减少儿童脂肪肝的发生。

五.维生素和矿物质的使用:

1.设定了维生素和矿物质部分指标的最小值,以保证营养素摄入的充足性;

2.设定了维生素和矿物质部分指标的最大值,以保证营养素摄入的安全性;

3.因为植物蛋白婴幼儿配方食品对铁、锌和磷吸收利用率的影响,增加了植物蛋白产品中对铁、锌、磷含量的单独规定。

六.必需成分:

1.婴儿和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的胆碱为必需成分。

2.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的锰和硒为必需成分。

七.婴幼儿配方食品可用菌种:

如果生产企业在婴幼儿配方食品中添加菌种,产品中的活菌数应≥106 CFU/g(mL)。

注:如果小于这个数量的,有挂羊头卖狗肉的嫌疑,对BB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属于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在实施日期前,国家允许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本标准执行。在该系列标准实施日期之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检验机构应按照本标准执行。在实施日期前已生产的食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新版标准过渡期设为2年,即2023年2月22日开始生产的奶粉要按新标准执行。所以目前不存在说生产厂家现在售卖的奶粉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国家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在不断提高,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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