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一农民烧秸秆引起火灾(焚烧秸秆引起火灾)鄂尔多斯一农民烧秸秆引起火灾(焚烧秸秆引起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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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一农民烧秸秆引起火灾(焚烧秸秆引起火灾)

鄂尔多斯一农民烧秸秆引起火灾(焚烧秸秆引起火灾)

每逢祭祖时节,

许多人都会去上坟祭祖,

寄托对离世亲人的哀思。

当下,全社会都在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

但部分群众仍选择烧纸等旧俗,

并因此酿成大祸。

东胜区居民闫某

就因为一张冥纸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行政罚款3000元

为村民赔偿费用近20000元


事情发生在今年2月2日(农历腊月二十八)。

当天上午,闫某回到老家,在防火区烧纸祭祖。

“当时存着侥幸心理,以为垒了砖墙,就不会发生火灾。”回到火灾现场,回忆起当时情景的闫某追悔莫及。




“一不留神,一张燃烧着的冥纸被风卷起,引燃了旁边的枯草,火借风势,瞬间就燃了起来。”闫某告诉记者,“现在想起来,非常后怕,当时风大火急,中间一条道路都没有拦住火势蔓延。”



东胜区森林公安分局副局长苗小平介绍

火灾发生后,当事人边扑火边报警求助,

镇政府及时组织护林员等近百人全力扑救,

才未造成太大损失。

事后,闫某对烧死灌木进行平茬

赔偿村民损失近两万元

东胜区森林公安分局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相关规定,

对闫某行政罚款3000元。



作为当事人,闫某后悔不已,深感愧疚,并且自愿向周围群众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大力提倡文明祭祀方式。“我再也不烧纸祭祀了,摆放鲜花表达哀思,又安全又文明。”




近年来,东胜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决克服不以为然和麻痹侥幸思想,认真履行防火职责,全力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

2014年,李某某在森林草原防火期、防火区内为泄私愤点火4处,被判处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2014年,王某某上坟烧纸引发森林火灾,判处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两年,并赔偿受害人32万多元……

这些案例无不彰显了东胜对野外违法用火行为严厉打击的决心。


苗小平表示

当前,

我区森林草原防火形势极为严峻,

我们在此郑重提醒广大群众,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严禁烧荒、烧秸秆、

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否则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

有关规定严厉打击、严肃查处,

造成严重后果的我们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东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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