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会计概述
运用专门方法对政府及其组成主体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核算、监督和报告,现行制度实行收付实现制。
二、政府会计标准体系
我国政府会计标准体系由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和政府会计制度等组成。
⒈政府会计基本准则:规范政府会计目标、政府会计主体、政府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政府会计核算基础,以及政府会计要素定义、确认和计量原则、列报要求等原则事项。
2.政府会计具体准则及运用指南:用于规范政府发生的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会计处理原则,详细规定经济业务或事项引起的会计要素变动的确认、计量和报告
3.政府会计制度:主要对顶政府会计科目及账务处理、报表体系及编制说明等。
三、核算模式
1.双功能: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构成。
2.双基础: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
3.双报告: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政府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1.可靠性
2.全面性
3.相关性
4.及时性
5.可比性
6.可理解性
7.实质重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