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9月23日讯 8月8日,李某某驾驶鲁CR**J号小型轿车顺贾商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绿地齐风雅筑二期门前时,其车前部与由南向北横过公路的行人贾某某相撞,致贾某某受伤。小型轿车受损。事故发生后伤者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
民警协助家属办理救助基金垫付申请手续。
经了解,伤者因车祸导致创伤性休克、右侧尾骨复发性骨折、脑震荡、肋骨骨折、右侧肋骨骨折、右腔内侧血肿挫裂伤、腹腔积液。
前期抢救费用已花光了伤者家中全部积蓄,肇事方车辆交强险早已过期,肇事方李某某只是垫付了4000多元,再无任何其它费用垫付,短时间内也无力承担高额的抢救费用。
周村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民警了解情况后,主动作为,积极联系医疗机构为伤者开通了救助绿色通道,并前往医院帮助伤者家属办理了救助基金垫付申请,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垫付款10万元拨付到位。如同雪中送炭,帮助贾某某一家渡过难关。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记者 贾亮 通讯员 王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