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的定义:在时间或者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它包含了“起火”和“成灾”两层意思:
其一是火灾的“火”,是指能量在生产、传输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突变而形成的非正常燃烧。
其二是火灾的“灾”,是指非正常燃烧在时间或者空间上的蔓延扩大。
由此衍生出“消”和“防”——人类应对火灾的两种方法。
其中“防”,即预防,其目标内容是正常使用能量而不突变为非正常燃烧,也就是“不着火”。
“消”,即控制和消灭,其目标内容是将非正常燃烧限制在一定范围内不蔓延扩大进而使之熄灭,也就是“不着大火”。
“消防”就是“火灾防控”,或者是“防火”和“控灾”。
防火和控灾的目标内容不同:防火考虑“如何不着火”,诸如正确使用燃气、不超负荷用电、不随处乱扔烟头、按规程动火作业等等;
控灾则考虑“如何不着大火”,诸如设置防火间距、防火分区、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等等。
这里讲的“着火”并不是真正发生火灾,而是目的问题,也就是说:
凡是以“不着火”为目的所做的工作就是防火;
凡是以“不着大火”为目的内容所做的工作就是控灾。
因此,当前防火检查所检查的间距、分区、通道和设施等,这些都是以控灾为目的而设置的,根本就不是防火。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里面讲的都是灭火的事,因此建议《建规》更名为《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因此,火和灾是两件事,防的是火,控的是灾,切不可混为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