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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办公工资正常发吗(在家办公工资正常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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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疫情防控的要求,一些用人单位采取了灵活办公、居家办公的方式。工资标准应该怎么算?居家办公,可以主张加班费吗?记者专访法官进行解读。

因疫情停工停产,可以获得劳动报酬吗?

小邵担任北京某健身公司健身教练兼会籍顾问,健身公司在2020年2月至4月未发放工资。小邵起诉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庭审中,健身公司主张疫情期间,公司处于停工状态,未要求员工每天上班,所有员工每两到三天轮岗到场地检查,每次检查1小时即可回宿舍休息。因此,小邵在这段期间并未提供劳动,公司无需向其支付工资。

北京一中院法官助理甄乾龙分析:“新冠疫情暴发以来,对实体经济造成了一定影响。但是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那健身公司到底该不该给小邵工资呢?甄乾龙分析:“本案中,健身公司在2020年2月至4月停工,但该公司安排小邵定期进行场地检查,应当认定劳动者提供了劳动,所以公司需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根据双方关于劳动报酬的约定,劳动者应得的工资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所以,应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补足。”

居家加班,可以主张加班费吗?

因为疫情的影响,一些劳动者居家办公,似乎空间时间比较灵活了,如果居家需要加班,可以主张加班费吗?劳动者如何证明?法院会主要审查哪些证据呢?

小李于2020年4月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短视频运营总监一职,一个月后这家公司以小李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他解除了劳动关系,小李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加班费。而公司主张小李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所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但公司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加以佐证。小李主张其存在加班,公司对此不予认可,称根据公司制度,加班需要申请审批,未经审批的加班,公司无须支付加班费。

北京一中院法官助理李湉介绍:“小李就加班事实向法院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予以证明,其中显示,2020年4月8日至2020年5月27日期间,小李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纵某关于方案设计、视频拍摄、人员选择等进行沟通和安排,包含有小李向纵某发送方案、剧本等文件以及纵某向小李发送产品介绍、流程等文件的记录。法院最终认定某科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合法,小李存在加班行为,某科技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加班费。”

随着经济发展及互联网技术的进步,劳动者工作模式越来越灵活,可以通过电脑、手机随时随地提供劳动,不再拘束于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地点、办公工位,法院认为,若仅认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场所才属于加班可能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李湉说:“这个案件中,小李提交的微信记录等证据能够证明,公司领导向他发出指示后,他需要短时间内向领导回复设计方案、工作需求、方案改进等工作,加班情形客观存在,公司应向他支付加班费。”

无论是灵活用工还是居家办公,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就应该依法获得相应的报酬。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要注意留存证据,一旦产生争议,以合法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转自/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

来源: 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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