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被爸妈(怀孕被爸妈知道怎么办)怀孕被爸妈(怀孕被爸妈知道怎么办)

关注健康
关注真实体验

怀孕被爸妈(怀孕被爸妈知道怎么办)

怀孕被爸妈(怀孕被爸妈知道怎么办)

5月初,云南昭通一名正上初一的16岁女生在学校宿舍内分娩,宿管阿姨发现后,校方将其送至医院。目前当地县公安局已受理家属的报警,案件正在调查当中。当地警方出具的受案回执显示,女生小梦(化名)亲属5月6日报称的小梦“被强奸一案”已受理。

小梦的哥哥阿军(化名)说,5月7日,他们收到警方的告知书,上面显示“已拟立为刑事案件侦办”,不过目前尚无最新进展。 小梦在一段视频中自述,她今年16岁,事发时就读在当地一中学初一,“这是一个很不幸也很丢人的事情,我被人强奸了。”

小梦说,5月4日,她在学校宿舍内分娩时大出血,宿管阿姨听闻婴儿啼哭声后循声发现了她,并联系校长,将她紧急送往医院。小梦指称,侵犯她的是隔壁村一同学的父亲蔡某某。据她说,2021年7月,她就读小学六年级时,乘坐蔡某某的面包车去学校,途中蔡某某强行和她发生了关系,蔡某某事后威胁她不许向外人告知,“我也不敢向任何人说起,包括父母,后来他威胁我,前后共侵犯了我3次,后来我一直在学校,不敢回去。” 小梦的哥哥阿军称,妹妹上学晚,所以16岁才上初一,事发后学校联系了他。

他平常都在外地务工,父母年迈,在家中种田,妹妹长期住校,此前妹妹成绩一直都挺好的,但有段时间手机都不用了,他联系不上妹妹,只能跟老师联系,直至事发他才知道妹妹把手机早扔了,“本来她就是个乖乖女,沉默少言的,这事发生后,不愿意怎么说话,成绩也有所下降。” 小梦在视频中说,她不知道自己会怀孕,直到肚子一天天大起来才明白怀孕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不知道怎么办,又不敢给任何人说起,很害怕很无助。”

阿军称,针对小梦在校怀孕分娩一事,校方解释称因校服宽松,未注意到,“老师说校服偏大没看出来,事发后学校帮她单独安排了一间病房,也买了一些水果零食去医院看望了。”5月6日,当地县公安局受理了小梦亲属的报警,后提取了蔡某某的DNA与新生儿作比对。

阿军说,他们一家因此事在当地饱受争议,甚至遭到人身攻击。目前,小梦住院已半个多月,医药费和奶粉钱成了他们家的负担。阿军说,花了26000多元了,妹妹恢复得还可以,“希望妹妹的事情,能引起更多的相关部门的重视。”

✦ VOL.1..

法律分析


如果新闻报道属实,现在受害人(小梦)今年16岁,她在去年遭到性侵犯,推算年龄应该在14-15岁之间,因为已经年满14周岁,故在法律上,不再被评价为儿童。犯罪嫌疑人(蔡某某)虽然触犯强奸罪,但是不认定为是强奸罪中“强奸幼女”的加重情节,但是这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蔡某某)不符合强奸罪加重情节当中的其他构成要件。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根据上述法条可以看出,强奸罪的加重情节并非只有一个,而是有六个,而其中(一)、(六)属于需要跟犯罪事实相结合才可以评价是否“情节恶劣”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在本案中,受害人(小梦)因遭受强奸而生下孩子,是否属于(一)、(六)这两个情节当中的一种呢?小编认为,是属于加重情节的。


首先,犯罪嫌疑人(蔡某某)不仅仅实施了一次强奸行为,根据报道,其一共实施了三次强奸行为,该事实已经可以评价为法律上的情节恶劣,也就是属于“(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该情节的构成要素。


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同一法定刑档次内的量刑情节所体现的罪责应当相当,故认定“情节恶劣”的标准,应当与刑法第236条第三款第二至五项所列情形的严重性相当,实践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


1、选择特定犯罪对象实施强奸,被害人不具有一般人的反抗能力或者反抗能力极弱,如强奸无辨认能力的精神病人,强奸行动不便的孕妇,强奸身患重病、无法抵抗的患者、未成年人;


2、在公共场所公然劫持被害人后实施强奸,对抗社会意图明显;


3、采用残忍的暴力手段或者在强奸过程中以十分下流的手段肆意蹂躏等损害被害人身心健康的方式实施强奸,如强奸被害人过程中施以凌辱、虐待等;


4、长期多次对同一被害人进行强奸,即行为人在某段相对较长时期内连续多次反复强奸同一人,通常有“霸占”被害人为自己性工具的意图;


5、其他具有相当危害程度的情形,如两高、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二十五条所规定的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未成年人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强奸未成年人,造成未成年被害人轻伤、怀孕、感染性病等后果;等等。


总之,因司法实践的复杂性,判断是否属于强奸“情节恶劣”,应当结合案件具体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从犯罪主体、犯罪对象、犯罪地点、犯罪手段、犯罪后果等诸多方面综合判断。


本案中,受害人(小梦)是否符合上述(六)情节中规定的“造成了其他严重的后果”呢?


从罪行相适应的原则出发,“其他严重后果”应是与第(五)项前半部分规定的“被害人重伤、死亡”情形程度相当的后果,主要是对被害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造成的重大侵害,如因强奸行为造成被害人或者其亲属精神失常、自杀、自残等。


并且这种其他严重后果与强奸犯罪行为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被害人怀孕虽然与强奸行为具有因果关系,但被害人怀孕生产、流产、引产并不必然会对身体造成严重损害。且怀孕是强奸行为本身就可能造成的后果,不应再作为加重后果重复评价。


而怀孕以后的生产、流产、引产,是被害人对犯罪后果的处置行为,也不应作为加重情节进行评价。被害人怀孕或生产、引产的后果与被害人重伤、死亡及实践中掌握的“其他严重后果”显然要轻。与刑法所列举的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五种法定加重处罚情形,严重性程度有别。


因此不宜将被告人强奸导致被害人怀孕作为加重情节处罚。但毕竟造成被害人怀孕,特别是未成年人怀孕,会给被害人造成很大身心创伤,量刑时应予以从重考虑。


2013年10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25条第(6)项将 “造成未成年人被害人轻伤、怀孕、感染性病等后果的”,作为 “针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更要依法从严惩处”的情形之一。该条的理解与适用亦明确 “造成未成年人被害人轻伤、怀孕、感染性病等后果的”,不属于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五)项规定的“其他严重后果”加重处罚情节,但因对未成年人身心伤害较大,量刑时也要体现从严。


根据上述分析可知,犯罪嫌疑人(蔡某某)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并且符合强奸罪中关于“(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的加重情节,加上受害者(小梦)属于未成年人,在量刑时应当从严处罚。


犯罪嫌疑人一旦罪名成立,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蔡某某)有法定的减轻情节,量刑也可能相对减少。如“自首、坦白、、立功、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获得家属的谅解书)”等等。


但是小编认为,就算存在上述情节,按照相关案例,犯罪嫌疑人(蔡某某)最终的量刑也会在七年以上。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九月健康网» 怀孕被爸妈(怀孕被爸妈知道怎么办)
分享到: 更多 (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