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恋爱期间隐瞒自己已婚事实,打着结婚的幌子骗得女子与其交往,致使被蒙骗的女子怀孕、流产,女方能否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首先,如果男方存在侵犯女方人格权的事实,致使女方遭受精神痛苦,应承担相应的支付精神抚慰金的法定责任。
其次,男方的过错导致了女方因流产而产生医疗和误工损失,该损失与上述侵权行为存在间接关系,故男方应承担部分责任。
综上,遇到骗钱骗色的情况,要注意保留好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支付记录等,在出现纠纷时可作为证据进行维权。
更多关于婚姻家事的法律问题大家可继续留言,涉及隐私可关注后私信。#法律咨询 #婚姻 #家事 #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离婚 #小三 #精神损失 #怀孕 #流产 #渣男 #起诉 #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