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6周多大(怀孕6周胎儿有多大)怀孕6周多大(怀孕6周胎儿有多大)

关注健康
关注真实体验

怀孕6周多大(怀孕6周胎儿有多大)

怀孕6周多大(怀孕6周胎儿有多大)

5月2日,美媒Politico披露一份98页的联邦最高法院判决意见草稿。5月3日,首席大法官罗伯茨公开确认草稿真实。

一石再激千层浪。经年旷久的堕胎权争论被推向又一高潮。5月3日,旧金山发生吸睛一幕。一名自称“尊重生命蜘蛛人”(Pro-life spiderman )男子徒手攀爬60层高的Salesforce大厦,倡导反堕胎(此男成功到达楼顶后被警方以擅闯物业和拒捕为由逮捕,现已释放)。5月14日全美各地爆发300多场堕胎主题大游行。

美围绕堕胎问题发生的持久论战,及近年高涨的反堕胎趋势,在西方各国也独一无二。各种变局之下,美文化、政治分裂旧伤未愈,又显新痕。


美独立后,主要沿用英国普通法对待堕胎问题。1803年起英普通法规定胎儿出现胎动(Quickening)后堕胎非法。1873年,美多数州法禁止运输、出售、使用避孕物品。19世纪中前叶,除个别州在威胁妇女生命、强奸及乱伦情况下允许堕胎外,大多州法认为胎动后堕胎是重罪,重点惩罚协助或实施堕胎的人。与此同时,堕胎事实却持续“地下”发生,也有女性在地下堕胎中丧命。

20世纪60年代民权运动中,女权勃兴。1964年美妇女Gerri Santoro在地下堕胎中丧生,点燃争取堕胎权导火索。女权组织奔走呼号。遭受法律风险最大的医生团体,从医学角度发声,呼吁在胎儿未出现生命体征、为了孕母胎儿健康条件下允许堕胎。1965年联邦最高法院在Griswold v.Connecticut案中,判定婚内夫妇可以购买并使用避孕物品,一定程度上认可生育自主权。

1973年联邦最高法院罗伊诉韦德(Roe V. Wade)案,在美堕胎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21岁的罗伊(未婚,无工作,化名)在1970年因意外怀孕寻求堕胎,但其所在的德州法律只允许女性生命威胁时才能堕胎。罗伊诉德克萨斯州达拉斯市政府直至联邦最高法院。此案历经三年。1973年联邦最高法院以7:2做出裁决:堕胎权是属于受宪法保护的女性隐私权,孕母在怀孕24周内有权自主选择是否堕胎。当然,此时罗伊已是牵着她决意堕掉但最终不得不生下来的小女孩的伟大母亲。

最高法院选择了24周这个时间点,是依据当时医学界关于胎儿“生命形成”的意见。世界各国的传统文化中,对胎儿何时具有生命认识不一,有认为胎儿出生落地才是“生命体”,有认为胎动开始是生命开始,也有认为发现怀孕腹中即有生命。

罗伊判决维护了孕妇24周内堕胎权,换言之,堕胎有条件合法化。当一部分人为“里程碑式进步”欢呼时,另一部分人已经开始努力修正甚至推翻这个“伤口”。


罗伊判决为堕胎提供了法律遵循,但没有平息围绕堕胎的争论,更没有弥补关于堕胎的各种分歧。此后,胎儿生命权与妇女自由权、尊重生命(Pro-life)与尊重选择(pro-chioce)两种力量各自奔走,反堕胎者努力利用罗伊判决中对“生命”的解释,谋求最大程度对堕胎的限制。21世纪后,美各州陆续推出的心跳法案(Heart Bill)即是反堕胎运动的显著成果。

所谓的心跳法案,即认为检测到胎儿心跳后,胎儿即为生命体,此后不能堕胎。对胎儿心跳检测方法的认可和界定,并不同一,因此各州的心跳法案也有差异,但禁止堕胎的时间,由此均早于24周。2019年阿拉巴马州的心跳法案,更为激进。此法认为即使强奸、乱伦情况下怀孕,检测到胎儿心跳后堕胎也非法。尽管有过最高法院判州心跳法案无效的例子,但没有阻碍各州心跳法案的不断通过,而且法案内容日趋激进。2021年德克萨斯州通过的心跳法案,认为怀孕6周胎儿出现心脏活动后,堕胎即为非法。德州法律不仅将非法堕胎缩减到怀孕6周左右,更引人注意的是,此法授予针对堕胎行为的民事诉权,也就是说,任何普通公民都可针对非法堕胎提起诉讼,大大提高了反堕胎行为的被诉几率。实质上,很多孕妇可能6周左右才发现自己怀孕,这样的心跳法案几乎等同禁止堕胎。遭受威胁最大的医学协会将德州诉至联邦最高法院,可高法没有判定德法违宪。后美国司法部又将德州诉至最高法院,尚未看到裁判结果。

2021年,美近三分之一州通过不同具体内容的心跳法案,反堕胎趋势明显。支持堕胎者多认为州心跳法案违反1973年罗伊判决,也有医学人士指出将胎儿的管状心脏解释为“心跳”,混淆视听。六周左右的胎儿只会发育出极不成熟的神经系统与心血管系统,将其视为“生命象征”十分牵强。1973年高法判决在多大意义上制约州法?美高法判例具有法律约束力,州法若与最高法院判例产生矛盾,该何去何从?是以新的理由推翻1973年高法判决亦或宣布州法无效?诸多问题集中反映在在多布斯诉杰克逊女性健康机构(Dobbs V. Jackson Women’s Health)一案中。

2018年,密西西比州推出类似心跳法案的妊娠法,禁止孕妇15周后堕胎。杰克逊女性健康机构(密州唯一的堕胎医疗机构)认为密州法与1973罗伊判决矛盾,应违宪无效。此机构发起的诉讼在联邦地区法院和上诉法院均获胜,密州妊娠法被判无效。但密州不服。2021年6月,密州官员Dobbs代表密州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提出堕胎权并非宪法所保护的权利并提请最高法院推翻1973年罗伊判决结果。

联邦最高法院已受理此案。这意味着,1973年罗伊案中认为堕胎权属于宪法保护的隐私权的判决面临重审。本案目前引起极大关注。最高法院有望秋季做出判决。2022年5月2日,最高法院判决意见草稿不寻常地被媒体泄露,保守派阿利托(Alito)大法官主笔的这份意见草案认为,堕胎权并非宪法基本权利,是否允许堕胎应由各州决定,联邦最高法院不能一刀切地解决这个问题。这意味着1973年罗伊判决极有可能被推翻。引发的争论可想而知。


堕胎权起源于自由主义倡导的自由、平等、人权思想,是20世纪60年代蓬勃生长的民权运动、尤其是女权运动的结果。女权主义认为,妇女长期受压迫、依附的生活状态,主要由于她们特有的生理特征和生育能力。很多文化传统认为,家庭、生殖繁衍是女性最大的价值。恰恰如此,女权主义者认为,只有享有控制身体、决定是否生产的权利,女性才能真正走入公共生活,才能享有和男人一样的自由平等权利。堕胎权,是保护女性平等的基本权利,是尊重女性、使女性独立为人的基本权利。

高法判决意见书泄露后,各地爆发支持堕胎权的大游行,参与者不乏男性,不乏高中生。“强制的母亲身份是对女性的奴役”,“不需要的孩子(unwanted children)对孩子也是伤害”,“女人的子宫不属于国家”……各种标语、演讲充斥着女权声音。

然而,这个世界不仅仅是女权逻辑。女权主义在《独立宣言》、《圣经》找到支持自己的论据,反堕胎力量同样可以引用这些经典为自己论证。保守的宗教人士坚决认为,只有上帝才能剥夺胎儿的生命,堕胎等于谋杀。保守主义思想厌烦偏颇激进的自由主义,认为后者倡导的极端自由、权利,是当代社会道德衰败、秩序混乱的根源。堕胎鼓励了不负责任的性行为、蔑视了生命,破坏了家庭,违反了自然和传统,必须应予遏制。

如果说,2016年大选已经宣告,自由主义的凯歌行进遭受前所未有的挑战,近年反堕胎运动的兴起,更凸显某种文化深层的分裂和蜕变。自由主义者会惊奇地发现,他们向往坚持的某些理念,并非那么普遍,并非那么固若金汤。


1973年罗伊判决后,堕胎成为美政治生活的重要议题之一。政客自然不愿放弃(其实也不能逃避)这样一个热点问题。重要的政治选举总是不可避免地要对此表态。

从传统而言,民主党更加强调妇女自由选择权,保守党更倾向于保护胎儿生命权。前总统里根和布什曾明确表示反对堕胎,克林顿在任期间曾推出诸多措施支持堕胎。不管是民主党还是共和党,都有过将堕胎问题温和化的努力,都曾试图弥合分歧者的裂缝。但目前看来似乎越来越难。关于堕胎问题的对立似乎越来越尖锐。拜登曾对最高法院未能宣布德州心跳法无效予以谴责,称这是对女性权益“前所未有的侮辱”;众院议长佩罗西表示要努力为保护女性权利而战,不少现议员政客在大游行中发表演讲,斗志昂扬。而共和党也借堕胎问题攻击极左意识形态,挖苦讽刺“政治正确”。共和党占多数的德州议会及共和党籍州长均表示,“竭力为生命权而战”。美中期大选临近,政党无疑会借题发挥,堕胎问题与政治更多地交缠混杂。

此情势是对保守派占多数的联邦最高法院的挑战,是对美国司法理念和实践的一次重要考验。阿利托大法官主笔的判决意见书草稿,表明了推翻1973年罗伊判决的可能。目前看,推翻1973年判决并不等于在法律层面反对堕胎,但在保守主义主导的各州无疑会出现接近的现实结果。

堕胎权是否属于宪法权利,是否可以划归州法自行决定,可以是一个单纯的法理问题,是不同的司法理念问题。不论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法官更应站在司法立场而非政治立场思考,重视司法传统、维护司法权威是法官们超越“主义”的共同坚守。首先,以保守派占多数的最高法院,能否能抛却政治影响,而确实从法理和司法视角辩论这个问题?堕胎问题与文化、政治、民意如此紧密胶着,法官们多大程度上能够免受民意和政治的影响?其次,即使法官们能够抛却政治考量,假设最终确实仅仅出于司法理念不认同1973年判决,这些大法官能否肩负起推翻近50年的先例而损伤法律权威的后果?换言之,他们如何衡量维护与颠覆司法传统的利弊?

值得关注。在自称首创人权无国界理论的爱尔兰,2014年全民公投才可以有条件堕胎,2018年全民公投堕胎合法化。文化与宗教、权利与责任、自由与生命……,二战后的“进步”远远没有解决人类观念深层的分歧和张力。分歧总是有的,但如果分歧能够被限定在理性的框架中,以理性的方式寻求解决方案,那才是真正的进步吧。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九月健康网» 怀孕6周多大(怀孕6周胎儿有多大)
分享到: 更多 ( 0)